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999 (FL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限制行为人代理
时间Wed Nov 8 18:38:24 2017
乙为本人而限制行为能力人甲为代理人,若甲代理乙将其所有之A车与丙成立买卖契约
想请教一下
限制行为能力人 代理行为 ,经本人同意而为之债权行为 及 处分行为
债权行为 依照104无损益中性行为 有效
物权行为 我看法也是同债权行为 依照104 无损益中性行为 让它物权行为有效
但我看 保成解答 他是用 无损益中性行为 类推77但 有效
我想请教下 为什麽 物权行为 没有用104去解这物权行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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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2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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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lue999 (1.171.28.226), 11/08/2017 18:44:22
1F:→ Ulster: ....乙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甲有代理权,甲代理乙成立之 11/08 22:01
2F:→ Ulster: 债权及物权行为当然有效,没有民法第77条的问题 11/0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