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flag (伊莉一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噪音管制法 对扩音定义是啥?
时间Mon Apr 8 16:17:38 2019
刚刚打电话去请环保局来查噪音
还问我要检举对象 是不是像卡拉OK有"收扩音功能"
一直强调 环保局只处理有【收+扩】的情况
无法处理单纯放音乐
上网查写这样
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L015476
十五、扩音设施:具有接收音源音量装置(含可外接麦克风、收音器之功
能)及音量扩大功能之设备或设施。
那这噪音管制法 到底有什麽用?
我隔壁放音乐很大声
但他不是唱卡拉OK
他就是接收电台的音乐 大声放出来
按照政府的定义
他不是收音再扩放
他是直接接收电台的音乐 然後播放
那这法根本无用了
而社维法只有一户检举 也无用
要两户才行
到底能怎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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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5.43.5.25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54711460.A.595.html
1F:→ showeig: 谁说要有两户才行 04/08 16:19
2F:推 KKyosuke: 噪音防制法管的是工厂/娱乐场所/营建场所/营业场所/扩音 04/08 18:11
3F:→ KKyosuke: 设施 04/08 18:11
4F:→ KKyosuke: 如果你隔壁是住户那当然不符... 04/08 18:12
扩音设施没限定不能是住户阿
我後来打市民服务专线 环保局就有人来测量了
一开始直接打环保局 没有用
被他一直强调 要有【收+扩】
但打市民服务就OK了
※ 编辑: yoyoflag (115.43.5.251), 04/09/2019 02:23:56
5F:→ KKyosuke: 那要符合扩音设施的定义 你自己不是贴了吗... 04/09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