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pi (狗屁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未入籍的外配有继承权吗?
时间Wed Aug 1 17:44:46 2018
我大哥娶了成都姑娘 目前定居上海
他们有做结婚登记 但大嫂没有入籍台湾
家母打算预先做财产规划 把房产赠与给我大哥
所以想请问 :
(1)万一大哥大嫂离婚 中国法律和台湾一样有扣除赠与吗?
(2)大哥有个万一时 大哥名下的台湾财产大嫂有权继承吗?
谢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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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一、无偿取得的财产(例如:赠与)并不计入夫妻剩余财 08/01 17:54
2F:→ taoist9999: 产分配请求权之计算范围。 08/01 17:54
3F:→ taoist9999: 二、大陆地区的配偶一样有继承权。 08/01 17:54
4F:推 rockido: 第二点 大陆地区配偶继承 要三年内向台湾法院声明继承 08/01 18:18
5F:→ rockido: 超过三年视为抛弃继承 另外要注意两岸人民关系条例67条 08/01 18:19
6F:→ rockido: 之限制~ 08/01 18:19
7F:→ gopi: 请问是不是不管有没有入籍 只要有结婚登记就适用台湾法律? 08/01 18:19
8F:推 rockido: 看事件 不一定 可以看一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52~68条 08/01 18:26
9F:→ gopi: 了解 谢谢各位^^” 08/01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