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35246g (meng che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本票问题请益
时间Mon Mar 19 20:03:03 2018
本版首PO,请各位先进前辈为小弟解惑,感激不尽!
问题:小弟一位朋友於106年06月30日向本人借款新台币壹拾万元整并签立本票予本人,
但事後发现该本票上的「或其指定人」及下方的「发票人」都签了我朋友的名字,请问各
位先进前辈这张本票还有效力吗?
因为小弟该位朋友目前为止皆无法联系,已打算声请本票裁定等漫长的程序,但发现上述
的问题,想请问这张本票是否还有效力?有无其他办法能解决?
感谢各位先进前辈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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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9.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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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请对方背书,否则就走一般诉讼程序 03/19 21:32
2F:→ a135246g: 感谢k大不吝指教,惟小弟想方设法皆无法联系上该位朋友 03/20 11:35
3F:→ a135246g: ,要请其背书恐窒碍难行,如次一来这张本票是否无法声 03/20 11:35
4F:→ a135246g: 请本票裁定? 03/20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