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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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规] 过失的可预见性
时间Sun Jun 30 03:47:05 2019
美国法探讨行为人的过失(negligence),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
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刑法第14条的有认识之过失也明文指出其乃是
行为人对於构成犯罪之事实,虽「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
,以过失论。
然而同条对於无认识之过失,乃是︰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
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单就法条文字而言,未见对於可预见性的要件。这是因为此类过失毋
须考虑此要件,抑或法条哪部分文字可解做蕴含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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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hnchen902: 不可预见的话会是「应注意,能注意」吗? 06/30 07:04
2F:推 a5401920: 所谓行为人虽非故意是指,行为人并无预见结果发生的可能 06/30 18:06
3F:→ a5401920: 应注意是指,行为人有义务要去注意是否会发生法益侵害的 06/30 18:08
4F:→ a5401920: 结果,或者应采取防果措施的注意义务 06/30 18:08
5F:→ a5401920: 而能注意就是预见可能性的概念,刑法课予人义务的前提是 06/30 18:11
6F:→ a5401920: 以能力为上限的,也就是说不可能课予个别的行为人超出其 06/30 18:11
7F:→ a5401920: 能力的义务,所以能注意指涉及是行为人的能力,也就是具 06/30 18:11
8F:→ a5401920: 体个案中的预见可能性概念,甚至故意概念也是以预见可能 06/30 18:11
9F:→ a5401920: 性为前提去发展的 06/30 18:11
刑法以外,民法是直接引用刑法法条规定来类推适用。
不过文献似乎提到,刑法的故意和过失限於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而民法则有趋势
朝把要件找出客观标准在走。
这就引出主观故意与过失以及客观故意与过失。这种主观和客观怎麽厘清? 毕竟
就算在民法,故意和过失也列在主观要件里面。
※ 编辑: saltlake (114.44.245.53 台湾), 06/30/2019 22:50:01
10F:→ gourmand: 民法的故意过失概念和刑法很不一样,个人觉得没必要 06/30 23:12
11F:→ gourmand: 把民法拉进来讨论,因为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复杂。比较法 06/30 23:12
12F:→ gourmand: 又是另一层次的问题。如果你要讨论的是我国刑法,你这种 06/30 23:13
13F:→ gourmand: 区分主客观的方式比较像二阶论,建议可以参考黄荣坚老师 06/30 23:14
14F:→ gourmand: 的着作。 06/30 23:14
15F:→ gourmand: 因为三阶论并直接不把主客观直接拉出两点讨论,而是把 06/30 23:18
16F:→ gourmand: 各种主观与客观要件分散放在三阶各自的区块,分别处理。 06/30 23:19
17F:→ CCWck: 对於确信其不发生,我都举“放心这狗很乖不会咬人”当例子 06/30 23:48
18F:→ CCWck: 饲主的主观确实没有想要伤害人,但在一般人眼中,只要是饲 06/30 23:49
19F:→ CCWck: 主就是要管好自己的狗 06/30 23:49
20F:→ CCWck: 在黄荣坚的理论,故意过失是光谱的强弱,而非一条线切下去 06/30 23:50
21F:→ CCWck: 不然在“能注意”这一点,会变成只要承认自己无能,即可豁 06/30 23:51
22F:→ CCWck: 免刑事追诉 06/30 23:51
23F:→ CCWck: 因此饲主再怎麽举证他的狗没咬过人,平常有多乖,都没用, 06/30 23:56
24F:→ CCWck: 最後法官还是只好用“一般人”的注意能力当标准,结果就是 06/30 23:56
25F:→ CCWck: 很有可能沦为先射箭再画靶。先决定是否要给予有罪判决,再 06/30 23:56
26F:→ CCWck: 来填行为人是否有预见可能性的答案 06/30 23:56
27F:→ CCWck: 而对於低度预见可能性的主观不法(过失)再以容许冷笑,容 07/01 00:05
28F:→ CCWck: 许信赖阻却违法 07/01 00:05
29F:推 KKyosuke: "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这点跟故意不同 07/01 00:05
30F:→ KKyosuke: 故意与否是可以用当事人是否真有"知"与"欲"来否定的 07/01 00:06
31F:→ CCWck: 前面是要打容许风险 07/01 00:06
32F:推 cute101037: 不用想太多,故意跟过失,本来就不能一刀两断,要不然 07/01 16:23
33F:→ cute101037: 现在刑罚哪敢把喝酒撞死人刑度提高到那麽高!!!过失致 07/01 16:23
34F:→ cute101037: 死一百人,也不过两年是吧,喝酒开车撞死人,可以判 07/01 16:23
35F:→ cute101037: 那麽重,就只有一个解释,把喝酒撞死人的撞死人当成故 07/01 16:23
36F:→ cute101037: 意了!!! 07/01 16:23
37F:推 cute101037: 然後主观无法得知,只能靠客观判,每个人的判断都会差 07/01 16:29
38F:→ cute101037: 别很大,所以很多案件,会请你自己证明你主观没有犯罪 07/01 16:29
39F:→ cute101037: 意思!!!!!跟法律学习时大不相同。 07/01 16:29
40F:推 cute101037: 最後,为了方便判断,乾脆用你有没有遵守社会规范来 07/01 16:31
41F:→ cute101037: 看你是否有过失,也不再存有每个人智识不同,主观义 07/01 16:31
42F:→ cute101037: 务不同的思维,除非你自己跟法官说,你思虑严谨,所 07/01 16:31
43F:→ cute101037: 有一切都想到了,哈哈 07/01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