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gar1987 (edgar1987)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脸书留言妨害名誉
时间Thu Nov 29 22:04:40 2018
https://moptt.tw/p/LAW.M.1509362815.A.76F
上方这为前篇
事隔一年有了!本以为经过刑事警察局的笔录後,应该没什麽事情!
但事实上并非自己所想的那样,今日收到了「新北地方检查署刑事传票」,不免又开始担
心起来会不会被起诉并判刑。
打电话至传票上的电话分机询问,想说当初爆料公社留言者众多(破万留言),应该有不
少人被告,只是分机那头回覆是,连同告诉人、被告人,当天一共会5位,我真的很纳闷
怎麽会这样人这麽少?
1.而想问的是,「是否有人敢TAG她看看?」
有什麽理由构成妨害名誉罪?
2.另外,科技警察询问时, 我有承认留言及照片是我本人所留言,可照片前後留言不到1
0分钟,我即由无遮眼,修正成有遮眼,可警查提供纸本记录询问为无遮眼,这样不是对
我非常不利?
爆料公社事後也早於去年将该篇文章给删除,我根本也无法提供我确实是有将照片修正成
遮眼的。
3.脸书使用规则也曾看到,若自行将照片设定为公开,就代表非为个隐私,任何人都可以
使用,不是吗?
早於去年新闻事件出来後,告诉人朱姓律师就开记者会做澄清,当下早已认为爆社文章为
假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我也没去注意是否该删留言,直到收做笔录通知时才觉的事态严重
。
以上,请问我要怎麽自保及侦查庭应注意的地方?小弟没钱请律师陪同,且对方为律师本
人提告
再者,爆社文章的发文者、内文小姐都找不到,这样留言被告真的让人吞不下去。
拥有正意感又诚实使用本名帐号的就有错?实在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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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2.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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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刑事传票跟定罪差很远 11/29 23:03
2F:→ hidog: 就是程序要找你过去问问而已 没讲很严重就当校外教学 11/29 23:03
3F:推 purplebfly: 这篇10月的新闻,对方不是要你们5个人PO道歉文,就会撤 11/30 00:27
4F:→ purplebfly: 告吗? 11/30 00:28
5F:→ edgar1987: 上次刑警大队那趟就觉得有点折磨了! 11/30 01:01
6F:→ edgar1987: 10月份有这篇新闻阿?好的我找找,如找不着再请问您 11/30 01:03
7F:→ justicesword: 警方本来就一定要将案件移送给检方,检方再传一次也 11/30 10:26
8F:→ justicesword: 是程序使然 11/30 10:26
9F:推 v3su: 内文没被删除,是被管理者隐藏不公开。只要当下涉及到刑事责 11/30 15:19
10F:→ v3su: 任,将报案三联单或是状纸收状章给管理者看,随即就会隐藏 11/30 15:19
11F:→ v3su: 不公开,配合侦查 11/30 15:19
12F:→ v3su: 另外发表十秒再删也是公然侮辱,因为爆料公社的流量非常非常 11/30 15:20
13F:→ v3su: 惊人,光那十秒就不知道多少人看到。您可以跟检察官要求公 11/30 15:21
14F:→ v3su: 文给爆料公社要求比对您编辑後的资料 11/30 15:21
15F:→ edgar1987: just 谢谢,知道了! 11/30 18:17
16F:→ edgar1987: v3su 好的!原以爲爆社已将文章给删除!待出侦查庭时即 11/30 18:21
17F:→ edgar1987: 会提出您说的行公文部份 11/3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