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yosuke (春日恭介)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邓紫棋」商标权问题
时间Sat Apr 27 10:27:22 2019
※ 引述《LF25166234 (阿扬)》之铭言:
: 如题
: 虽然「邓紫棋」已经被公司注册商标了,但基於民法对姓名权的保障,邓紫棋还是可以叫
: 做邓紫棋,但仅限於非作为商标的使用行为
: 以上的资讯是我从关键评论网看来的
: 那我想请问,S.H.E是属於团体的名称,是不是不在民法保障姓名的范畴内?因此只要这
: 三人跟公司解约了,是不是就不像邓紫棋一样可以继续使用被公司注册的团体名称(S.H.
: E)?
我猜你想问的是艺名的问题?
这就要看艺人与公司当初签的约
艺名的确可以是公司的 例如韩国SM公司几个男团约满不续约的时候
要嘛付一大笔钱买回团名跟以前的歌(神话)
要嘛公司扣死 走的人只能另组新团(东方神起 H.O.T.)
SHE的情况也是 如果法律程序有走好 公司是可以禁止他们离开以後继续使用
还有 邓紫棋并不是本名 所以没有姓名权保不保障的问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8.179.24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56332044.A.81D.html
1F:推 showeig: 姓名权保障不限本名,字号、笔名、艺名、简称都包括在内 04/27 11:23
2F:→ showeig: 商标法第30条第1项第13款也规定「着名」之姓名、艺名、笔 04/27 11:24
3F:→ showeig: 名、字号没有获得他人同意以前不可以注册。 04/27 11:25
4F:→ showeig: 对岸那边有类似规定,有些名人的名字被偷注册,後来被判 04/27 11:26
5F:→ showeig: 无效的案例也是有 04/27 11:26
6F:→ KKyosuke: 会有问题一定是签约当时已经"同意"给公司了 04/27 11:27
7F:→ showeig: 邓紫棋那部分症结点就是公司用她的艺名注册商标,本人到 04/27 11:27
8F:→ showeig: 底有没有同意,双方合约如何约定目前不知道 04/27 11:27
9F:→ ewings: 在本国,知名艺人的艺名在权益上是等同於本名的,就算是公 04/27 12:16
10F:→ ewings: 司拿艺名去注册,那也只是等同於取得艺名的使用权,而不是 04/27 12:16
11F:→ ewings: 拥有。 04/27 12:16
12F:嘘 TitanGel: 连艺名在人格权保障范畴内都不知道,没半撇就别出来乱回 04/27 12:45
13F:→ TitanGel: 答 04/27 12:45
14F:推 showeig: 说话不用这样吧,基本上,我的观点跟K大还是一样的,商标 04/27 12:59
15F:→ showeig: 注册部分,就看当初合约怎麽谈 04/27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