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wwqaws (我师父的徒儿)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捡到随身碟想变卖相关问题
时间Wed Jan 3 16:47:59 2018
各位大大好,其实有点担心这种标题被炮得很惨,希望各位大大手下留情。
事情是这样的,小弟在郊外停机车的时候,突然发现草丛边有一个很小的随身碟,
型号是ADATA的UD310 / 8GB,这时就衍伸出几个问题。
1. 我是否能使用该随身碟?
例如插入电脑查看里面文件,寻找和失主相关的线索?
文件内容看起来是有智慧财产权的电子书,但也没任何加密。
这样会构成某些法律问题吗?看到不该看的机密之类的?
就算不能小弟也已经用了,别检举我XDD
因为小弟有个朋友习惯是在自己随身碟中放个记事本,叫做捡到请打开.txt之类的,
里面会写上主人的名字和联络方式,方便遗失如果有人捡到可以有办法归还,一方面
应该也有达到宣称所有权的效果?
2. 能否据为己有?
如果从外观和内容都无法判断失主(也用Recuva救援旧文件来判断),我能否将其变卖?
会特别讲到变卖是想弄清楚,如果贩卖这样所有权不是自己的东西,会有什麽法律问题?
查过价格还蛮低的,似乎不会有侵占罪的问题?
或者说应该是有一个先後顺序的,例如我可以采取先取得物权的方式?
在拾获地点张贴公告,是否经过一段时间没人认领就能合法据为己有呢?
3. 失主要如何证明那是他遗失的?
因为如果真的有失主来向小弟提出,东西是他的,稍微爬了一下文,拾获者似乎有确认
失主身分的义务,那他要做到什麽程度,我才能相信他真的是失主呢?
综合以上几点,虽然问得没头没脑,还是希望PTT大神能帮小弟解惑,另外小弟也不是
真的要变卖啦,也不值几个钱;只不过一开始有动过这个念头,因此上来询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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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sindyevil: 喔 01/03 16:57
2F:推 hidog: 送去给警察局很困难吗= = 01/03 17:04
3F:→ jaannddyy: 不是能不能的问题 是後续相对应的责任是什麽 01/03 17:32
4F:→ jaannddyy: 捡到东西就是不要拿或送去警局,其余事情都是在自找麻 01/03 17:37
5F:→ jaannddyy: 烦 01/03 17:37
6F:推 tks9527: 先拿去警局,因为价值500元以下,所以15天後没领就是你的 01/03 17:41
7F:→ tks9527: 而且合法。 01/03 17:41
8F:→ wwwqaws: 了解,感谢楼上! 01/03 19:39
9F:→ wwwqaws: 所以包括储存内容也是我的? 01/03 19:40
10F:→ smallshow3: 500元以下只有15天喔 01/03 19:43
11F:推 hidog: 储存内容如果是机密档案之类的,你还是可能构成侵权 01/03 19:47
12F:→ hidog: 或者如果是对方的生活照,你散布出去一样有法律问题 01/03 19:48
13F:→ hamletgress: 没有中毒就偷笑,来路不明也敢用 01/04 08:44
14F:推 alog: 没有人就留下来就好,既然你都知道 recuva 那你应该也会知道 01/04 10:49
15F:→ alog: 随身碟有写人寿命,你那个随身碟状态不明也不知道是不是原厂 01/04 10:49
16F:→ alog: 出的货,在这两项未知的情况下你真要是转卖出去恐怕还有别 01/04 10:49
17F:→ alog: 的责任冒出来 01/04 10:49
18F:推 alog: 说真的 8GB 也值不了多少钱,新品有含TYPE-C双头兼容USB2跟3 01/04 10:53
19F:→ alog: ,64GB 不到 900 块,其他规格也才1000多,卖恐怕也只能买 01/04 10:53
20F:→ alog: 个便当而已 01/04 10:53
21F:推 hidog: 除非像我买高速128G以上的...这种才会破千 01/04 11:02
22F:→ a9301040: 不能,常识 01/04 18:44
23F:→ wwwqaws: 感谢各位的回覆! 01/06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