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123123 (阿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店家要求开出加班费
时间Sat Dec 15 22:40:05 2018
想请问一下各位大大。
事情是这样子的,原先下午14:00左右联络店家打电话打不通跟粉丝团无回应的问题。到1
7:00左右才电话通,等了约3个小时。店家回覆很简单,停电,手机没电这样子把责任都
推光光跟他没有关系,推成是台电问题一样。
由於朋友那边是先付款在取货,(担心店家是不是收到钱就不理人)。
後来18:00跟店家约说要去店家取货,由於车子坏掉耽误约一个小时了,跟店家说要坐车
过去取货,可是店家觉得太晚无法等候,也跟店家赔不是,後来店家要开收据跟我朋友索
取加班费。请问这合理吗?
若要支付加班费是否要看对方薪水单来支付呢?他不愿意提供,也要傻呼呼他开天价一样
要支付吗?
加班费给不给这是合理的吗。
如果不给店家是否不愿意把货给我朋友呢。
如果不给这有法律问题吗。
还是要支付额外加班费才能够取回呢毕竟店家也让朋友等了三个小时,大家互相都有拖到
双方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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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luhihi: 加班费是有先约定好的吗?没约定,就不用给。 12/16 09:25
2F:推 a9301040: 雇主才有义务负担加班费。他说的概念其实是受领迟延损害 12/16 09:48
3F:→ a9301040: 赔偿,答案一样,不用给 12/16 09:48
4F:→ Hermess: 不用给加班费。不过店家也可以不需要等消费者取货後才关 12/16 10:26
5F:→ Hermess: 店。消费者要在营业时间内去取货。 12/16 10:26
6F:推 LaplaceDemon: 不用付 12/16 12:20
7F:→ maniaque: 14:00-17:00台电问题,18:00是指1800到店还是1800出发 12/16 12:44
8F:→ maniaque: ? 基本上应该店家可以在你call去说车坏了那时候告知 12/16 12:44
9F:→ maniaque: 要收店了,直接拒绝你,而不是让你这样凹 12/16 12:44
10F:→ maniaque: 懂吗? 是你凹店家的,所以自己决定要不要付这钱 12/16 12:45
11F:→ maniaque: 你说店家开额外洽吉,那先问自你自己,凹人家不能下班 12/16 12:45
12F:→ maniaque: 合理吗??? 12/16 12:45
13F:→ maniaque: 他额外洽吉开多少,你也没讲,顾左右而言他 12/16 12:46
14F:→ maniaque: 开天价? 直接把店买下来不是比较快??? 12/16 12:46
15F:→ maniaque: 店家有让你朋友等三小时? 笑死人了 12/16 12:47
16F:→ maniaque: 他店有开 他店有开 他店有开 ,懂吗??? 12/16 12:47
17F:→ maniaque: 你朋友若愿意1400出门,1500 就会到店里拿到东西了 12/16 12:48
18F:→ maniaque: 即使在没有电的情况... 12/16 12:48
19F:→ maniaque: 这没电问题,是要怪罪店家没买发电机吗?? 12/16 12:48
20F:→ maniaque: 买了发电机,中华电信也不一定有讯号啊 12/16 12:49
21F:→ maniaque: 总之,这个case 若送去爆料公社,大概一半会像我这样 12/16 13:15
22F:→ maniaque: 一半会像 a 大或 H 大这样 12/16 13:15
23F:→ maniaque: 但,若像是 H 大这样的,大概保证这篇改成被放鸽子抱怨文 12/16 13:16
24F:→ maniaque: 总之,自己看着办吧..... 12/16 13:16
25F:→ maniaque: 店家有店员,依法没给加班费,可能会被劳检到或者是检举 12/16 13:16
26F:→ maniaque: 而开罚 12/16 13:16
27F:→ maniaque: 那,要是被检举还是被开罚,你要不要承担???? 12/16 13:17
28F:→ maniaque: 是你开口凹人家违法的....... 怎办??? 12/16 13:17
29F:→ maniaque: 然,若人家依劳基法婉拒你,你会平心接受,还是上公社爆料 12/16 13:18
30F:→ maniaque: 说XXX 店真混蛋,连多等顾客一小时都不愿意.... 12/16 13:19
31F:→ saltlake: 受领迟延债务人得请求债权人支付保管费用,如果说是把 12/16 13:23
32F:→ saltlake: 标的物"存放"在某个机构并且支付"保管费",文义直接符合 12/16 13:23
33F:→ saltlake: 没争议。但就算没前述的明显保管费,就本案言,店家确实 12/16 13:24
34F:→ saltlake: 有保管标的物。标的物本应被取走却仍滞留店中,店家主张 12/16 13:25
35F:→ saltlake: 比照放在专营保管业务的商家会收的保管费,似乎非无理由 12/16 13:26
36F:→ luluhihi: 保管费不等於加班费吧? 12/16 14:32
37F:→ luluhihi: 要收加班费 或是以加班费计算保管费 店家应该先讲清楚 12/16 14:33
38F:→ luluhihi: 此外 店老板留下来就好 但老板自己不留下来 要店员加班 12/16 14:37
39F:→ luluhihi: 还跟客户收加班费 这是因果关系中断 12/16 14:37
40F:→ luluhihi: 之所以产生加班费 是老板自己凹店员加班 12/16 14:38
41F:→ maniaque: 为何老板要义务留下来?? 楼上请说说看吧.... 12/16 14:44
42F:→ maniaque: 老板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这是机会成本 12/16 14:45
43F:→ maniaque: 原PO 也一直没说被额外洽吉多少,三百? 五百? 五十万? 12/16 14:47
44F:→ maniaque: 店家一直开门营业,原PO却扭曲成"店家让客人空等三小时" 12/16 14:47
45F:→ maniaque: 单看这一些陈述,我个人就觉得原PO文章八成只会写对己有 12/16 14:48
46F:→ maniaque: 利的部分 12/16 14:48
47F:→ maniaque: 更何况,人家是开店耶~~~ 12/16 14:49
48F:→ maniaque: 又不是网路个体户面交,店每天都要开门营业 12/16 14:49
49F:→ maniaque: 又不会立刻跑掉,原PO第五行在写三小? 12/16 14:50
50F:→ maniaque: 大家都不看的啊?? 12/16 14:50
51F:→ maniaque: 我只能说,若这一篇投到爆料,底下一定一堆社员讲出两个字 12/16 14:51
52F:→ luluhihi: 因为客人跟老板有合约 老板有履行义务呀 12/16 15:08
53F:→ luluhihi: 才晚上六点多而已 老板真的不方便 大可以拒绝 或是先说 12/16 15:11
54F:→ luluhihi: 清楚费用 12/16 15:11
55F:→ luluhihi: 都不先讲 事後才巧立名目收费 这样会有争议 12/16 15:12
56F:→ maniaque: 原文 [可是店家觉得太晚无法等候] 12/16 15:27
57F:→ maniaque: 不然,照楼上逻辑,那老板凹员工延长上班时间 12/16 15:27
58F:→ maniaque: 员工答应,事後要跟老板报加班费 12/16 15:28
59F:→ maniaque: 那老板说 [我凹你时,你怎没说要加班费?? ] 12/16 15:28
60F:→ maniaque: 楼上,您认为呢? 当事人已经要老板做超过义务的事情 12/16 15:29
61F:→ maniaque: 老板一开始也已经先表明 无法等候 12/16 15:29
62F:→ maniaque: 那你当事人又有何资格再开口凹??? 12/16 15:30
63F:→ maniaque: 赔个不是就可以打发? 那老板凹员工,事後跟员工赔不是 12/16 15:30
64F:→ maniaque: 加班费就可以不用付了??? 12/16 15:31
65F:→ maniaque: 顾客大可以明天再来啊....店家天天都开门的.... 12/16 15:32
66F:→ maniaque: 又不是今天要收店不做了 12/16 15:34
67F:→ luluhihi: 既然店家无法等候 那又何以收加班费呢? 12/16 15:51
68F:→ maniaque: 既然店家无法等候 那又何以要坚持到店取货呢? 12/16 16:06
69F:→ a9301040: 不愿等就不要等啊!哈哈哈,钱是一定不用付,请求权基 12/16 17:50
70F:→ a9301040: 础不存在 12/16 17:50
71F:→ a9301040: 厂商自己要被凹,是自己的问题,事後要钱,没有XD 12/16 17:51
72F:→ Hermess: 店家一开始没说超过营业时间等候有额外费用。客户就不需 12/16 18:07
73F:→ Hermess: 要支付额外费用。不论收费名目为何。 12/16 18:07
74F:→ Hermess: 不过我好奇的是。原po都说店家说无法等候。为何之後店家 12/16 18:09
75F:→ Hermess: 又愿意等候。是否原po有隐瞒许诺店家何事?事後反悔又担 12/16 18:09
76F:→ Hermess: 心被索讨? 12/16 18:09
77F:→ Hermess: 如果这只是未发生的事。店家告知如需要超过营业时间等候 12/16 18:12
78F:→ Hermess: 客户取货。会有额外人事成本需要客户负担。就看原po是否 12/16 18:12
79F:→ Hermess: 同意。没有合理或不合理。双方合意即可。不过请不要认为 12/16 18:12
80F:→ Hermess: 电话打不通就是店家亏欠你。所以店家延後下班时间等你就 12/16 18:12
81F:→ Hermess: 是应该的。这是不对的。 12/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