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MAN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肇事逃逸与公然侮辱
时间Sun Jun 24 14:38:38 2018
事发经过:
上周三小弟在路边公车站牌等公车时,遭停靠
站牌旁的自小客倒车撞上(此站牌处无候车亭
与骑楼,紧靠车道,地面标线黄实线)。该车
後保险杆顶到我小腿处但力道不大,我转身
查看情况时发现驾驶持续倒车,情急之下我
拍打对方後车厢警示对方停车,但驾驶下车
时立刻怪罪我站在他车後方并用多句脏话
辱骂我,我当场要求报警处理并拨打手机,
站牌附近槟榔摊员工及老板也有出来劝阻
对方,而对方在警方未到前就逃离现场。
警方处理:
我以110报案,辖区派出所回电询问情况,
我回答上述状况後,派出所警员要求我直接
到派出所笔录,并未到场。
到派出所後我表明我要提告公然侮辱,肇事
逃逸,过失伤害。警方也根据车牌联系对方到
派出所笔录,并让我从六张照片中指认对方。
其中警员表示肇事逃逸包含过失伤害(此处似
乎是员警错误讯息或便宜行事),而我也在
当天提供甲式诊断证明给警方。
问题:
1.公然侮辱部分,由於我需要自行举证,所以
我目前是否应该去询问槟榔摊员工是否愿意
当证人,若对方不愿意,後续该如何处理?
若对方愿意,我该取得对方那些资料?书面文
字或是联络方式或是其他?
2.我受伤极轻微,约1公分擦挫伤(挂急诊验
伤时超级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滥用急诊资源)
但由於员警未到事故现场,我猜交通员警也
懒得调阅监视器,这部分未来会否有争议?
3.提告过失伤害部分,是否能等检察官开庭时
一并提出?
4.若对方有和解意愿,我的策略是什麽?其实
当下伤势小到我自己也没注意,只是被撞又
被骂很不甘心,而且对方下车时一副要揍人
的样子(还好我汉草不错也没有回呛对方)
所以立马选择报警提告处理。
最後谢谢各位耐心看完,如有建议烦请不吝
赐教,手机发文排版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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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og: 没证人 没录影 就只能两手一摊了 06/24 16:44
2F:→ getto: 肇事逃逸 不构成...过失伤害OK..其他GG 06/24 19:23
3F:推 spsns17: 有受伤为何不构成肇事逃逸? 06/24 19:33
4F:→ spsns17: 问看看有没有监视器是有录音的吧 06/24 19:33
5F:→ SDMAN: 请问肇事逃逸不成立的理由是没有监视器画面吗?是需要我自 06/24 20:51
6F:→ SDMAN: 行提供吗? 06/24 20:51
7F:推 maniaque: 回应一楼,告还是可以告,剩下是法官心证问题 06/24 20:56
8F:→ maniaque: 以我看法,法官采信机率满大,因为.... 06/24 20:56
9F:→ maniaque: "对造都敢肇逃了,骂被害者三字经比起来,算小事" 06/24 20:57
10F:→ SDMAN: 警员有来电表示 有调阅到监视器画面了 06/26 14:12
11F:嘘 cute101037: 纯粹嘘你不相信员警说的话,为何你不相信肇事逃逸包括 06/26 16:11
12F:→ cute101037: 伤害?刑法上的肇事逃逸,一定要伤害到人身才算,所以 06/26 16:11
13F:→ cute101037: 不用再画蛇添足多告一个伤害。 06/26 16:11
14F:→ SDMAN: 因为我问过律师 律师表示是不同法益 还是要提告 06/26 16:54
15F:推 maniaque: 肇事逃逸是 "国家法益" ,因为国家重视肇事後的救助 06/26 18:57
16F:→ maniaque: 以避免人民因交通事故所衍生出的不必要伤害加重 06/26 18:58
17F:→ maniaque: 不然为何一直调重?? 06/26 18:58
18F:→ maniaque: 再者,更有甚者,即使无交通肇事责任,逃逸仍属之 06/26 18:59
19F:→ maniaque: 甚至肇事责任0%,自己有伤,逃逸者,亦可属之..... 06/26 18:59
20F:→ jaj12377: 如果双方事後和解,撤回过失伤害告诉,检察官有很高机率 06/26 20:59
21F:→ jaj12377: 会对肇事逃逸罪缓起诉 06/26 20:59
22F:→ SDMAN: 某楼要收回嘘吗? 06/2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