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ill (白焰)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课堂内容的着作权问题
时间Tue Apr 3 16:22:18 2018
想请问一下大家
如果在学校
教师授课内容的着作财产权是属於学校还是老师的
争点在於几个
1.非职务指派的着作是属於老师的应该没问题
问题是非职务的举证责任 是在学校方还是老师方
在本次案例下 学校有该教授授课内容着作财产权吗?
https://goo.gl/AJh5yU
案例大概如下
赵长春受雇於某数位学习公司,担任数位学习课程的设计与制作,
其於任职期间完成了「公共展场室内设计实务」数位教学课程,
并且在该公司所建置「E学园」网站上的「数位教学课程专区」中,
上线供该公司客户上网选课。由於,该课程大量使用多媒体素材,
并且具有3D立体效果呈现公共展场的室内设计概念,
赵长春与选课学生在网路上的互动频繁,学生都感到受益良多。
不料,赵长春自下学年度起,将受聘於某国立大学室内设计系,
因此无法在该公司继续任职,但赵长春在离职之後,
打算将上述「公共展场室内设计实务」数位教学课程完全相同的内容,
在新学校的网站上,供其室内设计系学生上网选课,
赵长春对於上述「公共展场室内设计实务」数位教学课程,
其内容着作权是归属原任职公司所有?抑或归属其个人所有?
感到非常疑虑与不安
2.职务的认定
教师放假时间制作一个教具
并於上课的时候使用他
学校对这堂的授课内容(语音着作)
有权利要求着作财产权吗?
是否有可能教具的着作财产权跟课堂的语音着作财产权所有人有不一样的情况
3.录音和录影涉及的着作权有不一样吗
https://goo.gl/eLtgkn
由3可见 录音应该学校同意即可
应该不用教师同意
那录影呢????
感谢大家拨空回答 为表达谢意
我愿意给最佳回答2000p
感谢大家 如有违反板规 再行修改或者删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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