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lungsheng (当包不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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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计程车 遗失物返还
时间Sun Sep 2 16:09:29 2018
※ 引述《richman (缘分)》之铭言:
抱歉造成版友的困扰
已经确定司机根本不是住新竹,而是在中山北路
难怪一直叫我朋友把钱寄在柜台,她去拿钱交手机
然後警卫也说他车子故意不停社区门口
这样子他犯了什麽样的法,可以告诫他让他老实的把手机还来,并且保全手机
报警备案已经做了
他这样是否涉嫌诈欺、侵占、不当得利
其实重点只是要拿回手机,但恶劣的计程车司机是否应该让他学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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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ichman (36.231.36.34), 09/02/2018 15:58:00
1F:嘘 Lailungsheng: 你管他什麽罪,提告是权利,问问问…不如告09/02 16:01
2F:→ richman: 谢谢一楼的建议,但请互相尊重谢谢09/02 16:07
你上一篇问一问就删文章,互相尊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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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richman: 我只是询问法律的问题,应该没有不尊重各位吧 09/02 16:09
4F:→ richman: 也谢谢各位给予意见,因为他待会就要过来现场 09/02 16:10
5F:→ richman: 想让他知难而退不要有一些其他有的没的 09/02 16:10
6F:→ richman: 如果是住台北,我也愿意付她一千的车马费 09/02 16:10
7F:→ richman: 大概是这样打算 09/02 16:10
8F:→ richman: 如果是刑事的诈欺,提告後是公诉罪,但总要先保全证据吧 09/02 16:11
9F:→ richman: 我一点也没看到你给我任何建议,能告他什麽 09/02 16:11
10F:→ richman: 是诈欺的计程车司机坏,还是掉手机的人有问题请搞清楚 09/02 16:12
11F:→ saltlake: 你都先给对方定为诈欺罪了还问个毛线? 09/02 16:17
12F:→ saltlake: 这个版部是在提供你免费法律顾问,而是在交流讨论法律 09/02 16:19
13F:→ Lailungsheng: 我是没建议,不过你把上一篇删文回复,再来说嘴吧… 09/02 16:20
14F:→ Lailungsheng: 其他版友的建议都被你删了zzz 09/02 16:20
15F:→ saltlake: 你爱就删文,其他有类似问题的网友就失去先前网友提供 09/02 16:20
16F:→ saltlake: 的交流意见,是很自私的行为。 09/02 16:21
17F:推 richman: 如果是这样,我向各位道歉,毕竟不是法律人 09/02 16:23
18F:→ richman: 只是没有遇过这种事情,接下来我会请友人报警处理 09/02 16:23
19F:→ richman: 这样应该就简单多了 09/02 16:23
20F:→ a1679210: 我比较想知道楼上 会不会被法官打脸 09/0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