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hsiang (南屯福如东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民法概论的问题
时间Thu Jun 7 23:29:00 2018
<文长>
小女子不才 非法律本科系学生
教授出了生活题要求1000字说明
绞尽脑汁後只写出500字QQ
想请教各位法律专业大大有甚麽相关的知识没写到+打错的
案例如下:
甲和乙二人为某大学宿舍楼友,某日乙因为赶交报告却又逢笔电故障,因此乃向甲商借其
笔电借用一星期,甲大方允诺并随即将其新购且价值4万元之笔电交付与乙。讵料乙於作
业完成後未即刻返还,反而於网站上拍卖,适巧由同住於该宿舍之丙以2万元得标,双方
约定面交後银货两讫,一周後甲向乙请求返还笔电,乙才透露因为缺钱花用,已擅自将笔
电出卖於丙,试问甲乙丙三人之法律关系如何厘清?
目前的500字如下:
乙与丙间之买卖契约(债权行为)有效,但物权行为效力未定,需经甲之承认,始生效力。
若甲承认乙之无权处分行为,该物权行为生效,丙取得笔电所有权。此时,甲仅得依民法
第170 条:「无代理权人以代理人之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非经本人承认,对於本人不生
效力。」不当得利之规定,向乙请求返还其自内所取得之价金。反之,若甲拒绝承认时,
乙之无权处分行为确定不生效力,无法取得笔电所有权,甲得依民法第767条:「所有人对
於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对於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有
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前项规定,於所有权以外之物权,准用之。」之规
定,请求返还笔电(第118条第1项规定,保护「静的安全」)。
但若丙为善意第三人时,亦即丙於购买笔电时,不知该笔电为甲所有,基於乙占有该笔电
之事实,善意信赖乙为笔电所有人,则内得依民法第801条:「动产之受让人占有动产,
而受关於占有规定之保护者,纵让与人无移转所有权之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及第948条:「以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之移转或设定为目的,而善意受让该动产之占
有者,纵其让与人无让与之权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护。」之规定,善意取得所有权(
保护「动的安全」) 。此时,甲仅得依不当得利之规定,向乙请求返还价金之利益。
谢谢(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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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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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esohya: 你这样只是引法条而以啊 你看教科书怎麽解释法条 06/08 00:46
其实我们的课本就这样写(汗)
2F:→ yesohya: 实例题怎麽答 = = 06/08 00:47
3F:→ CCWck: Q1 乙非笔电所有权人 是否有民法247给付不能的问题 06/08 01:00
4F:→ CCWck: 该买卖契约是否有效 可以先讨论 06/08 01:00
请问是自己提出问题 然後就问题下去讨论 的意思吗
5F:→ CCWck: 这段解释完 你第一句就可以改写很多东西出来了 06/08 01:01
6F:→ CCWck: Q2 甲向乙要求不当得利返还价金 是返还4万还是2万? 06/08 01:03
7F:推 CCWck: Q3 尽管丙善意取得所有权 为何甲不可向丙要求不当得利返还 06/08 01:06
8F:→ CCWck: 所有权移转过去 再移转回来就好啦 或是叫丙还钱 06/08 01:06
9F:→ yesohya: 法律问答题写的是思考过程 不是结论(简答题) 06/08 01:18
好的 不好意思
10F:推 Googletime: 因为丙善意取得,因此取得所有权是有法律上原因的, 06/08 10:47
11F:→ Googletime: 除非可以适用或类推适用183条之规定否则不得依不当得 06/08 10:47
好的 我会好好厘清的 谢谢你
12F:→ Googletime: 利请求权请求丙返还笔电的所有权以及占有。 06/08 10:47
13F:推 Googletime: 无权处分跟无权代理是两码子事,你似乎有混淆的情况。 06/08 10:49
14F:→ dreamsletter: 不甘代理的事啊... 06/09 02:01
15F:→ dreamsletter: 1.甲乙间使用借贷契约有效成立 乙负返还借用物之义 06/09 02:12
16F:→ dreamsletter: 务 2.乙仅取得使用收益之权利,并无取得所有权,无 06/09 02:12
17F:→ dreamsletter: 处分权限;故乙擅自将笔电出售乃为无权处分3.债权 06/09 02:12
18F:→ dreamsletter: 行为不以有处分权限为必要,乙丙之间买卖契约有效 06/09 02:12
19F:→ dreamsletter: 成立 4.纵甲否认乙之处分,但因善意受让保护交易安 06/09 02:12
20F:→ dreamsletter: 全,丙仍原始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5.乙之给付违反债之 06/09 02:12
21F:→ dreamsletter: 本旨,而为返还不能(给付不能),甲得依债务不履 06/09 02:12
22F:→ dreamsletter: 行请求损害赔偿 你这些深入分析字数随便都爆表好吗 06/09 02:12
23F:→ dreamsletter: 囧 06/09 02:12
24F:→ dreamsletter: 不过不当得利会成立吗我有点疑惑 06/09 02:15
好的 谢谢大大指教
25F:→ dreamsletter: 喔不 应该是有 也可以主张侵权行为 06/09 02:16
26F:→ dreamsletter: 还有177II的不法管理 06/09 02:16
27F:推 taoist9999: 写作要有条理分段论述,记得用三段论法。 06/09 14:02
谢谢你 虽然我不懂什麽是三段论法 但经过他人指点 更改後是讨论甲乙关系/乙丙关系然後做结论
28F:嘘 CCWck: 嘘一下原PO射後不理 明显来检答案的.... 06/09 15:48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08:07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11:00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25:04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26:15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41:03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44:15
※ 编辑: syhsiang (223.141.110.128), 06/09/2018 17:50:35
29F:→ febonach: 拜托分点分段 06/09 18:36
明白了 谢谢你
※ 编辑: syhsiang (42.76.86.106), 06/10/2018 15: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