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82949 (巴尼)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立学校老师可以签劳务报酬吗?
时间Mon Jun 25 18:31:04 2018
公司要拍摄访谈影片,请几位老师(公立国中)从南部上来台北住宿一晚,隔日拍摄一日。
老师也非常配合,觉得要求住宿跟交通实报实销,还要老师寄车票发票回来,
一来对老师麻烦,二来还是希望可以给老师酬劳。
在专案的预算充足下,想给每位愿意来台北拍摄的老师一笔费用,做为接受访谈的酬劳。
公司也不反对我对老师好一点,财务也没意见,但还是要我生单据出来核销。
有听说公务员不能兼职,像这种状况是有机会给老师签劳务报酬单吗?
或是有什麽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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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就给吧,兼职 的那个 "职" 为常业称之... 06/26 00:52
2F:→ sindyevil: 住宿和车票都可以用费用报销 对对方来说只是费用代垫 06/26 09:10
3F:→ sindyevil: 针对访谈的报酬部分, 公司还是要依规定用薪资方式支付, 06/26 09:10
4F:→ sindyevil: 公务员还是可以兼职,但要经过他的主管机关(学校)同意, 06/26 09:11
5F:→ sindyevil: 所以公司该和老师讨论是否可以先取得校方同意为优先考 06/26 09:12
6F:→ sindyevil: 量. 06/26 09:12
7F:→ maniaque: 访谈所得跟一般采购委员出席费类似,此类尚不需报备 06/26 12:09
8F:→ maniaque: 费用核销也无相关争议,总之是没有太多问题 06/26 12:10
9F:→ maniaque: 至於是否要取得学校事先同意? 非代表学校发言,尚非必要 06/26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