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26848400 (请容我思考一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雇用外劳合约的问题
时间Tue Nov 27 22:31:08 2018
2016的时候我们跟仲介公司申请了外劳(菲律宾) 明年就三年合约期满
虽然他有意愿再来 但是仲介公司用了很多名目收了他一大堆钱 所以他
想要由我们直聘 但是我们当初和仲介公司的合约里有这条
https://i.imgur.com/iXpxCy4.jpg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如果是那我们下次的立约人换人(ex亲戚)是不是就
可以规避掉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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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这是指三年内你的约若中途要断,然後改直聘,要负差额11/28 00:57
2F:→ maniaque: 若你三年约满,这就失效了......11/28 00:58
原来是这样…
※ 编辑: a26848400 (182.235.127.20), 11/28/2018 1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