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itzkixd (白雪公主与七位大巨人)
看板LAW
标题[讨论]去年法界讨论题:强制罪or恐吓罪or不成立?
时间Wed Nov 8 11:40:20 2017
小鲁理组法盲
因对法律极有兴趣自学找资料
聊天中被问到这题
题目:
假设
家母叫其子女好好存钱 死不收子女的钱
但妈妈生活略感艰困
其子女希望妈妈收下自己的钱好好过生活(金钱来源无虑)
而采用拿刀架着家母希望她收下钱此极端做法
请问是否成立强制罪或恐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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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释方向:
恐吓罪
刑法第305条规定:「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於
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倘恐吓之结果
如被害人心理并未产生任何不安
其安全显未生危害
其子女明显不具有明确实质伤害之念头
即使妈妈不收下钱 也不至於真的伤害
此构成要件足够吗?
(乡:抗议! 这是引导式诘问)
实质伤害念头以及被害者是否心生恐惧
这部分小鲁认为有点争议
是否只能依据法官自由心证?
强制罪
第 304 条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同样的
基於其子女明显不具有明确实质伤害之念头
拿刀只是做样子 即使不收也不会造成安全危害
且家母无任何恐惧与被强迫感
强制罪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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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6.32.2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10112423.A.152.html
※ 编辑: nowitzkixd (27.246.32.26), 11/08/2017 11:42:42
1F:推 alog: 1) 我觉得最刁钻的地方在於你讲了规则却又把对象讲的没有被11/08 13:03
2F:→ alog: 剥夺个人自由意志的方向,即便强制罪跟伤害罪属非告诉乃论,11/08 13:03
3F:→ alog: 可是警察、检仔无从得知啊..被被害人刻意隐瞒怎麽会有上述11/08 13:03
这题的描述应该会联想到是第三方撞见报警且蒐证吧QQ
如果当事人皆无虑且隐瞒 当然不会有起诉可能
4F:→ alog: 两条冒出来,若真的有其中上述两条择一冒出来,是不是被害人11/08 13:03
5F:→ alog: 的情况跟事实经过并非你所说的情况?那我花时间回答意义何在11/08 13:03
我觉得这问题更吊诡的是
即使家母认为不具威胁 但子女其实有意伤害(但说词却如本文所说 明显不具伤害行为)
如您所说 检方跟警察都无从得知
法官对於这类事件的心证根据为何
6F:→ alog: ..囧rz 2) 持刀架人不要认为好像拿锐器做这些事情,暂时没11/08 13:03
7F:→ alog: 有造成安全危害就没有意外,若发生了即便经过推定非故意,11/08 13:03
8F:→ alog: 仍有 284 过失伤害的可能,只是过失伤害属於告诉乃论,根据11/08 13:03
9F:→ alog: 刑诉237,需要六个月内提告诉,若被害人不追究也没办法。3)11/08 13:03
10F:→ alog: 这样好像很孝顺的要是我这样干大概会被父母跟亲戚嘴死吧lol11/08 13:03
※ 编辑: nowitzkixd (27.246.32.26), 11/08/2017 13:34:08
※ 编辑: nowitzkixd (27.246.32.26), 11/08/2017 13:37:53
11F:→ hamletgress: 妈妈如果不心生恐惧就难构成恐吓罪11/08 14:53
那以强制罪观点 是否成立呢
12F:推 Lailungsheng: 我觉得子女是神经病…所以无罪11/08 15:11
13F:→ yesohya: 实务的难点在证明主观,题意给了主观确还要用客观来论述11/08 15:17
14F:→ yesohya: 会变成鸡生蛋 蛋生鸡 = =11/08 15:17
我也觉得比较尴尬的是为了阐述过程擅自加入了主观见解
但不这麽做又很难描述事件与个人见解
原文我也只记得大略
但已删减主观字眼
题目部分可以重新查阅
※ 编辑: nowitzkixd (27.246.101.231), 11/08/2017 15: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