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sns17 (Vlad)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恐吓及恐吓取财之构成?
时间Thu Sep 14 23:21:23 2017
近来因贩卖爱心笔之骚扰行为频传,故有数问不甚於解,敬请板上诸位赐教,谢谢。
若路见路人遭其骚扰,迳行以「再不继续停止骚扰他人行为就报警。」强硬劝说。
1.对方可主张心生畏惧而提出告诉,此举起诉之可能性?
2.承上,若与其告知:「把赚的钱交出一半给我,否则我就报警。」是否构成恐吓取财罪
?
声明:本人不会从事第二问内容之行为,纯粹学理讨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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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8.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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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用检举对方不法为手段要求财物是明显的恐吓取财啊09/14 23:31
依刑法第305条规定:使用不法手段才是构成恐吓要件、但报警是富含正当性的权力之行
使,为何会有恐吓之嫌?
2F:推 KKyosuke: 至於第一题,使人心生畏惧并不违法。09/14 23:33
不违法,但恐吓罪只要使人心生畏惧就可提告、那我想要知道的是起诉的机率,谢谢!
3F:→ yesohya: 使人心生畏惧会违法那立委不就都... XD09/14 23:50
※ 编辑: spsns17 (110.28.72.202), 09/14/2017 23:58:13
※ 编辑: spsns17 (110.28.72.202), 09/14/2017 23:58:45
※ 编辑: spsns17 (110.28.72.202), 09/15/2017 00:03:44
4F:推 kaichi0710: 第二题会构成恐吓取财没错09/15 01:02
谢谢见解。
5F:推 KKyosuke: 报警是正当,要钱不是。09/15 06:20
谢谢见解。
6F:→ KKyosuke: 都说不违法哪来的起诉09/15 06:21
大大的意思是说连报警都不会受理吗?
我记得提告是人的权力,但要不要起诉是检察官的权责。
7F:嘘 Lailungsheng: 起诉机率…不就要博杯?不如你先找恐龙法官比例09/15 08:01
您这麽说就偏颇了,刑之宣告是依法行政、有问题的为什麽都会是司法者?
真正的问题在法本身上面,该检讨的应该是立法者吧?
8F:→ kaichi0710: 手段(检举)与目的(拿钱),你觉得有这手段跟目的09/15 09:46
9F:→ kaichi0710: 有关联性吗?没有当然欠缺关联构成34609/15 09:46
不好意思,可否请您更详细赐教呢?谢谢!
10F:推 adamas0422: 1有什麽问题吗?应该ok啊09/15 09:48
因为很多人都说这算是恐吓、但我想更进一步徵询板上关心法律的先进们是否有更甚之正
反法理学说,谢谢!
※ 编辑: spsns17 (110.28.72.202), 09/15/2017 15:32:11
※ 编辑: spsns17 (110.28.72.202), 09/15/2017 15:32:50
11F:推 Lailungsheng: 当你问机率时…? 09/15 19:39
12F:推 Lailungsheng: 退一步,不谈恐龙跟自由心证,那就是合法,不合法,09/15 19:42
13F:→ Lailungsheng: 二分吧?09/15 19:42
感谢赐教,那就以二分法来看待的话:问题一为合法、问题二为非法,这样来分是正确的
吗?
※ 编辑: spsns17 (27.242.204.112), 09/15/2017 23:14:40
14F:推 Lailungsheng: 你一直问,我产生畏惧…所以我能提告?09/16 08:33
提告是你的权力,但不见得会受理就是了
※ 编辑: spsns17 (27.246.43.202), 09/16/2017 22:14:33
15F:推 Lailungsheng: 你懂了^_^ 09/17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