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loo (哈哈哈哈哈哈 : 本试1)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有关妨害名誉
时间Mon Jun 25 18:01:30 2018
如果A与好友BC在咖啡馆闲聊
中间A不满D而骂D有病
结果好友B在当日脸书打卡不慎
未经A同意,将A批评D的文字po上网
惟好友B的文章并未指名道姓且写得很模糊
但贴文恰巧被D看到,自己对号入座
认为B贴文的内容是在指她
但她没有告B,而是告A妨害名誉
请问这样符合构成要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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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3.23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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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eterloo (42.73.239.253), 06/25/2018 18:12:30
※ 编辑: Peterloo (42.73.239.253), 06/25/2018 18:14:07
1F:推 hidog: A没事 不符合公然 06/25 18:56
2F:推 hidog: 诽谤的话也有难度 但这部分吃心证 06/25 18:59
3F:嘘 cute101037: A有事,符合公然 06/26 17:55
4F:→ cute101037: 另外你说的什麽转述阿,模糊阿....都跟 法律规范无 06/26 17:57
5F:→ cute101037: 关,那是证据力的部分了 06/26 17:57
6F:推 cute101037: 公然侮辱立法就是保护他人不被侮辱,跟两个以上的人 06/26 18:00
7F:→ cute101037: 说人坏话,就是符合立法者想要逞罚的人,三人成虎.三 06/26 18:00
8F:→ cute101037: 人成众是某些人的想法,所以啊,你最多说人坏话,只 06/26 18:00
9F:→ cute101037: 能跟一个人说,哈哈哈 06/26 18:00
10F:推 cute101037: 当然,还得小心,不可以在大马路上说,不能在有可能 06/26 18:01
11F:→ cute101037: 其他人可以走过去的地方说 06/26 18:01
12F:→ cute101037: 要不然这也是很多人认为的 公然^^ 06/26 18:02
13F:→ leptoneta: A直接告B诽谤比较快 06/26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