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upid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营业税和营所税的扣抵
时间Sat Apr 7 14:35:29 2018
请问营业税的某些进项凭证
如薪资支出
同时也可被认列为营所税的费用
那麽是否可重复认列呢?
例如每期已当成进项凭证抵销项税额
在年度营所税申报时
又认列该公司的费用
再进行营所税的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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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9301040: 薪资不会在营业税中。营业税是销售税,转嫁消费者,只是 04/07 14:43
2F:→ a9301040: 营业人代扣。营所税是以营利事业的所得为基础,本来就会 04/07 14:43
3F:→ a9301040: 扣除成本费用 04/07 14:43
4F:→ a9301040: 两者没有重复认列问题 04/07 14:44
6F:→ chiupid: 所以上述资讯是错误的罗? 04/07 14:52
7F:→ chiupid: 另外 google广告费若有开发票 可抵营业税 而在营所税 04/07 14:53
8F:→ chiupid: 申报时 不能再以支出来抵税吗? 04/07 14:53
9F:推 a9301040: 可以列费用 04/07 15:58
10F:→ chiupid: 所以我买了google广告 该张发票除了抵营业税进项 还可以 04/07 16:13
11F:→ chiupid: 在申报营所税时 再认列为费用? 04/07 16:14
12F:推 a9301040: 是的,没错 04/07 16:32
13F:→ chiupid: 感谢解惑 04/07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