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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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自杀为何不符合刑法271?
时间Wed Jan 31 18:09:44 2018
刑法271写明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杀应该也是杀人的一种吧
除非自杀者自己不是人
该条法律也不是写 杀"他人"者
有许多法律都有强调"他人"
例如刑法165的灭证罪
但271左看右看都没有限定他人
自己应该也是客体之一
就算自杀既遂,人死不起诉处分
但是总有未遂的吧
自杀未遂为何不能以杀人未遂加以起诉?
难道台湾法律体系都是自行解释爽的吗?法律条文就在眼前
却不对自杀的用杀人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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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又是u.... 01/31 18:12
2F:→ tw00173105: 假如自杀未遂者要被罚,既遂者不(无法)罚,是否无 01/31 18:14
3F:→ tw00173105: 异相对鼓励自杀既遂? 01/31 18:14
4F:→ ultratimes: 未遂和既遂不是本身能控制的东西有啥好鼓励 01/31 19:23
5F:→ a92194: 感谢U大师的法律文章 让人充满希望 01/31 20:20
6F:推 jaannddyy: 因为那个人如果同意的话就是加工自杀罪呀,加工自杀不 01/31 21:44
7F:→ jaannddyy: 罚帮助自己杀自己 01/31 21:44
8F:嘘 maniaque: 那,自己拿自己的钱付帐,不就是触犯窃盗罪??? :D 01/31 22:33
就算刑法320没有加他人
窃这个字本身就是有拿他人的意思了,就算没他人也没关系
但杀本身可没有限定他人的涵义在
9F:→ taoist9999: 刑法第320条第1项的窃盗罪法文为「……窃取他人之动产 01/31 23:36
10F:→ taoist9999: ……」。 01/31 23:36
11F:→ taoist9999: 有明确规定是「他人之动产」才该当。 01/31 23:37
※ 编辑: ultratimes (218.173.157.190), 01/31/2018 23:54:59
12F:推 e04Mae9: 如果自杀未遂有罪的话,那是要他自杀成功比较好吗? 02/01 00:04
未遂或既遂不是可控制的
如果可控制停止,那叫中止犯,不叫未遂犯
有没有比较好,不需要讨论也没必要
既遂并不是无罪,只是刑法上死者检方只能做不起诉处分
※ 编辑: ultratimes (218.173.157.190), 02/01/2018 00:08:29
13F:推 e04Mae9: 连死都不怕的人 关他还有意义吗 02/01 00:06
14F:→ malemma: 照你这麽说,那272怎麽办? 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也没说 02/01 00:08
15F:→ malemma: 是谁的直系血亲尊亲属啊~ 02/01 00:08
这个是理所当然自己的
否则任何人都有直系血亲尊亲属 那还需要订这条吗?
要不要说全世界的女生都是我的未婚妻,因为我真的没和她们结婚所以真的是未婚妻
※ 编辑: ultratimes (218.173.157.190), 02/01/2018 00:10:38
16F:→ hidog: 跟u大师认真就输了... 02/01 00:14
17F:推 alog: U哥,你最後一段推文跟一开始你所写的观念看法是冲突的你知 02/01 00:51
18F:→ alog: 道吗.. 02/01 00:51
19F:推 alog: 如果你觉得可以这样看,那麽杀人罪的部分,杀人的部分当然也 02/01 00:54
20F:→ alog: 可以看成被害人必然为犯罪行为人以外的自然人了 同一种概念 02/01 00:54
21F:→ alog: 啊 02/01 00:54
22F:→ alog: 你说法律自行解释爽.. 你也是做相同的事啊.. ==怎麽办捏 02/01 00:56
23F:推 e04Mae9: 刑法中最重的刑罚是死刑,如果他自杀未遂判死刑,不觉得 02/01 00:59
24F:→ e04Mae9: 逻辑上有什麽问题吗 02/01 00:59
25F:推 e04Mae9: 如果自杀既遂无法追诉,而要追诉未遂者,形同鼓励自杀者 02/01 01:04
26F:→ e04Mae9: 一定要成功,反而无法达成防止自杀的目的 02/01 01:04
27F:→ ultratimes: 不觉得有问题,自杀既遂并不是不想追诉而是无法追诉 02/01 03:07
28F:→ ultratimes: 还有,未遂既遂的加减从来就不是鼓厉的概念 02/01 03:09
29F:→ ultratimes: 任何犯罪都没有鼓励 02/01 03:10
30F:→ ultratimes: 杀人未遂能减刑难道是鼓励未遂吗?犯人搞不好还会跟你 02/01 03:12
31F:→ ultratimes: 说他不屑咧宁可既遂 02/01 03:12
32F:→ ultratimes: 没有鼓励问题是因为没有犯人会把未遂当目标,法律上有 02/01 03:16
33F:→ ultratimes: 鼓励的也只有中止犯,没有未遂犯 02/01 03:16
34F:→ yang36835: 甲想自杀,从高楼跳下,但跳下後只有大腿骨折,送进医 02/01 04:17
35F:→ yang36835: 院康复後却被依杀己未遂起诉,受死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 02/01 04:17
36F:→ yang36835: 刑之刑罚。大哥,用你的法感好好想想,这合理吗? 02/01 04:17
37F:→ yang36835: 如果你觉得合理,那要是想自杀的人死到临头幡然醒悟, 02/01 04:31
38F:→ yang36835: 结果国家却因为他自杀未成功要课予刑罚!干,阿这不就 02/01 04:31
39F:→ yang36835: 是在说你自杀前最好要想个一定成功的做法,不然你就准 02/01 04:31
40F:→ yang36835: 备去吃牢饭吧,这与鼓励自杀跟本相去无几,所以271条从 02/01 04:31
41F:→ yang36835: 解释上跟本就要排除杀己的状况。 02/01 04:31
原始用意是禁止自杀,不是鼓励一定要成功
基本上,没有任何故意犯会希望自己失败!
有人会说自杀成功没有罪鼓励自杀
那有没有想过
假设某杀人犯畏罪自杀,成功後连他原本的杀人罪都不会被判了?
那是不是也是鼓励自杀?
不是嘛
站在法律立场,绝对不鼓励任何人自杀
相反的是吓阻他人有这种行为
42F:推 malemma: 没有认真,只是好奇他会怎麽回 02/01 06:37
※ 编辑: ultratimes (218.173.157.190), 02/01/2018 06:50:14
43F:→ yang36835: 你说原意是用来吓阻自杀?大哥,你要不要想想人为什麽 02/01 12:39
44F:→ yang36835: 要自杀,自杀已经够可怜了,结果你还要动用这麽强烈的 02/01 12:39
45F:→ yang36835: 手段!我看你是没学过比例原则,回去多读点书吧,再来 02/01 12:39
46F:→ yang36835: 你所说的案例只是不处罚他自杀的行为,杀人的部分仍然 02/01 12:39
47F:→ yang36835: 要受处罚。 02/01 12:39
凶手已死要处罚啥?鞭屍吗?还不是不起诉处分
就连形式上判个刑都没有
48F:推 jaannddyy: 啊就说了 被杀的人若是同意被杀,就不是用杀人罪,是 02/01 13:10
49F:→ jaannddyy: 加工自杀罪 02/01 13:10
50F:嘘 a9301040: 没听过被自杀吗 02/01 13:27
※ 编辑: ultratimes (218.173.157.190), 02/01/2018 13:43:21
51F:推 yang36835: 抱歉,我看错了,可是人都死了是要处罚个雕,你可能会 02/01 15:05
52F:→ yang36835: 说那罪犯都自杀就好啦,可是还是一样的问题啊,没成功 02/01 15:05
53F:→ yang36835: 之後他还要受更高的刑罚,阿不就如同我前面讲的,这根 02/01 15:05
54F:→ yang36835: 本就鼓励自杀,我不懂课与更高的刑罚会吓阻人自杀,麻 02/01 15:05
55F:→ yang36835: 烦你告诉我怎麽推导的好吗? 02/01 15:05
56F:→ eno4022: 对自杀失败处以刑责,这样做可以吓阻自杀?神逻辑 02/01 19:33
57F:→ eno4022: 死意坚决的人还会担心自杀失败被抓去关而放弃自杀?笑死 02/01 19:34
58F:推 lukehong: 伤害罪也这样解释 台湾大概人人入监 02/02 04:31
59F:推 joel1129: 你这根本是超译啦 不管怎麽解释 即使是文义解释也不会认 02/02 09:43
60F:→ joel1129: 为杀人包含自杀 02/02 09:43
61F:推 g8903259: 就文义解释是这样没错,但实务界是采取目的解释 02/02 20:08
62F:嘘 djm1994: 87 02/02 22:54
63F:推 james123lkj: 帮补 偶尔看看这类的文也是有趣 02/03 15:24
64F:推 Messerschmit: 朝圣推~ 02/03 15:38
65F:→ dreamsletter: 去思考一下为何有刑法的存在跟杀人罪的立法目的 02/04 01:15
66F:→ dreamsletter: 关键字「自伤不罚」 02/04 01:22
67F:→ dreamsletter: 法释义学不是只有文意一种,固然始於文意,但还是 02/04 01:26
68F:→ dreamsletter: 有其他的解释。 02/04 01:26
69F:→ dreamsletter: 不过吓阻「自杀」这本身即是一个诡异到爆的逻辑 02/04 01:29
70F:嘘 maniaque: 还不如来个课题,例如,到银行保险箱偷取自己的财物 02/04 11:51
71F:→ maniaque: 法官问犯了什麽罪? 被告说:我偷我自己的钱..... 02/04 11:52
72F:→ kingdomsss: 去看法益保护比较说的论述吧... 02/05 14:02
73F:→ kingdomsss: 我觉得先把基本的刑法原理学好再来发文比较好 02/05 14:05
74F:→ kingdomsss: 打错是 法益保护必要说 02/05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