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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呀 我其实非常赞成废除死刑… 因为死刑不见得会让犯人痛苦 一枪毙命之後反而让他因为失去生命灵魂脱离身躯的束缚反而感到自在 所以我支持废除死刑 然而废除死刑的前提是应该引入鞭刑及凌虐刑 而且被判处鞭刑及凌虐刑的囚犯必须终生监禁且不得假释 我希望极刑是让犯人感到无比的痛苦,而不是把他枪毙就一了百了了 宁可让极刑犯活得痛苦万分、也不愿让他们死得自由自在 所以我支持废除死刑但前提是引入鞭刑和凌虐刑 凌虐刑就譬如说: 拿铁丝直接穿过囚犯手掌 拿烟蒂把囚犯的生殖器官烫烂 拿电锯砍断囚犯手臂或脚掌 拿铁棍直接穿过囚犯的脸颊或下颚 等等… 这些都可以让极刑犯感到痛苦万分 吓阻程度也不亚於把犯人直接枪毙 而且我甚至觉得与其直接把犯人枪毙 不如废除死刑改成终生鞭刑+终生凌虐刑还比较好 另外,有人可能会认为被终生监禁的囚犯是不是还要靠人民纳税来养他们? 其实我认为囚犯的三餐和生活起居应该全由他们自己在监狱里赚来,而不是靠全民纳税钱 来养他们 所以我也支持囚犯生活应靠他们自己赚来,而不让他们靠人民纳税而趁机吃免钱牢饭! 其实废除死刑但引入终生鞭刑+凌虐刑的想法还算不错吧? 不晓得各位想法如何呢? (别跟我说这麽做超不人道,被判极刑的囚犯本来就不应享有任何人权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50.170.4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43580381.A.442.html
1F:推 passion6331: 你要不要先看心理医生? 怪吓人的11/30 20:32
2F:→ Hermess: 结果之後发现是冤案怎麽办?11/30 20:35
这跟伏法之後结果发现是冤案不是一样的道理? 而且被判终生鞭刑+终生凌虐刑但後来却发现是冤案至少还可以赔偿对方到底,但是死刑 根本就不可能这麽做
3F:推 CCWck: 让犯人痛苦对社会有什麽好处?11/30 20:38
那就跟问死刑对社会又有什麽好处一样的道理 极刑之所以要让犯人痛苦最主要目的是吓阻犯罪 并不是对社会有什麽「实质上」的贡献… 不过说实在「赫阻犯罪」其实也算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一种啦…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1:14
4F:→ a9301040: 我觉得这篇费文,先穿手掌再说XD11/30 20:41
哈哈 我又没怎样 干嘛穿我手掌啦 XDD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2:42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0:45:39
5F:推 showeig: 有学到李老师的艰深反串能力11/30 20:50
6F:→ luluhihi: 爽到SM性变态 反人道 反两公约 反人性尊严 11/30 20:57
7F:推 ochitsuite: 推,早该这麽做了,死刑的喝阻程度还不是最高的,把11/30 20:58
8F:→ ochitsuite: 犯人折磨到死才是最高境界!11/30 20:58
9F:→ luluhihi: 吓阻不了SM性变态 反而爽到SM性变态 鼓励SM性变态犯罪11/30 21:01
其实这就跟有人想死就去杀人希望被判处死刑一样 这其实无解 因为总是有那种被虐癖怪胎的存在 这也无可奈何,就像有人想死却没勇气自杀跑去杀人然後希望被判死刑一样的道理 这题答案是无解的…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06:52 但毕竟被虐狂这种怪胎在社会并不占多数 反而想死却没勇气自杀而跑去杀人的比例还比较高 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终生鞭刑及凌虐刑还是拥有比死刑更具高度吓阻犯罪效果的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0:28 所以,如果囚犯真有被虐癖 最好避开这种行刑改用其他形式 不过被虐癖真的是属於极少数的精神疾病患者 这种人在社会上就应该要先被强制就医才是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5:22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19:40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20:52
10F:推 Lailungsheng: 杀人偿命就好,你的心态比杀人犯还有问题11/30 21:23
谢谢 不过,为了整体社会治安,我还是比较支持废除死刑并引进凌虐刑 虽然这麽做残忍无人道,不过总比现在社会这样乱糟糟、没有个警惕世人、震慑人心的吓 阻力还要好吧
11F:→ luluhihi: 想被枪杀的人在社会上也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怕死刑11/30 21:23
12F:→ luluhihi: 为了少数犯人 把国家形象变更糟 不划算11/30 21:26
国家治安好比什麽对囚犯很人道有人权还划算两百万倍啦… 国家治安不好,再怎麽有人权的对待极刑犯,国家形象就是绝对的不好…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5:43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6:28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1/30/2018 21:37:35
13F:推 aEDIoWei: 废死改成终身凌虐 我觉得可以11/30 21:39
14F:推 applexdot: 中国就有差不多的刑求呢A_A您可以移民11/30 22:39
15F:推 freeman371: 我觉得可以,至少我觉得这比死刑还更能吓阻犯罪11/30 22:47
现在的台湾司法呀… 就是太过於保护囚犯了 拿个什麽两公约、人权法案之类的狗屁理由 说什麽要效法国际人权组织之类的乱七八糟言论 让现在的囚犯吃得好过得好 一点儿吓阻效力也没有(连死刑犯还要打什麽麻药才能伏法,那乾脆把死刑废除算了,一 点吓阻力和威吓力都没有) 因此使得现在台湾社会治安每况愈下 强盗、吸毒、酒驾、纵火、勒索、绑架 甚至还发生郑捷的屠杀事件、性侵分屍 什麽的 样样来… 现在台湾这种判决结果和执行极刑的方式如果拿给30年前比较不讲究极刑犯人权年代的民 众听,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还有啊,我想请问人权团体,到底给那些剥夺别人基本生存权的极刑犯人权有什麽意义? 这些「东西」根本已经不是「人」,根本是比畜牲还低贱不如的垃圾渣、污物、大便,它 们根本没有甚麽「人权」可言! 所以说,要让社会治安变得更好 应该摒弃罪犯人权保障,尤其是对於极刑犯的人权 剥夺别人人权的极刑犯,根本就没有理由给予它们任何人权! 台湾司法不硬起来,台湾社会治安绝对不会好! 现在社会有死刑还是有人敢无法无天 何况现在死刑还允许打麻药,一枪毙命就让极刑犯安详上西天 简直是太礼遇极刑犯了 真正的极刑是要让极刑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 比起死刑,极刑更应该是终生鞭刑加终生凌虐刑才对! 所以为了整体社会治安更好,宁可摒弃极刑犯人权保障,尽管让人权团体骂没关系,也要 换来更大的吓阻效果,让社会治安更良好!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01:17:57
16F:推 ocean11: 钱谁出?12/01 01:37
什麽钱?? 铁丝的钱吗?还是电锯的钱? 如果是照料极刑犯的生活和三餐等,我本文就提到罗 自己看清楚喔 反正就是让极刑犯不得好死,而且自己还是得要养活自己,等老了没力气劳力工作了养不 活自己了,极刑犯自己的事,刽子手继续凌虐+鞭刑,这就是极刑该执行的事!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01:45:25
17F:推 tgsh: 有疑点的无期徒刑即可,没疑点的无期徒刑+每月一鞭,或按牠12/01 08:45
18F:→ tgsh: 所做的事减轻到不至於伤残的程度每月一次12/01 08:46
19F:→ tgsh: 虐死人或砍人加几十刀百刀砍死,来一句杀人偿命这麽轻松的人12/01 08:47
20F:→ tgsh: 才是心态有问题12/01 08:47
21F:→ tgsh: 就是因为有心理有问题误以为枪毙就是最高刑罚,才会造成许多12/01 08:49
22F:→ tgsh: 该当必死的罪居然没有唯一死刑,例如无故掳人勒赎甚至撕票12/01 08:51
23F:→ tgsh: 我补充「无故」,是说又不是对方欠你钱你采取手段让他还12/01 08:51
24F:→ tgsh: 掳人勒赎就合该唯一死刑了,现在连撕票还不一定死刑。因为死 12/01 08:52
25F:→ tgsh: 刑顶多两颗土豆,怕犯人想说反正必死不妨凌虐肉票。但是若枪12/01 08:53
26F:→ tgsh: 毙不是最高刑罚,犯人要凌虐人之前就会三思了12/01 08:54
27F:→ tgsh: 稍微修正一下:犯人想说必死不如撕票让案子更难追查,但若撕 12/01 08:55
28F:→ tgsh: 票、凌虐撕票需要遭到恐怖到不能想像的刑罚,那犯人就会三思12/01 08:55
29F:推 Lailungsheng: 你只是想虐待犯人,不就是变态12/01 13:09
30F:→ Lailungsheng: 自以为凌虐可以得到救赎12/01 13:10
31F:→ Lailungsheng: 犯人会三思…ㄎㄎ逻辑12/01 13:11
既然你都知道要以牙还牙、杀人偿命了 对於那些垃圾不如且已被判极刑的囚犯 凭甚麽还礼遇它们呢? 你知道这些用变态还没办法形容的垃圾污物凶暴程度是你无法想像的吗? 何止一句杀人偿命就能放过它们呢? 既然它们都敢虐杀无辜他人了 用同等行为对待它们并加倍奉还到底哪里过分了? 我觉得你跟台湾司法一样过於保护囚犯的心态才是最有问题的吧…
32F:→ kaky: 吓阻理论已经被扬弃了还拿来当理由是不是瞎......12/01 13:16
若按照你这样的逻辑,现在死刑也应该要废除了不是吗?反正吓阻理论已经被扬弃了所以 死刑也没必要存在了啊… 所以显然的,吓阻犯罪还是必要的,社会不是说只靠教育或其他配套措施就能完全阻止犯 罪行为,坏人要很坏可以坏到无法无天,不以牙还牙以及用酷刑警惕世人,这些犯罪事件 依旧会层出不穷的发生!
33F:→ Hermess: 之後逮捕犯人的时候犯人因为害怕受到酷刑。选择点燃瓦斯12/01 14:03
34F:→ Hermess: 等手段自爆波及警方及无辜民众。12/01 14:03
这跟害怕遭到枪决而想说既然都杀了人了,何不杀更多人的心态不是一样? 你是郑捷第二吗? 只有郑捷这种渣才会想到这种变态的想法啊… 还有司法不能因为有你说的这种渣然後就改轻判放过那些垃圾啊! 该判极刑的还是得判极刑 不能因为有的犯人有像郑捷那样的个性就停止判处极刑并且不用极刑来威吓世人啊? 那这样死刑也废除好了,甚至无期徒刑也废除算了 反正犯人都像你们想的那样这麽变态,那就没必要存在这些刑求了啊 很显然的,这是不可能的 依据酷刑来吓阻犯罪还是相当必要的 不可因为想像每个犯人都跟郑捷一样然後一个接着一个轻判囚犯 难怪这就是为什麽现在台湾司法会被大众所吐槽的原因了 不是没有理由的 ※ 编辑: rrr0832 (110.50.170.48), 12/01/2018 15:33:10
35F:→ Hermess: 别人给的建议跟可能性就被你说成是郑捷才会有的渣想法?12/01 15:52
36F:→ Hermess: 那要麻烦你下次发文可以注明不赞同原po者勿留言。12/01 15:52
37F:→ Hermess: 另外建议可以从井底走出来。你知道台湾的治安是全球安全12/01 15:55
38F:→ Hermess: 指数前段班吗?你追求的可能是完全无视人权的治安维护。12/01 15:55
39F:→ Hermess: 例如可以考虑推动脑内GPS晶片植入。 12/01 15:55
40F:→ Hermess: 你的价值观异於常人。但是我尊重你。与你进行讨论并提出12/01 16:11
对不起 也许我应该是误解您的意思了 不过再怎麽样,台湾治安纵使是世界前半,也不是世界顶尖的呀 就举新加坡为例 他们就是严刑峻法,才会是世界上治安最顶尖的国家呀… 没有严刑拷打,哪换得良好治安? 除非人民都非常非常自律 像北欧那些国家 人民水准高且相当自律守法 才有废除极刑的可能(但也只能说可能,因为不能保证废除极刑就一定不会有人做出卑劣 且伤天害理的事,例如几年前的挪威屠杀事件) 否则再怎麽样都还是得要用恐怖极刑来警惕世人、吓阻犯罪 何况,难道你会觉得台湾人很守法、很自律、很克制得了自己的情绪而不会做出无法无天 的事吗? 这不用想也知道根本不可能 何况台湾还被戏称作「犯罪天堂」呢… 所以少在那边自我感觉良好了 所以台湾绝对要有残忍万分的极刑存在 因为台湾人是非常被动的,而且非常难管 一定要用跟新加坡一样的严刑峻法以及酷刑才能让台湾社会治安排名顶尖 否则排进前段班有什麽好骄傲的? 跟世界一堆治安落後的烂国家比当然前半啊… 我们应该要精益求精,而不是在那边吹捧然後自我感觉良好 抱歉,太激动了… 不过这是事实
41F:→ Hermess: 可能性。希望你也能学习到如何尊重他人。12/01 16:11
42F:→ luluhihi: 太残忍时 行刑者即法警也会身心受创 还是枪决比较俐落12/01 16:17
43F:→ luluhihi: 如果真要追求吓阻 那可以先测验犯人怕什麽12/01 16:18
44F:→ luluhihi: 怕蟑螂 就给他蟑螂;怕孤单 就让他孤单;这样才精准12/01 16:20
45F:→ luluhihi: 未经调查就施以酷刑 说不定SM型的犯人还很爱呢!12/01 16:21
46F:→ luluhihi: 但太偏重吓阻,其实会越来越不伦不类12/01 16:26
47F:→ luluhihi: 有吓阻力的都来当刑罚的话,简直被文明国家笑死12/01 16:28
48F:→ luluhihi: 说不定还被制裁 被欧美市场消费者抵制12/01 16:30
您想的太简单了 尤其是那个 怕蟑螂给蟑螂 那个,差点害我喷饭耶… 既然是极刑了,本来就应该给予极刑犯最庞大且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惩罚 否则怎麽给受害家属、死者和人民一个交代? 把他处死说实在对极刑犯还是太客气了 极刑英文就是Capital punishment,意思就是「最严厉的刑求」 而最残酷的刑求本来就是把囚犯凌虐、折磨致死 开两枪一下子就让极刑犯安然上西天 对极刑犯可以说根本几乎不痛不痒的 何况现在还打麻药伏法勒 我也是醉了… 既然是极刑,就应该虐死、鞭死那些囚犯 让囚犯在极度煎熬且长期折磨之中後慢慢痛苦的死去 也就是说 「不让你死,但要让你生不如死」 的概念 痛苦残忍的凌虐刑才能警惕世人、吓阻犯罪,俐落却一点也不残忍的死刑根本对那些垃圾 而言一点儿也不怕 你们都把极刑想得太简单了 还有你说的什麽SM怪胎,那在社会几乎是趋近於零的罕见精神病患,并不是常见的个案 残酷凌虐对绝大多数人还是比死刑还更恐怖且无法想像的 所以请别再拿SM被虐癖来当例子了 那种症状的患者在社会上极度罕见 有也应该早先被强制就医了
49F:→ maniaque: 鞭刑本身争议很大的.....这位施主12/01 16:36
50F:嘘 tnssh211448: 问题是极刑本来就没有吓阻犯罪的功能12/01 17:23
你是误会了什麽?? 你知道你说了什麽吗?
51F:推 banana2014: 举双手双脚同意!还有到底是哪个白痴说极刑没有吓阻12/02 02:03
52F:→ banana2014: 效果的?赶快出来宣扬废死理念让大家公干吐槽罗…12/02 02:03
53F:→ AlphaMC: 在这里战大家没用啊,你应该先去战人本集团跟人权团体,12/02 02:59
54F:→ AlphaMC: 他们才是你推行阻力,一个服刑跟渡假似的优渥环境怎麽会12/02 02:59
55F:→ AlphaMC: 喝止犯罪,刻意犯法住进监狱让全国纳税人养他都趋之若鹜12/02 02:59
56F:→ AlphaMC: 了呀12/02 02:59
57F:推 olivia1990: 谁要去当执行极刑的人?就能确定执行极刑的人久了不会12/02 20:57
58F:→ olivia1990: 心理有疾病?物极必反,不是什麽都用凌虐就好12/02 20:57
你想的太肤浅了 本来要从事行刑者(法警)这一行业就要有心理准备可能会常常目睹并执行非常血腥、不 堪入目且相当残忍的过程 就像要当屠夫前也要有心理准备每天都要面临喷血割喉断头的残忍画面 总不可能因为心理不够坚韧勇敢却去当法警吧? 要考上法警也必须要有不怕残酷画面的坚强意志。 ※ 编辑: rrr0832 (110.50.166.5), 12/02/2018 22:47:11 ※ 编辑: rrr0832 (110.50.166.5), 12/02/2018 22:53:58
59F:→ showeig: 你最近是不是看了助太刀 12/02 22:58
60F:推 GoodWhisky: 推,确实如此 12/03 08:43
61F:嘘 cute101037: 现实办不到...除非你一个人当法警管很多犯人,哈哈, 12/03 14:04
62F:→ cute101037: 其他法警转职@@ 12/03 14:04
63F:→ cute101037: 其实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你说的那麽夸张,就知道你 12/03 14:04
64F:→ cute101037: 的想法目前难以被其他人认同,只能算少数意见。 12/03 14:04
65F:嘘 wqqhou: 人权是不可被剥夺的权利 你是不是搞错了什麽 不管这人到底 12/03 16:37
66F:→ wqqhou: 做过什麽 他都该拥有基本人权 这才是人权的概念 12/03 16:37
67F:→ wqqhou: 当然你要不同意也可以 那就请你不要吃人权自助餐 12/03 16:38
说什麽鬼话啊? 剥夺别人人权的垃圾,还给它们人权 你们这些废死人权团体不知好歹啊? 还有你们是都站在废渣这边想的吗? 想一下被害者家属、死者和社会大众好吗? 还给社会大众和被害者一个公道好吗? 人权虽然是社会大众所有人类应有的,但不是给那些无故剥夺别人最基本生命权的垃圾渣 妈的,垃圾也要给它们人权 你们这些偏袒囚犯的伪善恶心人权团体啊… 搞清楚情况好吗? 如果按照你们的逻辑 垃圾有人权,现在也不会有死刑、无期徒刑,甚至坐牢这种东西了 因为这些都是违反人权的作为 所以你们的言论跟观点不只荒谬到底、又非常没有逻辑性 想清楚刑法和刑求的目的为何好吗? 还有极刑存在的重要性吧 真的以为随便关个几年假释出狱或者开个两枪就能解决那些无法无天的垃圾人渣吗? 还什麽人权是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勒 人权是给不犯罪不杀人的百姓大众的,不是给那些可恶残忍的垃圾粪土的! 它们不应享有任何人权,因为它们是可恶犯贱的渣! ※ 编辑: rrr0832 (118.160.16.131), 12/03/2018 18:41:28 ※ 编辑: rrr0832 (118.160.16.131), 12/03/2018 18:49:06
68F:嘘 lake0037: 国家凭什麽决定谁是不配享有人权的垃圾? 12/03 20:55
69F:→ wqqhou: 你是在高潮几点的 论述只有表达出2件事 1.你一直不停乱扣 12/03 21:05
70F:→ wqqhou: 不同意你想法的人帽子 一两句话你就把我归来在伪善恶心人 12/03 21:05
71F:→ wqqhou: 权团体 你是来嘴人的 还是来讨论的? 2.丢出一大堆问号 一 12/03 21:05
72F:→ wqqhou: 堆「的吗?」「好吗?」「啊?」 自以为自己讲的话是真理 12/03 21:05
73F:→ wqqhou: 都不用任何论点或证据支持就很有道理 12/03 21:05
74F:嘘 Fallschirm: 古代使用重刑整体社会治安有比较好吗? 12/03 22:58
75F:嘘 W30JL: 在dog板问被虐待致死的狗肉真的好吃吗,在八卦版问垃圾学 12/04 10:28
76F:→ W30JL: 店东海大学的八卦。 12/04 10:28
77F:嘘 v3su: 我看了楼上W大的回文,彻底无法接受 12/04 17:02
78F:推 stanlyleu: 你以为现在清朝哦 12/08 17:45
79F:嘘 lolitass: 唉唉 这典型懂太少 所以觉得自己东很多 12/09 10:33
80F:→ Hermess: 我是觉得对小孩子不需要太苛刻啦 12/0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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