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吗 衷心感谢)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通奸证据取得方式违法
时间Sat Jul 7 13:51:34 2018
前阵子一个朋友因与同事通奸自拍
里头的影片档被妻子拿到当证据告上法院
因都认识双方
男方想以告止告的方式处里
同情女方的处境
只跟他说你做错事就该像个男人
认错承担赔偿
不想跟男方讲太多
想请问通奸证据
如果是以偷拍方式取得(如璩美凤事件)
或者侵入对方电脑手机取得
这样是否可以告对方妨碍秘密或者违反个资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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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1.可以啊 2.然後呢???通奸不是事实欧??? ^_^ 07/07 16:05
2F:→ maniaque: 更何况,通奸配偶可以提告後撤告另一方,大部分的偷吃者 07/07 16:05
3F:→ maniaque: 都是跟老婆求原谅,然後把小三小王送上断头台.... 07/07 16:05
4F:→ maniaque: 你要举证对方用非法手段啊~~~又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让检察 07/07 16:06
5F:→ maniaque: 官接受.... 07/07 16:06
6F:推 ultratimes: 台湾比较倾向一码归一码 而不是毒果树 07/09 12:18
7F:→ ultratimes: 证据就是证据,违规取证,就其违规行为处断 07/09 12:18
8F:→ ultratimes: 证据是不是真的比较重要,因为违规取证另有法律处理 07/09 12:19
9F:推 sc100200: 按照理论这样不能当证据吧,但实务上就不知道了,有请其 07/09 23:46
10F:→ sc100200: 他人开示 07/09 23:46
11F:→ leo10: 蛮多那种秘密录音录影取证,虽然被告被判刑但原告也吃官司 07/10 01:27
12F:→ leo10: 的新闻 07/10 01:27
13F:→ maniaque: 因为..."通奸罪的犯罪证据,取证很难不违法" 07/10 10:10
14F:→ maniaque: 若要用毒树毒果,那基本上保护不了"被害一方" 07/10 10:11
15F:→ maniaque: 被害一方永远只能当弱势 07/10 10:11
16F:→ yesohya: 在台湾你列的出来的排列组合都有法院判过 祈祷吧 XD 07/10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