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MUck (人氏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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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在脸书骂人龟蛋 法官追打卡纪录定罪
时间Fri Sep 1 09:43:13 2017
自由时报
在脸书骂人龟蛋 法官追打卡纪录定罪
〔记者吴政峰、黄捷/台北报导〕台北市戴姓男子透过脸书,骂蓝姓男子「龟蛋」,被依
公然侮辱罪送办,戴男却当庭要士林地院法官拿出IP(电脑网路位址),举证他跟骂人帐
号是同一人,但脸书只限定杀人等9种犯罪供我国司法单位查询IP与注册资料,却不包括
公然侮辱罪这类的轻罪;但法官也不是省油的灯,依该帐号的打卡纪录、留言、照片,传
唤曾被标记与留言的人比对,确定戴男就是骂人帐号的使用者,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罚
金3万元。
脸书限定9种犯罪 供司法单位查IP
戴男去年8月利用同名脸书帐号,在网路脸书社团与蓝男大吵UBER议题,并以「龟蛋」羞
辱,蓝男愤而向北市内湖警分局提告公然侮辱,士林地检署认为事证明确,予以起诉。
戴男躲在脸书保护伞下,出庭时有恃无恐地指出,帐号并非他本人使用,要求法官提出帐
号登入的IP与注册资料,甚至还呛网路游戏中,杀人也不会被判杀人罪,脸书也是游戏,
人格权不应无限扩张。
戴男的刁难举动并未让法官却步,法官转而调阅该帐号的打卡纪录,发现他曾在一间贸易
公司打卡,下方一名陈男留言「感谢学长莅临」,於是传唤陈男到庭说明。
陈男到庭供称,留言指的学长就是戴男无误,因为当天戴男莅临他的贸易公司,他才会留
言感谢。
法官还根据留言、照片比对查证
法官又点阅该帐号的照片,见有名男子与戴男神似,与1辆货车合照,便传唤货车公司的
老板作证,这名老板恰巧是戴男的舅舅,老板也指认照片中的男子就是戴男。
该帐号另有一张重机照,法官依车牌号码找车主,发现车子登记在1间印刷公司名下,而
戴男就是该公司负责人;法官又查询该重机ETC资料,发现绑定的电话号码就是戴男的手
机。
种种迹象显示,该帐号就是戴男本人使用,但戴男仍不断狡辩,甚至声称已经7年没玩脸
书,不过法官查出,他3年前也曾用同名脸书帐号骂人被诉,足证辩词不可采信,判他有
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19401
这个案子我觉得好奇怪
1.调阅证据不是检察官的工作吗? 法官可以主动去调查对被告不利证据??
2.脸书就已经不提供ip了,法官还去找其他证人来作证???
如果照法官这个逻辑,那提告妨害名誉的时候的时候
警察局如果回文说"脸书不提供ip故找不到人 " 是否可以用此案例来申诉警察渎职了?
只要那个帐号的朋友或者可能认识那个帐号的人通通都传来当证人,用这种方式的话
我想大多数的脸书妨害名誉案件都不会"查无此人"了。
2-1 当初太阳花打人的警察找不到人也很简单啊,每一间警局传几个人来当证人具结一下
肯定找的到人的 可是法官为甚麽不敢这样做? 是不是因为这样不合法阿??
3.就算法官能证明该帐号确实曾经是戴男所使用,再拿不到关键ip的情况下
也无可能证明事发当时是戴姓男子在使用该帐号,法官怎麽能自行臆测有罪呢?
4.我找不到这个判决书 好奇怪..
大家不觉得这个案子很特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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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SMUck (223.141.194.93), 09/01/2017 09:44:58
1F:推 hidog: 新闻可能跟实际情况有所出入阿...先查判决书吧 09/01 09:48
2F:→ dreamsletter: 105,易,718 09/01 10:34
3F:推 Lailungsheng: 应该是态度太鸡巴,法官不开心 09/01 12:22
4F:推 maniaque: 很简单的藐视司法. 09/01 12:32
5F:→ maniaque: 法官本来就有义务厘清事实. 09/01 12:32
6F:推 volkov: 其实,这应该是检察官要做的事 09/01 12:51
7F:推 justicesword: 刑事诉讼法目的首在发现真实,法院依法本自得职权 09/01 13:19
8F:→ justicesword: 调查 09/01 13:19
9F:→ Nipperdey: 被告态度差到连法官都看不下 09/01 13:53
10F:→ wallachia: 对法官嘲讽吧...... 09/01 14:19
11F:推 lostsky93: 大概是开庭态度很嚣张,被电了 09/01 15:20
12F:→ taoist9999: 我也认为这部分应该是要由检察官举证,因为都有最高法 09/01 15:25
13F:→ taoist9999: 院决议了。 09/01 15:25
14F:→ taoist9999: 不过对於刑诉第163条第2项但书的最高法院决议,我觉得 09/01 15:26
15F:→ taoist9999: 怪怪的就是了。 09/01 15:26
16F:→ taoist9999: 明明法文是「但於公平正义之维护『或』对被告之利益 09/01 15:27
17F:→ taoist9999: 有重大关系事项,法院应依职权调查之。」还能解释成 09/01 15:27
18F:→ taoist9999: 「且」。 09/01 15:27
19F:→ taoist9999: 不过如果是依据改良式当事人原则的话,由检察官举证是 09/01 15:30
20F:→ taoist9999: 比较说得过去的。 09/01 15:30
21F:→ Firenzea: 起诉就需要证据了 这些资料可能是告诉人很不爽 提供给检 09/01 16:16
22F:推 a9301040: 犯後态度恶劣XD饭可以乱吃,话不要乱讲,哈 09/01 16:16
23F:→ Firenzea: 察官调查 指证历历说这个帐号使用者就是被告 09/01 16:17
24F:推 tentaikanso: 也有可能是看到判决书有写,就认为全都是法官的举证 09/01 23:21
25F:→ tentaikanso: 不是没有判决书记载两造主张,被记者当成法院认定的 09/01 23:23
26F:→ tentaikanso: 情形发生。 而且最高院101年第2次刑庭决议就把法院职 09/01 23:23
27F:→ tentaikanso: 权调查限缩至对被告有利的部分,那时候还有老师难得 09/01 23:24
28F:→ tentaikanso: 气愤的投书一般媒体批评把法院变成被告辩护律师。 09/01 23:24
29F:→ a9301040: 通常是法官剪贴两造中有理由一造理由XD当法官只有一个 09/01 23:33
30F:→ a9301040: 子办太闲喔 09/01 23:33
31F:推 jaannddyy: 这司法官好闲喔,没有其他刑事案件要处理了吗 09/02 00:14
32F:→ jaannddyy: 大概是被告真的态度太机车哈哈 09/02 00:15
33F:→ jaannddyy: 而且龟蛋到底是什麽?乌龟蛋? 09/02 00:16
34F:→ Firenzea: 判决书有提到证人在侦查中就来过惹...法官才没这麽闲 09/03 00:47
35F:→ Firenzea: 最希望被告有罪的人不是检察官也不是法官 是告诉人 09/03 00:47
36F:→ Firenzea: 告诉人才有那个时间和心情去被告的脸书地毯式搜索 09/03 00:48
37F:→ Firenzea: 我认为是告诉人提供这些资料的可能性比较大 09/03 00:48
0.原告蒐集被告的照片 有找到脸书打卡纪录跟"公司车牌"
1.公司负责人的舅舅作证证明他就是脸书帐号本人 (检察官有事先说""三等亲可以不用作
证"")
(猪队友+1)
2被告说帐号7-8年前就没再用了 也不是用本名等等,但103年就有被告
过妨害名誉了,而且被告於该案侦查中自承上开言词均系其所为
(之前自己都承认了还用这个烂理由来凹...)
3虽然调阅不到IP,但从以上两点来判断 足以确认是脸书帐号本人
4.被告脸书使用本名而且放了多张本人生活照,足以使他人由该资料连结到社会上之真实
人格,
5.三个法官都是母的 被告一定不帅
结论:被告没做功课就硬凹 而且被亲戚出卖 答辩方向错误 而且不是第一次被告
※ 编辑: CSMUck (223.141.194.93), 09/03/2017 06:41:30
38F:→ yesohya: 被告还是被偷天换日了,检察官要证明的不是她是帐号持有 09/05 14:36
39F:→ yesohya: 人,是那些是他PO的 这还是不一样的 XD 09/05 14:37
40F:→ Firenzea: 因为被告说他没在上脸书之类的...可事情不是这样 09/05 19:50
41F:→ Firenzea: 如果被告被盗帐号其实脸书有登入纪录 被告又不提出反驳 09/05 19:51
42F:→ Firenzea: 那不是会被认为就是被告po的吗? 09/05 19:51
43F:→ yesohya: 把这扩大到大事 冤狱就是这样来的 XD 09/07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