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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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人寿保险赔偿金分配
时间Fri May 24 20:10:02 2019
某甲和某乙结婚当时,某甲给自己买了人寿保险,以乙为受益人。
某甲交付保险金五年之後,转由某乙支付保险金,如斯两年离婚。
某甲与某丙结婚,受益人改为某丙,保险金改由某丙支付。如斯七
年,某甲身故。
某乙主张当年自己也有缴保险金,所以保险赔偿金总额,自己交付
保险金占总交付保险金的部分,自己有权取得。
这个主张有法律基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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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又不是投资.. 05/24 20:18
2F:推 labil01: 保险法系损害填补原则,试问乙於本案受到什麽损害? 05/24 21:27
3F:推 lu0713: 要保人,受益人。 05/24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