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www2258 (cc)
看板LAW
标题[请益] 一题刑法问题
时间Wed Jun 20 20:43:58 2018
103年辅仁转学考刑总第二题:
大意是:
甲出外打猎,发现有登山客乙摔落山谷间,甲施以绳索,
将乙拉起,不料乙太重,甲只好将绳索綑绑至树干上,
寻人来帮忙就乙,然而,树干因腐朽而断裂,乙又跌回山谷间,而所幸乙没受到更大伤害,而甲随後带人来,以为乙已自行获救而离开,而乙在几天後饿死。
试问甲的罪责?
是适用293普通遗弃罪,还是自愿承担义务的294,还是过失致死的不作为不纯正犯?
我查了好多题库还是想不出来...
请各位大大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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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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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www2258 (223.137.84.20), 06/20/2018 21:16:22
1F:推 KKyosuke: 有时候这类型的问题 重点不是你最後决定适用哪一个法条 06/20 21:54
2F:→ KKyosuke: 而是你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之中所阐述的法理 06/20 21:55
3F:推 KKyosuke: 就这个例子而言 过失致死可能是对的 遗弃可能是对的 06/20 21:58
4F:→ KKyosuke: 但是你根据甚麽去选择 那才是考官想看到的 06/20 21:58
5F:→ KKyosuke: 要讨论遗弃 那保证人地位怎麽写 用哪一种学说? 06/20 21:59
6F:推 KKyosuke: 讲了半天 然後发现没有遗弃故意 然後再推翻重写过失致 06/20 22:03
7F:→ KKyosuke: 死 也是可能的 06/20 22:04
8F:推 dreamsletter: 自愿承担 过失致死的不纯正不作为犯去讨论 06/21 01:39
9F:推 inrain: 无罪 06/21 11:38
10F:→ inrain: 太简单了 06/21 11:38
11F:推 tnssh211448: 先论保证人地位有无 06/21 13:43
12F:嘘 cute101037: 每一条都写啊,考试一定是这样,然後遗弃不可能啊,没 06/21 15:09
13F:→ cute101037: 有故意。过失致死就看你觉得有没有过失 06/21 15:09
14F:推 justicesword: 刑"总"考题 06/21 15:18
15F:→ justicesword: 保证人地位、采假设因果论、不采假设因果论、客观归 06/22 01:14
16F:→ justicesword: 责、相当因果关系、风险升高论 06/22 01:14
17F:→ justicesword: 如果这是刑分考题:293遗弃行为、294依法令 06/22 01:22
18F:→ justicesword: 自愿承担的保证人地位不算294的依法令 06/22 01:23
19F:→ justicesword: 甲到底有没有成立遗弃行为、有无遗弃故意,这些是刑 06/22 01:25
20F:→ justicesword: 分的类型化问题。 06/22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