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ku0601 (流行搞看不到脸!?)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请教关於判决的拘束力
时间Mon Oct 1 22:36:41 2018
各位好,想请教个问题
我的父母在自已持份4/5的房子一楼做生意,二楼则为另一位持份1/5的
A小姐居住,许久前我父母曾与A小姐打过官司。
起因为A小姐承租二楼,因为父母有持份,所以向A小姐要求比例的租金,
A小姐表明二楼归他所有不必给我父母租金於是打起这场官司。
一审的时候因为父母没有请律师自已打的关系所以败诉。
到二审延迟辩论庭的时候更因为相关重要证明没有提交上去所以官司确定败诉
不得上诉,形成既判力,於是二楼归A小姐使用。
过了一些日子,A小姐向我父母要求二楼挂招牌要付给她租金,不然就要将
招牌卸下,缴交一年36万的租金,我父母不从,於是开始第二场官司。
这次一审开庭时非当时判我父母败诉的那位法官,加上我父母这次将上次
未交出的相关重要证明一并提出,所以法官驳回A小姐的告诉判我父母胜诉。
一审完後的程序准备庭,接手的法官为当时判我父母败诉的法官,告知我
父母一审的判决违法,会推翻该法官的判决,因为A小姐受既判力的保护,
劝我父母与A小姐私下和解,不然我们没意外还是会再败诉,想请问这还有
挽回的余地吗,谢谢T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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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Wck: 这问题很复杂,要先从诉讼标的的界定开始,没请律师很难 10/01 23:08
2F:→ Hermess: 要不要考虑土地法第34条之1。直接出售给自己人。再买回 10/02 00:30
3F:→ Hermess: 来。 10/02 00:30
4F:→ Hermess: 同一个门牌吗? 10/02 00:30
5F:→ laruku0601: 同一个门牌没错喔,但其实我父母只是还在想有无办法 10/02 06:30
6F:→ laruku0601: 可以不要付租给她继续挂招牌,她那份是买不到了 10/02 06:31
7F:→ a1679210: 很简单 去法院申请 这位法官回避 理由自己想 10/02 09:56
8F:→ Afun2009: 更简单的是:找律师 10/02 10:07
9F:→ yesohya: 就是到第三次还是不肯请律师的意思 ? 10/03 11:16
10F:→ scott2009: 输赢低於五万请律师先输五万 10/03 15:19
11F:→ laruku0601: 抱歉这边忘了补充,招牌这件事我父母有请律师 10/03 23:07
12F:→ laruku0601: 但就是在程序准备庭的时候判我们输的法官说了既判力 10/03 23:08
13F:→ laruku0601: 所以我父母才这麽苦恼,还想再问一件事就是 10/03 23:10
14F:→ laruku0601: 我父母已经有4/5持份,A女的1/5不卖就没她皮条了吗XD 10/03 23:10
15F:→ laruku0601: 在这先感谢各位的回答,谢谢 10/03 23:11
16F:→ jasontzymann: 为何A女有持分还有房子和谁租的? 10/04 01:08
17F:→ laruku0601: 因为房子原本就是5人持有,我父母向其他4人购入持份 10/04 03:23
18F:→ Hermess: 就不会买不到啊。你们都持有4/5了。很容易买到她那份。 10/04 03:25
19F:→ Hermess: 是我就直接买过来。问题会一直有的 10/04 03:26
20F:→ laruku0601: 父母目前跟她已经是死对头,还有办法买到吗XD 10/04 04:54
21F:→ Hermess: 当然。我上面有说啊。土地法34-1 10/04 11:32
22F:推 labil01: 资讯太匮乏了。 仅就既判力说明,基於禁反言诚信原则, 10/04 12:07
23F:→ labil01: 当事人已受程序保障下,判决已确定故无法再审。也就是一 10/04 12:07
24F:→ labil01: 事不再理(民诉401)。诚心建议1.找律师2.要省钱也要找 10/04 12:07
25F:→ labil01: 个法律相关亲友提供完整资料谘询。 10/04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