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3121 (阿凯)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幽灵人口认定?
时间Thu Nov 22 00:59:06 2018
最近选举将至,新闻上又看到查办幽灵人口的案件,想请问大家,
根据防范幽灵人口宣导的内容:
第一项就是为了投票而迁徙户籍。
但,就算真的是为了投票迁户口,
住户只要在访查时表示:受访查人有住在这里就好了吧?
日後被检警所查获,就算受访查人实际不居住在该址,
只要不承认的话,应该也无法构成刑法的妨害投票?
亦或是只要有投票念头迁户籍即该当妨害投票,日後就算未投票也会因为未遂犯罚之而受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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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llshow3: 成本比较高啊 11/22 04:10
2F:→ showeig: 这条本来就很有争议,不要太夸张就不会有事 11/22 07:20
3F:→ KKyosuke: 实务上除非你一次迁个几十个人进来否则是不会用这条处理 11/22 09:16
4F:→ KKyosuke: 一两个人或一户的人口流动只会被认定成迁徙自由 11/22 09:17
5F:→ showeig: 通常都是小区域或人数少的选举,村里长、离岛、原住民 11/22 12:29
6F:推 a9301040: 楼上说到重点,是否影响该地区选举结果,如果台北市人 11/22 18:52
7F:→ a9301040: 满出来,迁一个人进去,没人会理你。如果在村里人数少, 11/22 18:52
8F:→ a9301040: 当然事情就复杂了 11/22 18:52
9F:→ showeig: 之前也有在吵一定亲属关系是不是欠缺非难可能性 11/22 20:06
10F:→ showeig: 最高法院有定调,限制在直系血亲和配偶 11/2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