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endbrian (传说中的布莱恩)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土地持分的问题
时间Sat Nov 18 09:55:11 2017
情况是这样的
房屋登记是我的名字
但土地持分2/3是我的,1/3是我叔叔的
房屋目前是出租供他人使用
请问叔叔是否有权请求租金收益?
若向叔叔请求买回1/3部分,叔叔狮子大开口怎处理?(爸爸,叔叔感情已不睦)
先在此感谢诸位法律大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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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他是所有权之共有人之一,当然有收益权。 11/18 10:01
2F:→ legendbrian: 但我叔叔没房屋所有权,这是我比较困惑的点? 11/18 10:04
3F:→ taoist9999: 如果是祖先留下来的房子,照理说依民法第425条之1, 11/18 10:26
4F:→ taoist9999: 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之间有推定租赁关系。 11/18 10:26
5F:→ kaky: 就相当1/3的土地租金 11/18 10:39
6F:推 Lailungsheng: 简单啊,他开价,太贵你的卖他 11/18 11:11
7F:推 maniaque: 可是,卖高买低,商场常情......:D 11/18 11:26
8F:→ maniaque: 你叔叔最多只能主张土地租金,建物租多少你的事情 11/18 11:26
9F:推 a9301040: 让他告地租很便宜… 11/18 17:06
10F:推 jsn0326: 2/3分割一个人头 土地法34-1 过半数处分就好 11/19 15:16
11F:推 jsn0326: 比较有趣的是 若推定房屋与叔叔有租地建屋 是否直接用土 11/19 15:19
12F:→ jsn0326: 法107优先购买权解决 11/19 15:19
13F:→ jsn0326: 但可能涉及双边代理的问题 11/1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