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shou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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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遗产继承及伪造文书
时间Wed May 22 00:01:24 2019
想请问一下
朋友的阿嬷买房子在儿子名下
(地契等文件都在阿嬷身上,也都是阿嬷一个人居住,媳妇跟孙子没有同住,
几乎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见面)
儿子去年因病过世
但阿嬷在儿子过世後希望能把房子要回来
跟媳妇及孙子们讨论後没有结果
之後媳妇及孙子就私自以遗失地契为由办理了继承
阿嬷询问了律师之後,律师建议以伪造文书提告
想请问1.是否有可能成立(切结不实,明知道地契在阿嬷手上)?
2.因为房屋的款项都是阿嬷出的,若能证明是否有机会要得回来?
(毕竟优先继承权是媳妇及孙子)
希望能给些建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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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所以,孙子不是继承阿嬷儿子一半血缘的欧? ^_^ 05/22 00:06
2F:→ maniaque: 别的阿嬷只会担心金孙以後日子怎麽过,也有阿嬷急着让 05/22 00:07
3F:→ maniaque: 帮他生金孙的媳妇跟金孙流离失所??? ^_^ 05/22 00:07
阿嬷似乎跟媳妇关系不是很好,没安全感
所以才希望先把房子要回来
之後还是会分给孙子的
4F:推 LaplaceDemon: 人家搞不好不只一个儿子阿 你管人家要怎麽搞 05/22 00:08
5F:推 LaplaceDemon: 而且搞不好不是金孙只是铜孙或铁孙而已 05/22 00:11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0:13:35
6F:→ maniaque: 呵.....看来要关系更不好了...... :D 05/22 00:16
7F:→ maniaque: 犯不着告伪造文书,而且这也不是伪造文书,是公务员登载 05/22 00:16
这点我也有点疑惑,但朋友却说是阿嬷询问律师後给的意见
8F:推 LaplaceDemon: 不过啦 说真的 在没有对价关系的情况下 05/22 00:17
9F:→ maniaque: 不实(谎报遗失),好吗?? 05/22 00:17
10F:→ maniaque: "致"公务员登载不实 05/22 00:17
11F:→ maniaque: 金流举证,人证举证,告借名登记 05/22 00:17
12F:→ maniaque: 但若当初已经"赠与给儿子",那不好意思,收不回了.... 05/22 00:18
13F:→ LaplaceDemon: 板友要怎麽回答也是他的自由 付钱找精通不动产律师 05/22 00:18
14F:→ maniaque: 那是儿子的财产(挂了就叫遗产) 05/22 00:18
15F:→ maniaque: 今天孙子是媳妇在养,让媳妇难过日,也就别太冀望孙子会 05/22 00:19
16F:→ maniaque: 觉得有个好阿嬷 , 自己想一想喽~~~~ 05/22 00:20
17F:→ maniaque: 现在从外人角度来看,就单纯阿嬷在欺负失去家庭依靠的 05/22 00:20
18F:→ maniaque: 寡妇跟乖孙们 05/22 00:21
大概就是阿嬷没安全感(因为跟媳妇关系没很好),媳妇也没安全感(怕子女拿不到)
19F:推 LaplaceDemon: 也没有流离失所阿 那房子本来就阿嬷独居了 05/22 00:21
20F:→ LaplaceDemon: 除非他们本来就游民 05/22 00:21
21F:→ LaplaceDemon: 而且孙子搞不好早就成年 该自食其力了 05/22 00:22
孙子似乎需要钱所以才会继承
22F:→ maniaque: 原PO也没写得很清楚儿子一家人住哪,这部分就不予置评 05/22 00:23
阿嬷独居,媳妇跟孙子没有同住!只有逢年过节会见面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0:34:32
23F:→ maniaque: 总之,不管家庭和谐面,就直接去打借名登记诉讼吧... 05/22 00:27
24F:→ maniaque: 你告伪造或登载不实,还不是要打借名登记诉讼才能拿回 05/22 00:28
25F:→ maniaque: 难道以为告刑事,房产就会自动改名回到阿嬷名下欧? ^_^ 05/22 00:29
这点我也是疑惑才上来发文,因为朋友说这是律师的建议,另外就是借名登记
当初需要有文件证明吗?还是只要有金流就有机会?
26F:→ maniaque: 没那回事的..... 05/22 00:29
27F:→ maniaque: 举证不了金流,你借名一样告不赢拿不回 05/22 00:30
28F:→ maniaque: 致公务员登载不实是国家法益,对方认罪检察官就会轻放了 05/22 00:31
29F:推 LaplaceDemon: 孙子需要钱所以继承 不赶快告借名登记 05/22 00:36
30F:→ maniaque: 小问题...."伪造"了什麽 "文书" ???? 05/22 00:36
31F:→ maniaque: 想这个问题就好啦.... 05/22 00:36
32F:→ LaplaceDemon: 大概要换阿嬷流离失所了喔XD 05/22 00:36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0:39:50
33F:→ maniaque: 但,在补换发申请书上,写下"权状遗失",并通过审查补发 05/22 00:37
34F:→ LaplaceDemon: 不过M大有说到重点 就算证明致公务员登载不实 05/22 00:37
阿嬷那边律师的建议似乎是因为媳妇孙子那边"明知"地契在阿嬷那边却办移失"致公务员
登载不实"想先让遗产继承不成立
35F:→ LaplaceDemon: 也无法证明房子是阿嬷出钱的 最终还是要打民事 05/22 00:38
36F:→ maniaque: "公务员将此资讯登载於权责所掌握之公文书,完成就是既遂 05/22 00:38
37F:→ maniaque: 我若是媳妇,我就在检察官面前哭的梨花带泪,说被恶婆婆 05/22 00:39
38F:→ maniaque: 长期虐待,还把她老公的房产霸占,抢走权状硬是不归还 05/22 00:40
39F:→ maniaque: 弱媳幼子迫不得已,只得以遗失名义申请补发,盼检座明察 05/22 00:41
40F:→ maniaque: 要是检察官是女的,又刚好家庭也是被婆婆欺负过的 05/22 00:43
41F:→ maniaque: 窝靠~~~~~~~~这下就有趣了....呵呵~~~~~ 05/22 00:43
所以阿嬷那边最多就是以民事"借名登记"来打官司才正确对吗?
那阿嬷现在的律师会以伪造文书来告是否太不专业?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0:50:19
42F:→ maniaque: 继承 是 民法管的........ 05/22 00:53
感谢各位回覆 会转告给朋友参考 谢谢!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0:55:10
43F:→ maniaque: 那张补发的权状 "依然有法律效力" 05/22 00:54
44F:→ maniaque: 当这张补发的权状发下後,阿嬷手上那张就自然失效了 05/22 00:54
45F:→ maniaque: 只是....朋友的阿嬷的儿子=>不就是朋友的伯伯/叔叔 05/22 01:16
哈哈 我刚刚发文前也再困扰这问题 所以最後决定以阿嬷为主体 不然很乱阿XDD
46F:→ maniaque: 若是母系这边,就是 朋友的舅舅 啦 05/22 01:16
47F:→ maniaque: 呵呵呵呵~~~ 05/22 01:17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1:35:26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1:38:27
48F:→ maniaque: 顺道说个现实的,这案子想告登载不实也很难..... 05/22 01:40
49F:→ maniaque: 当初交付权状给阿嬷保管的的应该是儿子,而非媳妇孙子 05/22 01:41
我也是这麽觉得,但阿嬷那边的立场及想法我不是当事人所以也许不能感同身受
所以上来发文让他们看看版友的意见,也许他们心中会有不一样的想法
毕竟诉讼旷日废时劳心劳力! 真的很感谢!!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2/2019 01:43:41
50F:→ maniaque: 今天媳妇孙子说整理遗物找不到权状,办继承就勾遗失 05/22 01:41
51F:→ maniaque: 不清楚权状在阿嬷手上,阿嬷也没把权状拿给她们看过 05/22 01:42
52F:→ maniaque: 你说上面的证词,检察官会不会相信? 很合理啊 05/22 01:42
53F:→ maniaque: 陈述 05/22 01:43
54F:→ karas1961: 权状遗失公告期间为30日,无人提出异议於公告期满後即 05/22 12:20
55F:→ karas1961: 补发权状,毕竟那章还是具有法律效力,你认为对方不会 05/22 12:20
56F:→ karas1961: 这麽主张吗 05/22 12:20
57F:→ maniaque: 继承的不用公告(土地登记规则67条),切结就可以 05/22 16:40
58F:→ maniaque: 损坏灭失补发的才需要公告30日(同法155条) 05/22 16:41
59F:→ taoist9999: 我是认为无论告刑事或是告民事,都没什麽用。 05/22 17:31
60F:→ taoist9999: 因为阿嬷的目的是拿回房子,除非现在就立刻假扣押,否 05/22 17:31
61F:→ taoist9999: 则对方缺钱的话,被卖掉或向银行设定抵押权借钱的机率 05/22 17:33
62F:→ taoist9999: 很大。 05/22 17:33
63F:→ taoist9999: 这个案件就是爽到律师而已,如果真能解决的话,双方找 05/22 17:34
64F:→ taoist9999: 亲友去协调就够了。 05/22 17:34
因为之前有谈好像谈不拢,之後就联络不到人(电话不接也不回),所以阿骂那边才会有想提
告的举动...只是很好奇不知道阿骂的律师有没有跟他们分析案件胜诉的机率,不然看各位
的说法之後,打官司真的感觉爽到律师(有听分析之後坚持提告另当别论)
65F:→ taoist9999: 05/22 17:35
66F:→ taoist9999: 儿子并不是突然意外死亡,而是病死的,应该有很长的时 05/22 17:36
67F:→ taoist9999: 间可以去预防。 05/22 17:36
※ 编辑: poshou (124.155.167.145), 05/22/2019 18:05:39
68F:→ maniaque: 以我个人看法,阿嬷大概跟律师没有叙述好,所以律师误认为 05/22 18:21
69F:→ maniaque: 应该使以伪造文书方式提告,板上是根据你的陈述作分析 05/22 18:21
70F:→ maniaque: 所以得到登载不实的告发建议 05/22 18:22
71F:→ maniaque: 但,没人看过那张继承时所填的 原因 ,所以也不见得可成立 05/22 18:22
72F:→ maniaque: 就像之前推文有也提告,当时阿嬷是以什麽原因把房产登记 05/22 18:23
73F:→ maniaque: 给其卑亲属? 当时的表意,跟现在的表意,又不见得相同 05/22 18:23
74F:→ maniaque: 如为赠与,完成後就无所谓撤销,剩下都是阿嬷这边要负责 05/22 18:24
75F:→ maniaque: 举证(不管是负但书的赠与撤销或者是借名登记) 05/22 18:24
76F:→ maniaque: 所以,原PO如无把所言第二行的原因明确说清楚讲明白 05/22 18:25
77F:→ maniaque: 律师案子接归接,费用照收而已. 05/22 18:25
78F:→ maniaque: 我若是律师,我当然也拍胸说没问题,机率很大 05/22 18:26
79F:→ maniaque: 谁会把衣食父母往外推??? 05/22 18:26
80F:→ maniaque: 当然,你也还是可以找律师,一五一十把经过全都请律师分析 05/22 18:27
81F:→ maniaque: 很多人都故意,自以为是的漏讲一些关键,导致败诉 05/22 18:27
82F:→ maniaque: 剩下的就是律师的本事了.... 05/22 18:28
83F:推 taoist9999: 胜诉跟阿嬷是否能顺利拿回房子所有权是两码子的事情。 05/22 19:43
84F:→ osks: 我就是律师,但绝不会如有人所述,拍胸脯保证没问题,一定会 05/23 23:15
85F:→ osks: 跟当事人分析,请不要随便臆测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5/23 23:15
86F:→ osks: 再来,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是在伪造文书罪章之下 05/23 23:16
87F:推 anomie111: 推楼上O大,不是每个律师都为了生意这样乱来的 05/24 00:21
88F:→ q135q135: 似乎有人不知道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是规定在伪造文书罪章 05/25 00:05
89F:→ q135q135: 来这里询问板友的意见 可以推出律师不专业的结论?满有 05/25 00:07
90F:→ q135q135: 意思的 05/25 00:07
q大 因为朋友阿嬷的案件看起来赢面不大,阿嬷还坚持要提告,想说是不是律师没跟他说清
处,才会说律师不太专业,但是我後面有解释说如果律师有仔细分析给我朋友阿嬷听还坚持
提告那就另当别论!
不好意思让你误会了^^"
※ 编辑: poshou (61.230.36.53), 05/25/2019 00:41:56
91F:推 q135q135: 小弟没别的意思啦 只是觉得律师的看法应该会比网路上不 05/25 11:38
92F:→ q135q135: 知名网友的意见专业一点 建议楼主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05/25 11:38
93F:→ q135q135: 会比较好判断如何处理 05/25 11:38
94F:→ jim23027: 高等法院106年上诉字第498号判决可以参考一下哟~ 05/25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