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6964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询问一个租屋的问题
时间Mon Feb 25 19:58:32 2019
各位好
小弟在2/23租了一间两房两厅的公寓
付了一万块的斡旋金
以及两个月押金跟一个月房租六万九
不幸的事,我在2/24因为一些家里的事不租了,但租约当时已经签订,钱也立刻给人家了
但是这个租约是从3/1才开始,租约应该也有审阅期3天,而我也从未入住过
现在房仲的意思是,我必须赔违约金一个月,斡旋金的部分他可以还我
请问在审阅期提出异议,能不能全数要回这笔钱,如果无法全数要回,我是不是该向消保
官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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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房仲肯退你斡旋金已经算他人好了 02/25 20:30
2F:→ KKyosuke: 真要说起来房仲的一万块根本不用退 02/25 20:30
3F:→ KKyosuke: 然後你的违约金还是得交 02/25 20:30
4F:推 showeig: K大正解 02/25 23:31
5F:→ showeig: 审阅期不是拿来毁约用的... 02/25 23:31
6F:推 Lailungsheng: 斡旋金要还的,因为含在房租内 02/26 08:01
7F:→ Hermess: 【租约当时已经签订】 02/27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