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ju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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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如有违反,(及/即)涉犯诈欺罪嫌
时间Mon Feb 18 11:01:50 2019
各位好,请教一下
世贸的旅展门票有这一行字:
本券为有价票券,严禁非法买卖交易或在展场周边500公尺内赠予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及涉
犯诈欺罪嫌,一经本公司查证,一律依法究办,绝不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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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语意来说,「...如有违反,『即』涉犯诈欺罪嫌...」应该比较合理吧?
网路搜寻,两种写法都有
https://goo.gl/N9P2Mu
但我认为还是「即」比较正确,写成「及」的,应该只是直接照抄前人的内容,
没有加以思考。
请教网友怎麽看?
谢谢。
(红框处)
https://i.imgur.com/w81hHB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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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1.46.1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50458913.A.166.html
1F:推 taoist9999: 看看就好,最终是由法院认定。 02/18 11:14
2F:→ iscu: 不管他写哪个字 那句话都没啥意义 02/18 11:15
3F:→ justicesword: 即,不过没意义 02/18 11:23
顶多只能说「我要告你诈欺罪」,但是不是真的犯下这条罪,最终得由法官来判定,
请问是这样理解吗?谢谢。
※ 编辑: scju (111.251.46.16), 02/18/2019 11:29:18
4F:推 hidog: 世贸单位又没有司法权力 他只能依法提告 02/18 11:29
5F:推 taoist9999: 说展场500公尺内不得赠与,那500公尺外赠与呢?真要破 02/18 11:48
6F:→ taoist9999: 解简单的很。 02/18 11:48
7F:推 taoist9999: 更何况上面写的又不是法律,罪刑法定主义就是犯罪的要 02/18 11:51
8F:→ taoist9999: 件及其法律效果,要明确地以法律规定。 02/18 11:51
9F:→ taoist9999: 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02/18 11:51
不懂「赠与」为何会犯诈欺罪?我送给参展民众,并没从对方身上获得任何东西,
还是说这「诈欺」的对象是发卷的公司?可否就教大家,谢谢
※ 编辑: scju (111.251.46.16), 02/18/2019 11:53:39
10F:推 taoist9999: 不想惹麻烦的话,就展场500公尺外赠与,不然就别被对 02/18 11:56
11F:→ taoist9999: 方抓到。 02/18 11:56
12F:→ taoist9999: 你要跟主办单位对干来实验看看最终结果,那是你自己 02/18 11:57
13F:→ taoist9999: 的选择。 02/18 11:57
14F:→ justicesword: 另外,实务上认为入场券不是有价证券,仅为私文书 02/18 11:59
15F:→ justicesword: 的一种。 02/18 11:59
16F:→ showeig: 不管即还是及,是不是诈欺本来就是T大说的,看有没有该当 02/18 12:02
17F:→ showeig: 构成要件,符合上面叙述条件就是诈欺,哪有那麽容易 02/18 12:02
18F:推 taoist9999: 就法律上讨论,不必鸟对方。 02/18 12:08
19F:→ taoist9999: 就社会处理事情而言,尽量不要跟对方起冲突。 02/18 12:09
20F:→ taoist9999: 主办单位有钱有势,犯不着跟他们斗。 02/18 12:10
21F:→ KHlawtel: 票券上应该是「或」的意思 02/19 17:16
22F:→ KHlawtel: 赠与怎会诈欺,实在难以费解 02/19 17:17
23F:推 cuttleufish: 这条是恐赫不懂法律 02/19 19:03
24F:→ yesohya: 就跟卖家写本商品为.........不适用消保法一样 XD 02/19 22:46
25F:→ maniaque: 因为 "取得成本" ,这票在 7-11 虽然是赠送,但仍有票面 02/20 14:06
26F:→ maniaque: 可是你到"展览现场"如要入场,就必须要购票才能进场 02/20 14:07
27F:推 ultratimes: 还恐吓不懂法律咧,实务上如t大所言,有钱有势>法律 02/20 18:06
28F:→ a9301040: U大湿… 02/20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