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74 (恶魔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东不愿意修理阻塞的水管
时间Wed Dec 26 13:17:09 2018
各位好,想请教一下下列的问题 :
前提 :
约2个月前租屋处的水突然变小(洗手台水流直径约为1公分),水流不够
电热水器根本无法加热。
隔天请水电行来看,发现是水管生锈(老公寓用铁制水管),
当时先处理出水处的铁锈後变得比较可以正常使用(洗澡、洗衣等)。
当时水电行老板是建议要换掉管线,报价约两万元。
当时有跟房东回报这样的情况,但他并没有要处理的意思,而我们因水可以用了,
这件事也就没有继续下去。
其他还有像是热水器瓦斯外泄、瓦斯炉管线破裂外泄等,都是跟房东提了约半个月
左右才愿意换。(我们先自行修缮,费用从房租扣除)
正文:
前天晚上洗澡洗到一半水又开始变小,跟前提内文的情况一样。
隔天请了水电行来看,也是建议要换管线,不然就是先装加压马达,费用初估6000元。
查了一下民法发现429,430条有提到
第 429 条
租赁物之修缮,除契约另有订定或另有习惯外,由出租人负担。
出租人为保存租赁物所为之必要行为,承租人不得拒绝。
第 430 条
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如有修缮之必要,应由出租人负担者,承租人得
定相当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缮,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内不为修缮者,承租人
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想请问:
1. 水管生锈导致租屋者无法正常使用,应该适用於上面2条吧?
2. 条文中提到的【相当期限】,是最短几天呢? 我可以请房东在明天前处理好吗?
3. 目前跟房东联系的方式都是用Line的讯息传递,若我於Line里面传讯息请房东
於期限内修缮好,这具有法律效力吗?
4. 若3. 在Line里面传讯息不具法律效力,那我该怎麽做呢?
5. 是否我可以在这两天自行找水电行来安装加压马达,并且费用从房租扣除?
需要先通知房东并且取得同意吗? 因房东基本上不接电话,Line也都几天才回...
我无法确定等到房东"首肯"是不是已经是2019年了...
这几天只能跟邻居借浴室洗澡,真的很不想麻烦别人...
恳请各位解惑协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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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lanese: 先看租约怎麽约定?没约定的话,再依民法规定。 12/26 13:19
※ 编辑: devil74 (60.250.147.33), 12/26/2018 13:26:23
2F:推 KHlawtel: 那就是依你查到民法规定 12/26 13:26
3F:→ devil74: 谢谢回应,所以请问我使用line通知就可以了吗? 12/26 13:27
4F:→ devil74: 租约中并无注明修缮是谁要负责(补) 12/26 13:28
5F:推 v3su: 使用Line就可以,只要能告知到房东就行 12/26 17:28
在此感谢各位的回应!
後来直接在Line上贴上两条民法的连结,房东就非常积极处理这件事了...
这几天就会找水电行来修理,费用房东负责,谢谢!
※ 编辑: devil74 (1.161.128.146), 12/26/2018 21: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