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ternity (duhamanit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被放高利贷有可能拿回来吗
时间Wed Mar 28 13:25:09 2018
大家好
小弟想请教一件关於高利贷的事
但并不是大家想像的那种地下钱庄
而是当事人的朋友
我先大概介绍一下背景
债务人:普通上班族(以下用A代称)
债权人:普通交情的朋友(以下用B代称)
本金:7万新台币
利息:每个月30%
经过:
事情是这样,之前A欠了很多钱,每个月都要还很多钱给银行和亲友
自己过着收入和支出近乎打平的情况,根本不太能存钱
有一次A真的急需
70000元,但又不好意思跟借过的人再借了,所以就去找B
原本还想说平常至少也有一点交情,没想到B竟然放了每个月30%的利息
我不知道A是真的太急还是太笨,竟然就答应了,虽然他事後很後悔,但钱都借了也没办
法
结论:
到我现在知道这件事时,他已经傻傻的还了六七个月的钱了
我自己有查了一下,借贷利息每年不能超过20%
他的朋友等於是放了
每年360%的利息,根本就是欺人太甚
但是我也有查到,20%以上的利息虽然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但是若已经付给债权人了也没
办法
所以我想问的是:
1.如果A要告B的话,他已经多付的那10几万有可能拿回来吗?还是说要有确切的交易明细
才有可能呢?
2.就算拿不回来,有可能给B任何法律上的惩罚吗?
我有跟A聊过了,他也看透B这个朋友了
所以任何法律行动他都愿意,只是他真的没钱再去咨询律师了,只好我来帮他代问一下
谢谢各位的帮忙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2.160.24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22214711.A.E99.html
※ 编辑: fraternity (27.242.160.240), 03/28/2018 13:34:00
1F:→ alog: 去报重利,月息30分根本地下钱庄啊 哪来普通上班族03/28 13:41
2F:推 CCWck: 民法74条 03/28 13:43
有查了 谢谢建议
3F:推 alog: *朋友03/28 13:43
是阿,根本是酒肉朋友
但是这些应该要证据吧
毕竟他们也没签本票什麽的
我想请问一下法院会认定哪些证据呢?
可以叫我朋友先收集一下
通联记录之类的应该没办法当佐证吧?
※ 编辑: fraternity (27.242.160.240), 03/28/2018 13:55:43
4F:→ alog: 通讯、汇款记录有什麽就尽量提供,案子会先经过检察官由他 03/28 14:01
5F:→ alog: 们判断 03/28 14:01
6F:→ alog: 事件时间点整理好、内容要有重点 这样处理 03/28 14:02
7F:→ yesohya: 没还完就不要还等她要就有证据拉 XD 03/28 15:34
8F:→ a9301040: 有没有契约、证据,有的话还可以处理 03/28 19:14
9F:推 Zumi: 平常A会欠钱欠成这样,是不是就是因为交了太多B这种...朋友( 03/30 05:49
10F:→ Zumi: ?) 03/30 05:49
11F:推 higger: 可见A信用之差到这样才借~A可能借之时就想到重利可反制 04/01 13:31
12F:→ maniaque: 这篇一堆问题,都没人觉得怪怪的??? 04/01 14:53
13F:→ maniaque: 请大家看"自己过着收入和支出近乎打平的情况" 04/01 14:54
14F:→ maniaque: 既然在还没这70000债务出来前,当事人已经无余裕存款了 04/01 14:55
15F:→ maniaque: 那,哪来的每个月21000(70000x30%=21000)可以拿来还债??? 04/01 14:56
16F:→ maniaque: 若挪用原本要还给其他人的款项,其他人不会跳脚吗?? 04/01 14:56
17F:→ maniaque: 要是当事人有本事每个月30% 的利息还款能力 04/01 14:57
18F:→ maniaque: 那些原本借他钱的,不肯再让他借一些吗???? 04/01 14:57
19F:→ maniaque: 还有,不当得利,没说不能讨,只是你的论点,法院接不接受 04/01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