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hmallowH (多雨又阴暗的城市啊)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刑总问题 警察误击路人 逃犯客观归责
时间Wed Apr 18 22:56:20 2018
本版第一发
如果问的问题太笨
请各位鞭小力一点了
今天刑总上课的时候提到的题目
逃犯甲在西门町大街上开一枪欲杀前来追捕之警察乙,
但乙只受轻伤,乙开枪反击,
子弹打中甲身後路过的无辜路人丙。
要问甲对丙(2)客观可归责?(3)是否具有故意?
原本我写了甲开枪的行为,是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但这个风险不能实践到丙重弹的事实上,
因为在经验上开抢却射中身後的人,没有常态关联性。
但教授说母汤这样写
解释恕我略过
後来教授提供了
因为甲开枪打的是警察,警察有枪又会反击是常态,
两者之间引发的枪战通常会波击一旁路人,
所以甲开枪的行为是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但是後来我恍神就这麽跳到下一题
我想问的是
在接下来的风险实现上,这个事件有符合常则性吗
故意跟过失需不需讨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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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个人是认为除非那颗子弹神秘的穿越前方的甲,然後04/18 23:13
2F:→ justicesword: 击中了後方的丙,不然都是具备常态关联性的。04/18 23:13
j大 论乙对丙我是那样写的
但是论甲对丙感觉就很...牵强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8/2018 23:33:41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8/2018 23:34:02
3F:→ justicesword: 看错甲乙,科科。04/19 00:02
> <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9/2018 00:10:49
4F:→ justicesword: 这大概就是常态关连性的解释困境04/19 00:17
明天要考试了 头好痛
今天检讨又突然发现了这个很难处理的点
因为我一开始认为甲根本不能被归责
可是那样写老师说不对
想问那可以说甲没有制造风险吗
要怎麽下手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9/2018 01:16:53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9/2018 01:17:48
5F:推 CCWck: 客观归责目的在相当因果关系 这边本来就有模糊空间04/19 01:22
6F:→ CCWck: 反正这题要否定犯罪 从故意下手就可04/19 01:22
7F:→ CCWck: 不一定要刻意去否定因果观客观归责04/19 01:23
谢谢C大 原来是这样的~
※ 编辑: marshmallowH (42.72.55.118), 04/19/2018 02:04:10
8F:推 a5401920: 从打击错误处理呢? 04/21 00:16
9F:→ a5401920: 题目看错04/21 00:17
10F:推 a5401920: 用相当因果理论去处理呢?04/21 00:19
11F:→ a5401920: 然後判断介入情势能否切断因果关系04/21 00:20
a大 因为解题几乎都
先用条件因果关系 後用客观归责
这个时候我还适合写相当因果关系吗
※ 编辑: marshmallowH (114.137.39.180), 04/21/2018 01:13:40
12F:→ justicesword: 你们教授是采客观归责理论吧,写相当因果理论应该 04/21 11:09
13F:→ justicesword: 不行 04/2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