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j9019 (肥宅好吃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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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同婚专法草案的称谓问题
时间Thu Feb 21 22:53:57 2019
各位版众们好
我刚刚看了一下刚出炉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的草案内容,有一些疑问
当中的第二条内容:
称同性婚姻关系者,谓相同性别之二人,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
性之永久结合关系。
以及第二十四条:
民法总则编及债编关於配偶、夫妻、结婚或婚姻之规定,於第二条关系准用之。
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规关於配偶、夫妻、结婚或婚姻之规定,及配偶或夫妻关系所生之规定
,於第二条关系准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我想请教各位:依照这草案的内容,同性婚姻之双方当事人是否能够称为配偶?
目前我的主要疑问是同性婚姻之当事人是否能够依照草案第24条的内容准用於民事诉讼法
第307条第一款
第 307 条
证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拒绝证言:
一、证人为当事人之配偶、前配偶、未婚配偶或四亲等内之血亲、三亲等内之姻亲或曾有
此亲属关系者。
如有描述不清或冒犯的地方还请见谅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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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称谓叫做同性婚姻关系 法律效果跟配偶一样 02/21 22:55
2F:→ KKyosuke: 除非有修法或立法特别排除适用 否则就是配偶的效果 02/21 22:56
3F:→ a9301040: 307可,但这法应该不会过吧,很快就五月罗 02/21 23:06
4F:推 spirit119: 大概会被政党协商 02/22 05:15
5F:推 sindyevil: 法律用语是配偶 异性恋下也没有人互称配偶一或配偶二 02/22 09:16
6F:→ sindyevil: 至於,什麽男媳妇女女婿都是自己的生活的用字用语,会不 02/22 09:17
7F:→ sindyevil: 经过几次冲突或生活历练而改口那就是个人造化惹. 02/22 09:18
8F:→ maniaque: 这次负责的承办脑子还满清晰的 02/22 09:52
9F:→ maniaque: 虽然我之前也有讲过类似的,反正就是专法.... 02/22 09:52
10F:→ maniaque: 然後准用准用一路准用到底 02/22 09:52
11F:→ maniaque: 但很可惜,这部法律只能算是是民法特别法 02/22 09:52
12F:→ maniaque: 刑法妨碍家庭罪不及於本法的 关系人 02/22 09:53
13F:→ maniaque: 这部法律把 结婚 转化为 同性婚姻关系,搭配748 02/22 09:56
14F:→ wim1990: 如果刑法不及於本法 那不就代表同性伴侣间是可以…… 02/22 13:58
15F:→ maniaque: 通奸(性器接合)定义没改,刑事自然没机会,只能走民事 02/22 14:05
16F:→ maniaque: 警察也乐得轻松吧..... 02/22 14:06
17F:→ jouesy: ......你根本没看草案吧 m大 第24条明明有写 02/22 14:08
19F:→ jouesy: 可以别误导别人吗 ~~ 02/22 14:10
20F:→ jouesy: 过去也有判决说口交也构成通奸罪 这不就是个法国扩张解释 02/22 14:13
21F:→ jouesy: 的结果了吗~再者,立院一定也会修相关法律做配套~~ 02/22 14:13
22F:→ jouesy: 上面的法国其实是要打法官~~ 02/22 14:13
23F:→ sindyevil: 如果以刑法要件来说,口交真的是性行为啦,也不知道为啥 02/22 14:48
24F:→ sindyevil: 很多人认为口交不是. 02/22 14:48
25F:→ showeig: ㄟ...因为当初立法增订性交定义,通奸相奸没跟着一起更动 02/22 15:11
26F:→ showeig: 所以通奸罪的性行为是不是可以用刑法10条5项解释就有争议 02/22 15:13
27F:推 maniaque: j大,别乱了....你准用没用啊,就男肛男就不是 "性器接合" 02/22 15:22
28F:→ maniaque: 当初就没有修 奸 这字的定义,也没有把 奸 改为 性交 02/22 15:23
29F:→ sindyevil: 奸就定义是男女,所以男男或女女间性行为就不算奸啦 02/22 15:27
30F:推 KKyosuke: 口交成立通奸目前是个案 02/22 15:27
31F:→ sindyevil: 可能要先解决是否除罪化这大前提问题吧? 02/22 15:28
32F:→ maniaque: 前几个月讨论时,那时我也对专法要把这一块特别放入 02/22 15:31
33F:→ maniaque: 换言之,同性伴侣的妨碍家庭罪,在特别法有自己的规范 02/22 15:31
34F:→ maniaque: 今天为了赶0524大限,生不出来也就算了,至少先把法通过 02/22 15:32
35F:→ maniaque: 甚至若立法院不立法这一块,那同性伴侣之间就不存在通奸 02/22 15:32
36F:→ maniaque: 是特权? 还是对於婚姻关系的忠诚义务不需要及於同性伴侣 02/22 15:33
37F:→ maniaque: 那就看受法规范的人民的意见... 02/22 15:33
38F:→ maniaque: 反正若没这个,偷吃不犯法,或许会民国不知哪一年招开记 02/22 15:34
39F:→ maniaque: 者会,一方找立委控诉配偶到处拈花惹草无法可治吧 02/22 15:34
40F:→ sindyevil: 大限过了就直接适用民法,有差吗? 02/22 15:36
41F:→ maniaque: 通奸罪同样还是不适用啊.... 02/22 15:41
42F:推 sindyevil: 我在想专法後,很多人会觉得同志过太爽而把他们拉入民法 02/22 16:24
43F:→ sindyevil: 一起承担婚姻苦果(姻亲等等). 02/22 16:24
44F:→ maniaque: 同志爽不爽,立法并且施行後,再说吧.... 02/22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