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ianmilkte (井砖亡羊鸣)
看板LAW
标题[问题]菸害防制法举证问题
时间Thu Jun 27 21:32:46 2019
弟弟和他同学两个月前在夜校上课时
在校园抽烟被教官抓
有到教官室写报告
过不久家里就收到卫生局来函(教官通报卫生局)
内文说弟弟违反菸害防制法13条和15条
於禁菸场所抽烟及提供菸品给未成年人
提供的证据是弟弟和他同学当初写的那份报告
事後我问我弟(延毕满18)
他表示当天确实有在校园抽烟
可是菸并不是他给他同学(未成年)抽的
可是不知道他在报告里怎麽交代的
变成他交付菸品给未成年人(罚锾1~5万)
想请问各位大大
在没有直接证据 录音、录影、照片的情况下
卫生局这样开罚有理吗?
他们送来的公文开罚的理由
只有根据在学校的那份报告
(函文连那份报告都没附)
而且事後也没做任何的访谈调查
我记得最平常的交通违规迳行举发
警察要开单也是有附照片甚至影片
卫生局一口气罚那麽多只凭学校报告....
肯请各位大大解惑
感恩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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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8.74.13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1642368.A.405.html
※ 编辑: ianianmilkte (39.8.74.137 台湾), 06/27/2019 21:49:02
1F:推 ultratimes: 学校的报告就是不容质疑 06/28 17:12
2F:推 spmark: 看起来报告就是当事人写的阿,都自首了.... 06/28 21:32
3F:→ spmark: 一堆禁菸的地方都有人抽菸,没看卫生局的人抓过 06/28 21:33
4F:推 cute101037: 开罚有理,但是你也有理 07/02 00:22
5F:→ ianianmilkte: 谢谢各位大大回覆 目前已提出诉愿了 07/03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