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xjeter (j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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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益] 朋友的老公被判侵占可以诉请离婚吗
时间Mon Jun 24 13:53:15 2019
各位专业人士大家好:
同事的老公被公诉检察官提起公诉,最近一审宣判业务侵占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向国库缴8万。我同事因爲长期跟他老公不睦,能藉此状况依民法1052-1-10: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者,这一个条款诉请离婚吗?另外如果因为有附加缓刑,会不成立吗?再者,业务侵占罪会是属於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呢?希望有专业人士替我同事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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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第1052条第1项第10款,是以宣告刑为准,就算判缓刑, 06/24 13:55
2F:→ taoist9999: 仍得诉请离婚,我这两天查两本教科书刚好有看到这个。 06/24 13:56
3F:→ taoist9999: 离婚请求权实为形成权,民法第1054条规定其除斥期间: 06/24 13:58
4F:→ taoist9999: 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发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 06/24 13:58
5F:推 BBSGOD: 1.可以诉请离婚。2.缓刑不影响。3.是故意犯罪。 06/24 13:58
6F:→ taoist9999: 请求离婚(限第1052条第1项第6款及第10款为离婚事由) 06/24 13:59
7F:→ taoist9999: 。 06/24 13:59
8F:→ xxxxjeter: 谢谢两位! 06/24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