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s (水曜日的爱情)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选罢法跟毁损罪
时间Sun Dec 2 10:50:49 2018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下
家母在选前之夜看到路边里长後选人的旗帜绑着竹竿,想说快选完没用了被丢掉也可惜,
给人家拆掉旗帜带着竹竿回来要在阳台晾衣服,结果路口被拍到目前该里长候选人要提告
竹竿已交给警方应该会由警方归还
旗面当时家母直接丢地上仅带回竹竿
目前警方说有两条罪名
一条是毁损(里长报警时便已坚持提告)
一条是选罢法98条(公诉)
想请教
1. 毁损罪的部分里长已提告,但如果他愿意是能撤告吗?警察上门那天家母才知事态严重
有上门道歉,但里长不接受(落选,可能也因此表示家母拆旗帜是何居心),我则有另一
担心是如果最後到民事去会被狮子大开口
2. 这两条罪依家母状况通常怎麽判?网路搜寻较少看到判例,大多是新闻事件而已
家母已60多岁向来勤俭顾家,
现在这状况深感懊悔,也不知道事情会这麽严重
这两天她难吃难睡做晚辈的看了也心疼
想说上来请教有经验的版友後续可能的情形
好让家里人有些心理准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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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50.20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43719052.A.0C8.html
1F:推 Lailungsheng: 省钱就是让他告,出庭老实说,这能判多重12/02 11:03
2F:→ Lailungsheng: 孝顺就去找律师,帮你妈出庭什麽的…12/02 11:04
3F:推 KKyosuke: 民事根本没办法开口啥,顶多赔他旗子的钱12/02 11:11
4F:推 KKyosuke: 刑事只能求轻判而已。毁损也好窃盗也罢,花钱缴给国家12/02 11:14
5F:→ KKyosuke: 消灾。12/02 11:14
6F:→ KKyosuke: 选罢法那个基本上不会成立。12/02 11:15
7F:→ showeig: 推K大,选罢法部分,补个云林地院的判决见解:「...塑胶 12/02 11:28
8F:→ showeig: 看板被割毁二张,除了会让路过民众感觉有人恶作剧之外, 12/02 11:28
9F:→ showeig: 并不至影响选民之投票行为,也不影响於选举公平、公正之12/02 11:28
10F:→ showeig: 本质。... 强暴胁迫妨害他人竞选之规定,通常适用於:如12/02 11:28
11F:→ showeig: 开枪警告竞选对手、或强押候选人或助选员放弃选举或助选 12/02 11:28
12F:→ showeig: 等暴力行为,尚无因为一、二张竞选看板被破坏而适用之案12/02 11:28
13F:→ showeig: 例。尤其我国几乎年年有选举,竞选文化向来积极、活泼,12/02 11:28
14F:→ showeig: 经常呈现参选爆炸情形,有时竞选旗帜看板插满大街小巷,12/02 11:28
15F:→ showeig: 令人眼花了乱,甚至会妨碍交通视线等。看不顺眼的民众主12/02 11:28
16F:→ showeig: 动加以拆除者有之,农民将旗帜拿来插在田里12/02 11:28
17F:→ showeig: 要赶走麻雀的,或将看板拿来做成家禽围篱,或将旗帜的竹12/02 11:28
18F:→ showeig: 竿、帆布、铁丝成分回收利用等,也时有所见,但社会通念12/02 11:29
19F:→ showeig: 从未认为竞选活动已遭「妨害」。」12/02 11:29
20F:推 KKyosuke: 私下去谈一下如果对方还想再选或许会愿意撤告12/02 11:42
21F:→ KKyosuke: 否则就帮他宣传一下这个人的气度如何...12/02 11:42
22F:→ maniaque: 这种看检察官的决定.....12/02 12:04
23F:→ maniaque: 很多事情是看时间点而决定是否成立罪刑12/02 12:04
24F:→ maniaque: 另外,照法理来讲,过了午夜12点就不能进行竞选活动12/02 12:05
25F:→ maniaque: 其实....旗子还挂着,本身就是一种竞选活动啊...(笑)12/02 12:06
26F:→ maniaque: 毁损要有犯意,这检察官认定,至於选罢法的部分,也是12/02 12:07
27F:→ maniaque: 麻烦家属不要只让老人家自己上法庭12/02 12:07
28F:→ maniaque: 最糟也没怎样......12/02 12:07
29F:→ luluhihi: 旗帜还组装得回去吗?若还装得回去,就没毁损啦 12/02 12:07
※ 编辑: homs (1.200.50.203), 12/02/2018 12:17:49
30F:→ homs: 竹竿已交还给警方 旗面当时被家母直接丢地上了 12/02 12:18
31F:→ smallshow3: 你妈的意图比较奇怪... 12/02 13:58
32F:→ luluhihi: 把旗面找回来 装回去 就没有毁损啦 12/02 14:00
33F:→ maniaque: 现在要怎找? 早就通通回收了吧..... 12/02 14:03
34F:→ maniaque: 收来当竹竿并不是什麽问题,只是时间点很敏感... 12/02 14:03
35F:→ maniaque: 根据规定是要候选人自己去拆,若没拆,清洁队拆,要罚钱 12/02 14:04
36F:→ maniaque: 今天竹竿本来就是抢手货,但其实大家都知道选前不可动 12/02 14:04
37F:→ maniaque: 动了准出事,所以没有人会动,而令堂大概心里想说 12/02 14:05
38F:→ maniaque: 先下手为强,所以才在选前之夜把候选人旗帜拆分收竹竿 12/02 14:06
39F:→ maniaque: 偏偏好死不死,令堂拆到的是"落选人"的,人家就要来发泄了 12/02 14:06
40F:→ maniaque: 民事开口又不代表法院会判给他,你紧张什麽呢? 12/02 14:09
41F:→ maniaque: 要说是贪便宜? 我个人不会否认 12/02 14:11
42F:→ maniaque: 但检察官会怎样处置,那就看检察官的态度 12/02 14:11
43F:→ maniaque: 这案子只要检察官能这边争取到缓起诉,那就算是最好 12/02 14:12
44F:→ maniaque: 可是若争不到,上法院一定会判,但罪责多重,就看法官 12/02 14:13
45F:→ maniaque: 总之,若你这边坚持不认罪,或甚至讲风凉话什麽的 12/02 14:13
46F:→ maniaque: 可能只会有坏没好 12/02 14:13
47F:→ luluhihi: 把旗面丢地上 难怪对方会气呼呼 12/02 16:08
48F:→ saltlake: 二楼上主旨是,法理情都说不过去时别硬凹? 12/02 18:11
49F:→ eten: 乖乖找律师处理 老人家上法庭一切都别说话由律师处理 12/02 19:49
50F:→ eten: 被真查或开庭询问老人家就乖乖认罪讲无心要毁损只是拿来农用 12/02 19:50
51F:→ eten: 家用 事实已清楚 别硬凹 求缓刑或简易判决就是最好的结果 12/02 19:52
52F:→ homs: 呃 没有要硬凹的意思 事实上就是无知做错了 在检查官面 12/02 22:59
53F:→ homs: 前一定是认罪的 只是希望能将刑罚减到最低减少伤害 谢 12/02 22:59
54F:→ homs: 谢各位提醒哦 12/02 22:59
55F:→ sindyevil: 是检察官 不是检「查」官 12/03 12:11
56F:→ sindyevil: 请跟令堂说 因为她实际上有做这件事情 所以她该认要认 12/03 12:11
57F:→ sindyevil: 不要一边认然後一边抱怨其他 包含对方小题大作没度量 12/03 12:12
58F:→ sindyevil: 不然 当庭的都会认为令堂只是嘴巴认但是实际上不认而已 12/03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