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rmaktub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消费纠纷与威胁?
时间Fri Mar 30 02:01:12 2018
事实经过:
本人在3/9号於FB社团中因手误看错文章留言要其中一款包包,事後想说是自己的问题便
还是与卖家达成出货货到付款协议,但一直未有消息,直至上周五23号突然回覆说已寄出
问题:
1:因为卖家标榜都是正货包包,但我个人看起来只像外面叫货,或是日本杂志随书附赠的
赠品,对於品质有疑虑,但卖家在网路上声明一概不回应正品与否的问题,请问能否用这
个理由不取货付款呢?
2:该卖家消失2周後突然说寄出,期间无任何告知,我质疑是否利用这段时间叫货,但卖
家只回应因爲出国去玩,请问是否有超过法定7天内的期限,亦或是等到我取货後再开始
计算7天内退货?但卖家标榜除重大瑕疵一概不退货,请问是否合法?
3:该卖家私讯告知我如不取货就走法律途径,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有威胁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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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22346475.A.089.html
1F:→ saltlake: 走法律途径 <- 这叫做合法提醒 03/30 08:06
2F:→ saltlake: 要不然告诉你不可以杀人否则会被关起来或判死刑也是非法 03/30 08:08
3F:→ saltlake: 对你威胁? 03/30 08:08
4F:→ iscu: 走法律途径也只是民事赔偿,对你来说最差的情况就是买下包包 03/30 08:53
5F:→ alog: 你眼看错下订>联系卖家达成共识>卖家去安排>你联系不到>奇 03/30 09:07
6F:→ alog: 摩子後悔想退货>找理由觉得货不好>与卖家再次联系>对方想透 03/30 09:07
7F:→ alog: 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03/30 09:07
8F:→ alog: 如果你一开始别跟人家乱叫货或许不需要走到这样 03/30 09:08
9F:→ alog: 除非你收到了货有瑕疵或根本不是原厂公司货 03/30 09:09
10F:→ alog: 人家要走法律途径救济保护自己权益也不是什麽太大的问题 03/30 09:10
11F:→ alog: 何来威胁 有理吗 03/30 09:10
12F:→ evermaktub: 收完货後不是无条件可7天内退货吗? 03/30 11:16
13F:→ alog: 要先看你交易的卖家身份是否适用消保法 03/30 11:24
14F:推 sindyevil: 日杂附赠的包往往是正品喔 03/30 14:24
15F:→ evermaktub: 我不确定他是个人还是企业登记,但一直有在po文,多达 03/30 14:32
16F:→ evermaktub: 10几种款项可选,应该小有规模 03/30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