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isunny (乂乂乂)
看板LAW
标题[法规] 请教选罢法第77条
时间Thu Jun 27 15:45:06 2019
如题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7条
现役军人、服替代役之现役役男或公务人员,不得为罢免案提议人。
前项所称公务人员,为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之公务员。
其中的公务员服务法第二十四条
本法於受有俸给之文武职公务员及其他公营事业机关服务人员,均适用之。
我目前是国营事业员工,是技术员缴劳保,按照法条我算是公务员吗?
以上 烦请解惑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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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owerPro: 有分广义公务员跟狭义公务员 06/27 15:55
2F:→ gourmand: 不同法规对公务员有不同定义。刑法上公务员和公务员法上 06/27 17:22
3F:→ gourmand: 公务员范围就不同。而即使是公务员相关法规之间(服务法 06/27 17:23
4F:→ gourmand: 惩戒法 任用法)的公务员定义又稍微有一点细微的不同。这 06/27 17:23
5F:→ gourmand: 可以写好几千字所以你不如具体说一下想讨论啥。 06/27 17:23
6F:→ gourmand: 你是想问公营事业雇员是不是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的适用对 06/27 17:25
7F:→ gourmand: 象吗? 06/27 17:25
8F:→ justicesword: 如果你是雇用或约雇人员,那就是纯劳工身分,不适 06/27 18:49
9F:→ justicesword: 用服务法 06/27 18:49
10F:→ justicesword: 技术员应该是纯劳工 06/27 18:51
11F:→ gourmand: 参考铨叙部92.06.20.部法一字第0922259031号函 06/27 22:53
13F:→ sunisunny: 感谢解惑,另外我是想参与罢免提议连署,看起来为避免 06/28 11:52
14F:→ sunisunny: 不必要之麻烦,我第二阶段连署再参加就好了 06/28 11:53
15F:推 cute101037: 我第四阶段再参与好了 07/02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