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yho (包包相连到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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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同婚套入民法後 995条如何执行
时间Sun Nov 4 01:56:48 2018
995条大意是如发现对方不能人道
知情三年内可诉请离婚
假如未来套用民法
同婚三年内想反悔可以这条提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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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男人有不举而女人也有性慾即低近无者。 11/04 09:23
2F:→ saltlake: 何况当年那堆让同婚合宪的大法官群都能在全球承认同婚 11/04 09:26
3F:→ saltlake: 仅一成多一点的情况预知同婚承认是世界潮流,到时候人道 11/04 09:27
4F:→ saltlake: 问题也提请释宪让大法官们解决就好 11/04 09:27
5F:推 KKyosuke: 很简单,修掉啊 11/04 09:42
6F:→ KKyosuke: 真的不修就改解释成不能做而不是不能生就好 11/04 09:42
7F:→ KKyosuke: 事实上这条实务上已经很少使用了 11/04 09:43
8F:→ showeig: 人道问题跟同婚有啥屁关系 11/04 09:43
9F:→ KKyosuke: 毕竟现在相亲结婚或是父母之命都很少 婚前都认识了 11/04 09:44
10F:→ showeig: 是想污名化同婚吗 11/04 09:45
11F:→ KKyosuke: 以前这条是解释成不能生育 所以的确有可能有适用问题 11/04 09:45
12F:→ KKyosuke: 没有啥污名化不污名化的 一个新制度入法当然要整体考虑 11/04 09:46
13F:→ KKyosuke: 有可能有问题的就处理啊...这条删掉也不会有多少影响 11/04 09:46
14F:→ showeig: 解释上都是指可不可以正常性行为阿 11/04 09:50
15F:→ showeig: 性功能有没有障碍 11/04 09:54
16F:→ showeig: 同婚就扯这条,意图是什麽还需要说明吗 11/04 09:55
17F:推 v3su: 既然是纳入民法,就等同享有全部婚姻权益,如其中一方因为这 11/04 12:53
18F:→ v3su: 样要诉请离婚,为何不能提出?除非是另立专法再适用专法法 11/04 12:53
19F:→ v3su: 条(公帑要喷掉不知多少钱),唉 11/04 12:53
20F:→ maniaque: 民法995怎适用在同性婚姻?? 别乱了好不好~~~~~ 11/04 14:25
21F:→ maniaque: 还是乖乖用专法吧......同性主张的婚姻权利 11/04 14:26
22F:→ maniaque: 很多都无法在民法上实作 11/04 14:26
23F:→ maniaque: 同性婚姻,如何适用 "夫妻" 这个词..... 11/04 14:27
24F:→ maniaque: 民法里面夫妻总共出现 "84次" 11/04 14:28
25F:→ maniaque: 以台湾立法院水准,有本事在两年内把这本会要一百岁的 11/04 14:29
26F:→ maniaque: 民法,整个翻修到 fit 同性婚姻框架而不会走钟 11/04 14:29
27F:→ maniaque: 然後相关的法规命令,各行政机关都能如期完成修正吗??? 11/04 14:30
28F:→ maniaque: 醒醒吧,还是把民法加上一个 "同性婚姻另有专法,不适用 11/04 14:30
29F:→ maniaque: 本法夫妻配偶之相关规范" 比较快 11/04 14:31
30F:推 showeig: 法盲来了,哪里不能适用,不能人道实务都是以可不可以正 11/04 14:31
31F:→ showeig: 常性行为,懂吗? 11/04 14:31
32F:→ showeig: 换句话说,就是我跟你结婚,你不让我肛,我可以诉请法院 11/04 14:32
33F:→ showeig: 离婚,懂不懂啊你 11/04 14:32
34F:→ showeig: 好棒棒噢,要改夫妻很麻烦,所以要另外立专法? 11/04 14:34
35F:→ showeig: 这甚麽神逻辑 11/04 14:34
36F:→ jouesy: 照748主文,就算立专法,那个法也是同性婚姻法,现有婚姻 11/04 14:36
37F:→ jouesy: 章配偶间的权利,同志配偶间也必须享有!这才不会违宪。 11/04 14:36
38F:→ jouesy: 所以建议直接修民法~ 隔离就是歧视! 如果觉得修民法很 11/04 14:38
39F:→ jouesy: 复杂 我们干嘛需要立委 跟行政机关?我相信法务部有其专业 11/04 14:38
40F:→ jouesy: 性 是能修好民法的! 11/04 14:38
41F:→ maniaque: 另外,生殖法开宗明义就是 保障不孕夫妻 11/04 14:39
42F:→ maniaque: 现在一堆同性婚主张者也在争这 11/04 14:40
43F:→ maniaque: 大法官释出这个748 ,也算是神释宪... 11/04 14:41
44F:→ maniaque: 不然,加工自杀罪怎能成罪?? 人没有选择死亡的自由吗?? 11/04 14:42
45F:→ jouesy: 你不能接受748 那是你家的事情! 大法官是宪法守护者~ 你 11/04 14:43
46F:→ jouesy: 不能接受具有宪法位阶的748,那真的很难沟通了 11/04 14:43
47F:→ showeig: 对啦对啦,Obergefell v. Hodges也都是神释宪 11/04 14:43
48F:→ showeig: 拿夫妻来说嘴是在搞笑吗?民法上面有针对夫或妻,哪边特 11/04 14:45
49F:→ showeig: 别享有比较多的权力? 11/04 14:45
50F:→ showeig: 权利 11/04 14:46
51F:→ showeig: 区分谁是夫谁是妻本来就没必要 11/04 14:46
52F:推 v3su: 释宪已经是事实,改变不了,也不用反同成这样,您想享有宪法 11/04 14:48
53F:→ v3su: 权益,同志为何就要被排除在宪法外?而且这边在讨论的是法 11/04 14:48
54F:→ v3su: 条,不要把反同言论带进来 11/04 14:48
55F:→ maniaque: 以事实面来讲,未来应该还是以专法立之 11/04 14:50
56F:→ maniaque: 整套放进民法是不可行的,这样讲,理解吗??? 11/04 14:51
57F:→ maniaque: 是不是非要放进民法,才不叫歧视 11/04 14:51
58F:→ maniaque: 会有这样子的想法,本来就是歧视 11/04 14:52
59F:→ showeig: 哪里不可行阿,你讲的都被打脸耶 11/04 14:52
60F:→ maniaque: 特别法优於普通法,这是基本常识 11/04 14:52
61F:→ maniaque: 放进民法可行?? 随你讲啦.... 11/04 14:53
62F:→ showeig: 那乾脆双方超过生育年龄结婚也立个专法 11/04 14:53
63F:→ showeig: 如果认为这样是歧视,那才是歧视 11/04 14:54
64F:→ showeig: 特别法优於普通法,这是常识 11/04 14:54
65F:→ maniaque: 开地图炮个人没兴趣奉陪,要乱自己乱,谢谢~~~ 11/04 14:54
66F:→ showeig: 这样说法可以获得认同再来嘴 11/04 14:54
67F:→ jouesy: 婚姻的定义一直在改变~ 同婚合法 纳入婚姻就是下一个阶段 11/04 14:55
68F:→ jouesy: 的开始。一直以一夫一妻的角度看同婚,真的很难沟通! 11/04 14:55
69F:→ showeig: 来乱不就你一个而已,谁在乱? 11/04 14:55
70F:→ scott2009: 反同无所不在 11/04 15:04
71F:→ taoist9999: 等修正民法或制止专法之後,再来讨论吧! 11/04 15:55
72F:→ taoist9999: 公投之後,应该会有结果的。 11/04 15:56
73F:→ taoist9999: 我是预估将来制定专法。 11/04 15:56
74F:推 onizuka7kimo: 同上,修法实在太麻烦了 11/04 16:14
75F:→ taoist9999: 我是建议制定专法啦!有些专法草案是缩小禁婚亲的范围 11/04 16:28
76F:→ taoist9999: ,主要是同性之间不会有下一代,并不会有优生学近亲繁 11/04 16:28
77F:→ taoist9999: 殖产下体弱小孩的问题。 11/04 16:29
78F:→ taoist9999: 还有刑法第239条改为:「有配偶而与人合意性交者,处 11/04 16:35
79F:→ taoist9999: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性交者亦同。」 11/04 16:35
80F:→ taoist9999: 同性婚姻要修的法不少,但释字748只有提到同性有婚姻 11/04 16:37
81F:→ taoist9999: 自由权,可没说他们一定能有收养子女的权利。 11/04 16:38
82F:→ taoist9999: 将来这部分我想应该又会有所争执的。 11/04 16:38
83F:→ showeig: 立专法就是歧视,不用讲的那麽冠冕堂皇 11/04 16:41
84F:→ showeig: 拿一些罕见案例美其名说不要限制同性婚姻的权利,实际上 11/04 16:42
85F:→ showeig: 不就是见不得别人好,不希望人家有跟你一样的待遇 11/04 16:43
86F:→ showeig: 近亲同性伴侣是占有多大一成比例?需要另外修订专法保护? 11/04 16:44
87F:→ taoist9999: 主要是修民法的话,要修一堆法条,立法上的问题比较多 11/04 16:45
88F:→ taoist9999: 一些。制定专法会单纯一点。 11/04 16:46
89F:→ showeig: 近婚亲都是优生学考量吗?要不要去翻一下法条阿 11/04 16:46
90F:→ taoist9999: 挺同派是希望修正民法,反同派及立法技术派是希望制定 11/04 16:46
91F:→ taoist9999: 专法。 11/04 16:46
92F:推 v3su: 专法比修法还浪费公帑,而且非常非常庞大。首先是拟定草案, 11/04 16:47
93F:→ v3su: 然後达到立委表决人数门槛,再来才是修法,又要立委达到一定 11/04 16:47
94F:→ v3su: 通过人数才会立法,这中间所浪费的公帑,可否请赞成专法的人 11/04 16:47
95F:→ v3su: 民买单?我是中间选民,但赞同平权,所以专法的花费可以不要 11/04 16:47
96F:→ v3su: 浪费我的纳税钱吗?请赞成的几百万人民买单 11/04 16:47
97F:→ taoist9999: 禁婚亲的立法目的就是优生学跟还有伦理的问题,怎麽了 11/04 16:47
98F:→ taoist9999: ? 11/04 16:47
99F:→ showeig: 公司法最近也大修阿,怎麽不跳出来抗议 11/04 16:47
100F:推 v3su: 修法只是编入,而不需再拟草案、立委门槛、修法、立委门槛、 11/04 16:49
101F:→ v3su: 立法、完成制订专法 11/04 16:49
102F:→ showeig: 近婚亲也还有伦常上面的考量,不单单是优生学 11/04 16:49
103F:→ showeig: 所以说,因为同婚纳入民法可能会受到近婚亲限制,为了他 11/04 16:50
104F:→ showeig: 们权益,所以另立专法,这不就是包裹糖衣的毒药吗 11/04 16:50
105F:→ taoist9999: 反正我已经预料到公投结果会是制定专法这派胜利,对立 11/04 16:51
106F:→ taoist9999: 法院多少会有拘束力的。 11/04 16:51
107F:→ v3su: 我只知道,每次号召立委进行草案及修法表决,光是那个立委出 11/04 16:52
108F:→ v3su: 席率就耗费公帑,没达到出席率或是门槛不通过,就浪费一次 11/04 16:52
109F:→ v3su: 公帑 11/04 16:52
110F:→ taoist9999: 你看选举时,表态反同的候选人其实是比较多的就知道了 11/04 16:52
111F:→ taoist9999: 。 11/04 16:52
112F:→ v3su: 我们预料不同,我是预测机率不大,因为赞同婚姻平权不在少 11/04 16:55
113F:→ v3su: 数,尤其最近造谣抹黑法条,已经把我们中间选民弄到反反同, 11/04 16:55
114F:→ v3su: 非常,我台南群组三百多人都一面倒。而专法的制订需要数年, 11/04 16:55
115F:→ v3su: 改变不了明年就是同志结婚,不会因为公投的反同通过就停止 11/04 16:55
116F:→ v3su: 明年婚姻平权 11/04 16:55
117F:→ v3su: 其实也不需再争,反正明年就是同志可以结婚。要订专法慢慢 11/04 16:56
118F:→ v3su: 来,等通过修法及立法再来说,明年同志就是婚姻平权 11/04 16:56
119F:→ v3su: 我不排斥专法,反正专法通过也是同志可以结婚。但是拜托, 11/04 16:58
120F:→ v3su: 请这些人掏腰包缴给立法院的出席立委,不要浪费到我们中间 11/04 16:58
121F:→ v3su: 选民或是同志的血汗钱 11/04 16:58
122F:→ v3su: 那个是数十亿在花的,请您们分担缴钱给立法院 11/04 16:59
123F:→ taoist9999: 专法草案很早就有了,法务部早就发包出去了,都有结果 11/04 17:01
124F:→ taoist9999: 了。 11/04 17:01
125F:→ v3su: 没有哦,专法还未拟定哦,参选立委曾献莹前几天才在研拟而已 11/04 17:02
126F:→ v3su: 更正,是草案还未拟定。 11/04 17:03
127F:推 v3su: 另外,民法或专法草案拟定怎麽会是法务部?不是行政院、立法 11/04 17:06
128F:→ v3su: 院、司法院等相关机关吗?怎麽会是法务部? 11/04 17:06
130F:→ v3su: taoist9999 请问您说的法务部草案在哪?还是这又是谣言一场 11/04 17:11
131F:→ v3su: ? 11/04 17:11
132F:→ louis0123: 反同的专法派 只在乎一件事就是不准同性关系称为婚姻 11/04 17:58
133F:→ louis0123: 什麽民法专法他们才不在乎 11/04 17:58
134F:→ louis0123: 因为圣经的婚姻是一男一女 这也是为什麽带头靠腰的是 11/04 17:59
135F:→ louis0123: 教众 11/04 17:59
136F:→ louis0123: 想宗教治国吧 才会有无爱萌这个政党 11/04 18:00
137F:→ showeig: 他讲的法务部草案是指一年多以前委外研究的报告 11/04 18:01
138F:→ showeig: 当时有流出几个版本内容,但最後是连提都没提阿 11/04 18:03
139F:→ louis0123: 讨论什麽法理原则立法成本根本是自作多情 反同只想拿 11/04 18:03
140F:→ louis0123: 教义干涉法律 立专法也不会有婚姻之名 可知他们有多自 11/04 18:04
141F:→ louis0123: 私 11/04 18:04
142F:嘘 bassmaster: 是在疯什麽,到底是法律上权益有保障到是重点还是在意 11/04 19:04
143F:→ bassmaster: 形式??修民法绝对是矌日费时,不知道要搞几年,这几年 11/04 19:04
144F:→ bassmaster: 间同志没有享有的权益你要负责吗 11/04 19:04
145F:→ saltlake: 同性恋可不仅指男同,还有女同。勃不勃起和肛不肛,和 11/04 19:40
146F:→ saltlake: 女同之间的性交何干? 11/04 19:40
147F:→ saltlake: 争权益的时候嚷着我们同性恋云云就都是同志,争到了权, 11/04 19:41
148F:→ saltlake: 就只讲男同不讲女同是啥鬼? 之後的同性恋条款只要照顾 11/04 19:42
149F:→ saltlake: 到男同就好了吗? 11/04 19:42
150F:推 showeig: 哈哈哈哈哈哈,看到反同崩溃真是令人喜悦 11/04 19:58
151F:→ showeig: 是形式还是歧视?搞清楚重点再来讲好不好 11/04 19:58
152F:→ showeig: 修民法跟立专法哪个旷日废时,v3su已经有说明了,少拿谣 11/04 19:59
153F:→ showeig: 言在那边鼓吹 11/04 20:00
154F:推 showeig: 你女同噢,管到海边来?实务看得就是有没有正常性行为 11/04 20:07
155F:→ showeig: 拿同婚之後要怎麽用这条,不就歧视同性的性行为 11/04 20:08
156F:→ showeig: 这点很难懂吗? 11/04 20:09
157F:→ louis0123: 旷日费时? 举例啊 修民法要改很多法条 那立专法就不需 11/04 20:34
158F:→ louis0123: 要那些法条? 就不复杂不旷日费时? 骗肖维 11/04 20:34
159F:嘘 bassmaster: 唉 真的是傻眼 法律板真的该桶这种人 11/04 20:34
160F:嘘 bassmaster: 一大堆专攻民法的学者都支持专法+民法并行,法律这种 11/04 20:43
161F:→ bassmaster: 盘根错节的东西要大改本来就有难度,立法技巧就是一个 11/04 20:43
162F:→ bassmaster: 重点,不服就用你们的草根逻辑去找他们辩,别把这边当 11/04 20:43
163F:→ bassmaster: 八卦板喷屁话。 11/04 20:43
164F:推 showeig: 你不就在喷了吗? 11/04 20:47
165F:推 sy711: 明年只是须要"编入",无旷日费时问题,能否不要混淆?专法 11/04 20:49
166F:→ sy711: 是整个翻新另其制定,耗时多少时日谁可保证? 11/04 20:49
167F:→ showeig: 奇怪,怎麽自己闻不到? 11/04 20:49
168F:→ showeig: 笑死人了,学者是谁到是讲出来啊 11/04 20:49
169F:推 sy711: 如消费者保护规范编入民法,试问何来旷日费时?平权只是把 11/04 20:53
170F:→ sy711: 同性可以合法结婚编入婚姻,旷日费时甚麽?专法是全部重新 11/04 20:53
171F:→ sy711: 出发,哪边不懂 11/04 20:53
172F:推 showeig: 造谣最会了,家事法学会开了几场研讨会,从来就没定论 11/04 20:54
173F:推 sy711: 别扯进学者,吕秋远大力提倡婚姻平权,还有精神科医师,更 11/04 20:55
174F:→ sy711: 甭提教师业。不要黑掉学者之名 11/04 20:55
175F:推 showeig: 他自己在那边造谣学者都支持并行,哪里都支持? 11/04 20:58
176F:→ showeig: 说修法盘根错节,结果连举例都举不出来,这个逻辑好棒 11/04 20:59
177F:推 sy711: 不要污化法律和教育就不至於让众人反弹,法律法条被扭曲成 11/04 21:17
178F:→ sy711: 如何,健保被诬蔑成怎样,课材被践踏成那般不堪,相关单位 11/04 21:17
179F:→ sy711: 都出面驳斥,甚至驻台国内的外交大使也出面反驳,丢脸丢到 11/04 21:17
180F:→ sy711: 国外去。弄成这样形成了赞同平权声浪,反同搞的民众共愤 11/04 21:17
181F:推 showeig: 推一个,反同全面溃败中 11/04 22:15
182F:推 showeig: 反同逻辑:专法是为了保护,不是歧视 11/04 22:17
183F:→ showeig: 那请问以後是不是为了防止结婚诈骗,订一个专法审核? 11/04 22:21
184F:→ showeig: 歧视就是歧视,不要硬凹,学界超多人认为纳入民法就可以 11/04 22:22
185F:推 aaaaaz22: 专法就是歧视?硬要上纲到歧视,却不愿「理性」说服异己 11/04 23:07
186F:→ aaaaaz22: ,那就只能祝福您公投顺利了... 11/04 23:07
187F:→ saltlake: 女同才能帮女同发声? 已经通过的是同性恋婚而非男同婚 11/05 05:07
188F:→ saltlake: 整个就是一种拉票的时候是同志,拿到权利就翻脸的嘴脸 11/05 05:08
189F:→ saltlake: 当前法条文字就是这样写着,将来遇到法律纠纷首先依文字 11/05 05:09
190F:→ saltlake: 字面解释,要引申解释也要基於法条文字而非任意发想, 11/05 05:09
191F:→ saltlake: 这一来本就要针对人道、性交等等去厘清字词意义。 11/05 05:10
192F:→ saltlake: 字词"原本"是这样意义,这是事实,你要扩张解释,且不提 11/05 05:11
193F:→ saltlake: 能否服人,提出的解释不去考虑其他族群,怪别人质疑? 11/05 05:11
194F:推 showeig: 不能理性?论点就在上面,当做没看到是不是? 11/05 07:23
195F:→ showeig: 帮你量身订做一个专法你要不要? 11/05 07:24
196F:→ showeig: 离婚十次的另订专法规范 11/05 07:25
197F:→ showeig: 未满二十岁结婚另订专法 11/05 07:26
198F:推 showeig: 这个叫做无限上纲啊? 11/05 07:28
199F:→ showeig: 懂不懂平等权啊,差别待遇要有理由 11/05 07:29
200F:→ showeig: 从目前这一串讨论,反同的提不出任何一个正当理由 11/05 07:30
201F:→ showeig: 不是来造谣,就是堤假议题 11/05 07:31
202F:推 showeig: 可以发声我没意见,假发声真歧视另当别论,从来这个法条 11/05 07:37
203F:→ showeig: 实务解释上就是用有没有正常性行为,你连判决或是现行实 11/05 07:43
204F:→ showeig: 务如何运作还有当前对於这个法条的共识如何都不知道 11/05 07:44
205F:→ showeig: 就在那边说按照法条文义走会如何影响权益 11/05 07:44
206F:推 showeig: 不就披着羊皮的狼吗 11/05 07:47
207F:→ showeig: 如果你觉得不能人道解释上不是指性行为圆不圆满,你去跟 11/05 07:48
208F:→ showeig: 法官学者说,请他们督促立法院修正,而且这项修正是基於 11/05 07:50
209F:→ showeig: 所有异性同性配偶,不要牵拖到同性这边来 11/05 07:50
210F:→ showeig: 「客观上一方之性能力之欠缺不能回复或存有障碍而达於不 11/05 07:51
211F:→ showeig: 能排除之程度者,始足当之,而其不能人道是否已达不能治 11/05 07:52
212F:→ showeig: ,应由专科医师为 监定,与他方主观上之嫌恶无关,亦难凭 11/05 07:52
213F:→ showeig: 凭第三人之证述遽为认定。」 11/05 07:52
214F:→ showeig: 实务就是这样扩张解释,不服去跟他们辩阿 11/05 07:53
215F:推 louis0123: 当时释宪找的监定人都是法学的一方之霸 即使是支持立专 11/05 09:30
216F:→ louis0123: 法的监定人 可都没说改民法工程耗大旷日费时 某人说的 11/05 09:30
217F:→ louis0123: 学者是谁 该不会是把法学院都神学院在管的 某曾教授吧 11/05 09:30
218F:→ louis0123: XD 11/05 09:30
219F:推 showeig: 当时主张立专法的监定人也只有说民法1060-1071婚生推定难 11/05 10:48
220F:→ showeig: 适用,怎麽现在就蹦出一堆修法旷日费时 11/05 10:48
221F:→ showeig: 更正,1061-1070 11/05 10:50
222F:→ showeig: 在那边狂扯纳入民法有多困难,却找不到任何论点,找不到 11/05 10:51
223F:→ showeig: 学者帮忙背书,只能造谣、散播不实讯息 11/05 10:52
224F:→ showeig: 到底是哪边比较不理性? 11/05 10:53
225F:推 sindyevil: 夫妻改配偶就好啦 专法会很麻烦喔 德国法院都快疯掉 11/05 14:36
226F:→ sindyevil: 禁止近亲婚姻那个不分男女吧 表面上是优生学实际上要回 11/05 14:38
227F:→ sindyevil: 归伦理同婚争取的时候有把这块纳入来堵反同意见的 11/05 14:39
228F:→ aaaaaz22: 理不理性是在说讨论的语气,大家自有公评啦 11/05 14:55
229F:→ jouesy: A大 所以很正经的讲出一些没有科学根据 或法律依据的话 叫 11/05 16:07
230F:→ jouesy: 理性罗 真厉害! 11/05 16:07
231F:推 showeig: sindyevil,所以说在那边吵吵嚷嚷说什麽称谓要改很麻烦 11/05 18:37
232F:→ showeig: 全部都假议题阿,本来透过解释就可以圆满,几百万年前早 11/05 18:38
233F:→ showeig: 就有人出来辟谣,怎麽反同那些活化石是都没看到吗 11/05 18:40
234F:→ taoist9999: 等公投结果出来呗。 11/06 00:41
235F:推 aaaaaz22: 有可以反驳的地方,不能好好说吗?学法律是为了对他人的 11/06 01:01
236F:→ aaaaaz22: 「无知」讽刺,还是以理服人?难道公投成功後的社会,就 11/06 01:01
237F:→ aaaaaz22: 可以摒除不同意见的人参与吗?我知道你的论点正确,我也 11/06 01:01
238F:→ aaaaaz22: 都接受(但专法=违平等?我是持保留意见啦),那接下来 11/06 01:01
239F:→ aaaaaz22: 不是应该让更多人接受吗?为什麽却用这种口气「讨论」? 11/06 01:01
240F:→ aaaaaz22: 作为一个支持同婚,但对是否专法仍待讨论的我来说,觉得 11/06 01:01
241F:→ aaaaaz22: 有这种队友很吃亏。至於我的立场,信不信由你。 11/06 01:01
242F:推 showeig: 无涉你的权益,当然你可以讲得那麽云淡风轻,上面反同言 11/06 06:29
243F:推 showeig: 论可是连释字都无视,拼命造谣修法有多困难 11/06 06:32
244F:→ showeig: 你觉得不违平等,可以讲一个差别待遇的正当理由,不是乡 11/06 06:33
245F:→ showeig: 愿地先来检讨讨论的语气和态度 11/06 06:34
246F:推 sindyevil: 是假议题,且反同的论点在这半个月会更无知好笑,详情请 11/06 14:44
247F:→ sindyevil: 见中选会举办的各场次辩论,多少会觉得挺同方很认真在跟 11/06 14:45
248F:→ sindyevil: 社会大众包括反同方说明讨论他们为什麽这样需要制度来 11/06 14:45
249F:→ sindyevil: 保障他们的爱和法律地位,但是反同方到底是为了什麽(宗 11/06 14:46
250F:→ sindyevil: 教吗?)来反对这件事情,用保障二字来说明民法专法适用? 11/06 14:48
252F:→ saltlake: 立专法就是歧视 <- 消保法歧视消费者? 医师律师药师等 11/06 21:40
253F:→ saltlake: 专法都是专门定来歧视这些专门职业人士? 11/06 21:40
254F:推 showeig: 这些职业人士工作内容有没有差异?有没有需要遵守的不同 11/06 21:47
255F:→ showeig: 职业规范?消保法制定的目的是要弥补消费者与商家资讯上 11/06 21:48
256F:→ showeig: 的落差,那我问问你,同性婚姻跟异性婚姻有什麽差异? 11/06 21:48
257F:→ showeig: 前面几楼也有说明了,立专法所花费的工程远比纳入民法还 11/06 21:49
258F:→ showeig: 要复杂、耗费人物力 11/06 21:51
259F:推 sy711: saltlake,我犹记你法学不错,可你今天的例题应用是否跟法 11/06 22:14
260F:→ sy711: 学差距太多?试问同志性别是不是男女?还是外星人抑或是不 11/06 22:14
261F:→ sy711: 具台湾国籍?所以婚姻还须要特立专法?医师法有在民法里面 11/06 22:14
262F:→ sy711: 吗?药师法有在民法里头吗?民法就有着婚姻,编入是不行吗 11/06 22:14
263F:→ sy711: ?你请大法官释宪,医师法那些也编入民法,废除专法,这样 11/06 22:14
264F:→ sy711: 书本也不须买好几本,集中 11/06 22:14
265F:推 aaaaaz22: 现在讨论起来,现行民法有些规定和同婚不能完美契合,不 11/06 22:20
266F:→ aaaaaz22: 就某种程度证立了专法的正当性?要选什麽方式都没关系, 11/06 22:20
267F:→ aaaaaz22: 但专法直接等於歧视真的推论过快 11/06 22:20
268F:推 sy711: 一个好简单的民法编入,从v3su开始一直讲出重点,一再讲道 11/06 22:22
269F:→ sy711: 乃是编入而不是另立修改民法法条,可还是只瞧见专法专法。 11/06 22:22
270F:→ sy711: 立法如是这般轻松,不会一堆草案卡在各相关单位里头,公投 11/06 22:22
271F:→ sy711: 通过就马上立专法?集结立委表决那麽简单?其他重要草案都 11/06 22:22
272F:→ sy711: 不是草案,同志专法最大吗? 11/06 22:22
273F:推 showeig: 哪些法条不能契合,讲出来比较快啦,吞吞吐吐说有困难, 11/06 22:35
274F:→ showeig: 结果连个像样的论点都提不出来? 11/06 22:35
275F:→ showeig: 好歹看一下学者提出来的论点,不要凭空自己发想 11/06 22:36
276F:→ aaaaaz22: 这篇不就讨论了995?各位见解要目的性限缩,我赞同(我 11/06 22:43
277F:→ aaaaaz22: 赞同哦!不要误会我)。但法学方法中的限缩解释须非立法 11/06 22:43
278F:→ aaaaaz22: 者刻意而为。若将来修立法时仍保留,已显非立法者疏漏, 11/06 22:43
279F:→ aaaaaz22: 此时无法目的性限缩,则同婚是否适用本条,即生疑义。 11/06 22:43
280F:→ showeig: 拿一个异性婚姻也不太会用到的法条来说同性婚姻适用会有 11/06 22:50
281F:→ showeig: 问题,这我是无法接受啦 11/06 22:51
282F:→ showeig: 不能人道从很久以前就认为是有没有和谐性行为,同性跟异 11/06 22:52
283F:→ showeig: 性性行为是有多天壤之别的差异? 11/06 22:52
284F:→ sy711: showeig,不用管他,我另篇有回你 11/06 22:54
285F:→ sy711: 明年就是同志合法结婚 同志合法结婚 同志合法结婚 11/06 22:55
286F:推 aaaaaz22: 唉,还是没回答到我,诚心遗憾,但还是谢谢 11/06 23:17
287F:推 v3su: 其实,有些人希望订定专法,但真的没有歧视。我周围很多人 11/06 23:40
288F:→ v3su: 都是支持同志结婚,但是认为另订专法保障的范围与民法婚姻 11/06 23:40
289F:→ v3su: 不同,例如民法子女(1061条),由於同志可能可以藉由捐赠 11/06 23:40
290F:→ v3su: 精子而怀胎,但大多可能是领养,那麽领养是否就不符合自然 11/06 23:40
291F:→ v3su: 血亲?所以同志婚姻虽编入民法,但是对於领养若不具有1063 11/06 23:40
292F:→ v3su: 条是否损及其他权益?所以有些人真的是支持专法原因是在保 11/06 23:40
293F:→ v3su: 障同志权益(我是觉得非常少数人)。但是我非常正持婚姻平权 11/06 23:40
294F:→ v3su: ,反对专法其一原因是耗费公帑,最大原因是我觉得同志本来就 11/06 23:40
295F:→ v3su: 是与大众平起平坐,本来就具有一样的权益。但反同作为真的 11/06 23:40
296F:→ v3su: 让我非常反感 11/06 23:40
297F:推 showeig: 在这边紧接着v3su的论点,接续回答aaaaaz22的提问 11/06 23:44
298F:推 showeig: 在还没有要立专法还是编入民法的共识产生以前,就已经有 11/06 23:48
299F:→ showeig: 团体刻意把近婚亲和同性婚姻绑在一起,认为同性婚姻没有 11/06 23:50
300F:→ showeig: 优生学考量所以可以乱伦等等,何况是立法完成後,必定会 11/06 23:51
301F:→ showeig: 针对相异部分大作文章,企图要让大众对於同性婚姻建立不 11/06 23:53
302F:→ showeig: 良概念或者是连结 11/06 23:53
303F:推 showeig: 同性已经在这个社会给予许多标签,如果连建立婚姻都还有 11/06 23:57
304F:→ showeig: 区隔、烙印,恐怕不是单纯情感上不平衡那麽简单 11/06 23:58
305F:→ jaj12377: 借转 11/07 09:06
306F:→ saltlake: 同姓婚必须订在民法(<-主张)否则就是歧视(<-结论) 11/08 11:59
307F:→ saltlake: 以上陈述根本没有提出支持论点或主张的论述与证据。 11/08 12:00
308F:→ saltlake: 至於同性恋婚姻何时和异性婚婚姻相同了? 最直接的两个 11/08 12:01
309F:→ saltlake: 当事人的性别就不同。而光就这点不同,光就本版就引出多 11/08 12:01
310F:→ saltlake: 少对於各个观点的不同看法? 11/08 12:02
311F:→ saltlake: 但是讨论至今,强调同婚一定要放民法不能另立专法者, 11/08 12:03
312F:→ saltlake: 提出了怎样论点去表明或证明改民法一定比另订专法好 11/08 12:04
313F:→ saltlake: 或省事? 11/08 12:04
314F:→ saltlake: 特别是对此最坚持的 showeig 根本没在这方面花啥功夫 11/08 12:04
315F:→ saltlake: 反倒是路人 v3su 跳出来做了努力,即便还不到服人地步 11/08 12:05
316F:→ saltlake: 论点是showeig提的,自己麻烦做论证说服人,不是一直 11/08 12:06
317F:→ saltlake: 批评不支持你必立专法的人的主张个个那个不足,该是你 11/08 12:06
318F:→ saltlake: 自己说服他人不放民法就会如何如何糟糕。 11/08 12:07
319F:推 showeig: 哈哈,脸被我打那麽肿,还好意思要我说明?好好读书,用 11/08 15:03
320F:→ showeig: 功一点,我怕继续灌输你新颖知识会你的小脑袋瓜爆裂 11/08 15:05
321F:推 v3su: saltlake 大,您确定我不到服人程度吗?我的文章已经被转贴 11/08 16:06
322F:→ v3su: 到其他,要看我台北群组、玩乐群组、代购群组,反倒是您们几 11/08 16:06
323F:→ v3su: 位反同立专法立场让人放弃投公投,谢谢您们,门槛很难了, 11/08 16:06
324F:→ v3su: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1/08 16:06
325F:推 v3su: 而且您这番扯远法条以及扭曲,也被其他版面版友所见,您的法 11/08 16:09
326F:→ v3su: 学素质真的完全颠覆我当初对您的极佳印象,现在只有负面 11/08 16:09
327F:推 v3su: 原本很多人、超级多人赞成专法,但几个月下来,看看这些人 11/08 16:11
328F:→ v3su: 的所作所为,不但让赞成的中立者改为支持平权,现在也出现 11/08 16:11
329F:→ v3su: 不愿意投公投票声浪,这些都多亏您们 11/08 16:11
330F:推 showeig: 不用理他啦,连支持专法的学者文章都不看,只凭自己主观 11/08 16:57
331F:→ showeig: 发想,讲出来被人打脸,只好说我们提出来的论理无法服人 11/08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