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01544893 (sabaser)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作势攻击他人罚则请问
时间Wed Dec 20 01:41:57 2017
作势攻击(举椅子)
没有砸下去 没有动到对方身体任何部位
若对方提告请问罚则为何
虽然说是对方先挑衅到忍不住 不过也没录到对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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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sns17: 是要告什麽? 12/20 02:09
2F:→ saltlake: 美国侵权法有所谓的 battery 规范这类侵权行为 国内学者 12/20 02:23
3F:→ saltlake: 有翻译称为"殴击"者 但国内法实务未知认可此类行为属 12/20 02:24
4F:→ saltlake: 侵权法规范否 12/20 02:24
5F:→ ts01544893: 怕被告恐吓伤害之类的 谢谢楼上回答 12/20 02:28
6F:推 KKyosuke: 2F你要讲的是assault吧...没打到何来的battery 12/20 08:30
7F:→ KKyosuke: 不过 依我国法律精神 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 12/20 08:30
8F:→ KKyosuke: 民事就不用谈了 刑事上如果只是单纯作势攻击也不会有事 12/20 08:32
9F:推 hidog: 砸下去没砸到是未遂,没有砸下去很难告 12/20 09:13
10F:→ ts01544893: 感谢说明 谢谢楼上各位 12/20 10:49
11F:推 yufat: 着手就未遂了 如果认定拿起来就算着手 就不是砸下去才是着 12/20 13:03
12F:→ yufat: 手 再看主观是伤害或重伤故意 伤害不罚未遂 重伤有罚未遂 12/20 13:03
13F:推 maniaque: 作势攻击,不一定是攻击,攻击没打到,才是攻击..... 12/20 13:26
14F:→ maniaque: 对方说..."我只是举椅子练身体,大人,我有错嘛??" 12/20 13:27
15F:推 KKyosuke: 如果只是"作势"那可能连伤害或重伤的故意都不合致啊 12/20 15:16
16F:→ KKyosuke: 没有故意就连未遂都没有了 12/20 15:17
17F:→ ts01544893: 对方没有受伤 有摄影机为证我没有对他任何接触 大概是 12/20 16:05
18F:→ ts01544893: 椅子举起来假装要丢下去 实际上只举高就放下去了 12/20 16:05
19F:推 higger: 如果说有种丢啊对方真丢可以告吗?引诱入罪 12/20 16:38
20F:推 KKyosuke: 引诱个屁喔 12/20 16:39
21F:推 hidog: 你要告啥 台湾没有引诱入罪 教唆别人伤害自己? 12/20 16:45
22F:推 higger: 难道我那样讲他丢我法官会说你同意所以没罪?有些雇主会故 12/20 21:05
23F:→ higger: 意放钱在沙发上看菲佣会不会拿来~这就是一种引诱~ 12/20 21:06
24F:→ higger: 不然我天天在你面前拿椅子假装撞你~你很爽被玩吗> 12/20 21:07
25F:→ saltlake: 是的 应该是 assault (恫吓) 因为没有直接或间接接触 12/21 00:45
26F:→ saltlake: 至於损害的衡量 需要原发问者提供更详细的事实来判断 12/21 00:46
27F:→ saltlake: 比如被恫吓者吓得尿失禁... 话说 我国有所谓的名义上的 12/21 00:53
28F:→ saltlake: 损害(nominal damages)之赔偿吗? 12/21 00:54
29F:推 kevinet7410: 恐吓罪有可能吧 类似恶害通知 12/21 10:06
30F:→ maniaque: 那个先开口说 "有种打我啊" ,记得有上新闻吧.... 12/21 10:07
31F:推 a9301040: 恐吓危安,视情况看有无成立 12/21 12:48
32F:推 KKyosuke: 拿椅子做势很难啦,又不是拿刀拿枪 12/21 19:39
33F:→ saltlake: 楼上 折凳乃七武器之首...杀伤力来说 一般人徒手和持棍 12/21 22:40
34F:→ saltlake: 效果就有差别 美国法实务方面 某妇女持扫把作势追打 12/21 22:41
35F:→ saltlake: 原告确实认为会被扫把打而生恐惧 这...就成立民事的恫吓 12/21 22:42
36F:推 KKyosuke: 问题就是我国法没这玩意 纯恐吓不成罪 必须恐吓"取财" 12/22 05:58
37F:→ KKyosuke: 或是恐吓"危安" 12/22 05:58
38F:→ KKyosuke: 民法上除非被害人被吓出啥心理阴影 否则也不会有损害 12/22 06:00
39F:→ saltlake: 换言之 在我国被害人当众被吓得发生屎尿齐出的状况 也 12/22 07:09
40F:→ saltlake: 有民法上的损害? 12/22 07:10
41F:推 KKyosuke: 一定有吧 丢脸也是一种损害 12/22 18:07
42F:→ KKyosuke: 当众被吓到失禁这很惨的耶 12/22 18:07
43F:→ KKyosuke: 还可以要心理创伤损害 甚至洗衣费(... 12/22 18:08
44F:→ depravity: 尿失禁才好啊可以当会怕的客观证明 XD 12/22 22:23
45F:→ maniaque: 辩解:大人,他有肾亏啊~~~~~~~~~ 12/2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