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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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言论免责权?
时间Tue Dec 4 21:24:30 2018
言论免责权的范围到底到哪?
虽然有释字435号解释,但解释的范围其实仍不够宽
之前就有立委骂脏话,因为有言论免责权,所以不触犯公然侮辱罪
但如果更大的
例如教唆
教唆可能变成言论免责权保护的范围吗?
如果教唆也属於免责的一部份,那是不是立委在议事内教唆他人犯罪
自己却因为言论免责,而无法成立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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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luhihi: 教唆是从犯 从属於正犯 所以要看正犯犯了什麽事 12/04 21:35
2F:→ luluhihi: 如果是教唆杀人 不能免责 12/04 21:37
3F:→ luluhihi: 可以参考大法官435解释 12/04 21:41
4F:推 v3su: 立委骂脏话不是没触犯公然侮辱,而是没人提告,如果立委有免 12/04 22:11
5F:→ v3su: 责权,邱议莹就不会被提告且判决 12/04 22:11
立委在立法院内是有的,没有的是立法院外
我觉得要解释 言论免责,应该先研究那些刑责是可以透过言论成立的
29条教唆罪 可成立各分则的罪名
151条恐吓公众罪
153条煽惑罪
309公然侮辱
310妨碍名誉
312 对死者之公然侮辱 妨碍名誉
346条恐吓
如果有言论免责权,是否以上罪名都可以免责?
※ 编辑: ultratimes (1.172.243.200), 12/04/2018 22:50:13
6F:推 v3su: 教唆较难定论,因为需由意图使第三人听从并且损及法益,但这 12/04 23:01
7F:→ v3su: 类的刑事责任很难界定,因为大多教唆者会介入犯罪行为(如电 12/04 23:01
8F:→ v3su: 话数度指使或写成犯罪手册,如诈骗集团),所以大多变成是 12/04 23:01
9F:→ v3su: 正犯或是共犯。 12/04 23:01
10F:推 KKyosuke: 立委在立院内有言论免责权 但不是一切都免责 12/04 23:14
11F:→ KKyosuke: 虽然那个保护伞很大还是有限缩范围的 12/04 23:14
12F:推 CCWck: 理由书: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及被害人权益,於必要时亦 12/05 00:22
13F:→ CCWck: 非不得依法行使侦审之权限 12/05 00:22
14F:推 cute101037: 教唆不是(言论)欧,教唆说出的话是他实现犯罪的手法。 12/05 00:23
15F:→ cute101037: 举例教唆杀人,他是有希望被教唆的人去杀人的故意,一 12/05 00:23
16F:→ cute101037: 旦正犯杀人,则达成其目的,而杀人绝非言论。这里所 12/05 00:23
17F:→ cute101037: 谓的言论免责,其实比较接近 批判一个人时,可以没有 12/05 00:23
18F:→ cute101037: 证据就空口白话。 12/05 00:23
19F:→ cute101037: 至于扩张到骂人也免责,实在是嘿嘿嘿,就是批判跟骂人 12/05 00:27
20F:→ cute101037: 界线难分而已,要不然单纯的骂人有什麽需要免责? 12/05 00:27
那煽惑呢?
※ 编辑: ultratimes (1.172.185.72), 12/05/2018 11: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