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ushika (风の谷のナウシ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国外带回来的健康食品 可否放在网路上卖?
时间Mon May 6 19:09:05 2019
家人去澳洲玩 带了一些健康食品回来 (蜂胶、胶囊、木瓜霜)
但是因为买太多 想要托我放到网路上卖
我上网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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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名称之使用
若您在商品名称/描述/关於我/问与答/照片/图片等内容中,说明您所销售之物品为「健
康食品」,您
应一并注明我国卫生福利部许可字号(
卫署健食字第ooooooo号),否则请
不要使用「健康食品」名称。
不得引用卫署食字公文字号或同等意义之字样
您在商品名称/描述/关於我/问与答/照片/图片的内容中,
不可标示「
卫署食字第xxxxxxxx号」之公文流水号字眼,
不论商品是否曾经通过查验登记或配方审查认定为食品,皆
不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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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有些是台湾也有厂商代理进来 宝雅 屈臣氏也有在卖的商品
请问这样可以注明
卫署健食字第ooooooo号吗
2.我知道不能宣传药效 但如果像蜂胶胶囊、葡萄籽膜衣锭这种药品类的
可以上网贩卖吗
我在拍卖网站上面 是有看到有人在卖 或是以代购的名义开设卖场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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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159.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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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rmess: 注意同样商品国内外成分可能不同 05/06 19:36
2F:推 CCWck: 打电话给卫服部问不就好了? 05/06 19:37
3F:推 KKyosuke: 当然不行.. 05/06 19:42
4F:→ sindyevil: 你有花钱去作字号申请吗? 05/06 19:46
5F:推 talk5566: 不能 05/06 20:33
6F:→ saltlake: 代理商卖的商品上面的字号是「代理商卖的商品」的字号 05/06 20:40
7F:→ saltlake: 同一家外国厂商的产品,国内不同代理公司代理进口贩卖 05/06 20:42
8F:→ saltlake: 必须各自向食药署申请,申请到之後各用各的。 05/06 20:42
9F:→ maniaque: 本版之前就有盗用 ncc 号码然後被告刑民事的文章 05/06 21:29
10F:→ maniaque: 你要赌看看吗??? 05/06 21:29
11F:→ maniaque: 搞不好弄到最後,你还不如直接把东西丢到垃圾桶轻松欧.. 05/06 21:30
12F:→ taoist9999: 我建议不要赌这个,赚不了多少钱,而且风险很大。 05/06 21:31
13F:→ maniaque: 只能说,若台湾有同样跑单帮的在卖,参考模式,不要多写 05/06 21:32
14F:→ maniaque: 人家搜寻只会看你产品名字,才不管你要笑不要笑 05/06 21:32
15F:→ maniaque: 会搜寻药效或保健的,基本上都是来抓蠢蛋卖家的网警 05/06 21:33
16F:→ KKyosuke: 药事法罚款很贵的 别开玩笑 05/06 21:33
17F:→ yesohya: 被抓愿意付钱给政府的话 可以 05/06 22:32
18F:推 LaplaceDemon: 当然不行 等着被罚钱罚到死 05/07 00:53
19F:→ LaplaceDemon: 自己想办法吃吧 05/07 00:53
20F:→ a9301040: 丢垃圾桶 05/07 01:39
21F:→ neil0123: 网路上不是很多都用代买的方式!?貌似法规对於代买无限制 05/13 12:37
22F:→ saltlake: 楼上不知道道路上不缺人违反交通规则吗? 05/18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