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ool4303 (某爬虫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抛弃继承应该有谁要办?
时间Sat Jan 13 20:28:24 2018
外公去年过世,我妈想办抛弃继承,让我舅舅处理遗产的时候比较简单
所以我妈通知我要我寄印监章跟委托书回去,但是我没登记过印监
最後还是得我自己回去一趟(题外话)
然而我好像有查到说如果我妈那辈有人继承的话,我不用办也无所谓
请问这种说法是对的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6.133.3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15846507.A.970.html
1F:→ Ulster: 是 01/13 22:50
2F:→ a9301040: 没错 01/13 23:39
3F:→ justicesword: 对,因为你就没东西可以抛弃了。 01/14 00:30
4F:→ taoist9999: 一、按民法第1176条第1项:「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所 01/14 01:11
5F:→ taoist9999: 定第一顺序之继承人中有抛弃继承权者,其应继分归 01/14 01:11
6F:→ taoist9999: 属於其他同为继承之人。」 01/14 01:11
7F:→ taoist9999: 二、查本件原PO的妈妈抛弃继承,妈妈的应继分归於 01/14 01:11
8F:→ taoist9999: 舅舅及其他同为继承人之人。 01/14 01:11
9F:→ taoist9999: 三、故原PO并无继承权。 01/14 01:11
10F:→ school4303: 感谢版上各位大大 01/14 02:02
11F:推 sindyevil: 建议章和人跟着跑,人家那你的印监章去干嘛你也不知道. 01/17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