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kanDesu (痴汉)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债务额外附加民事契约解释问题
时间Thu Aug 31 18:54:46 2017
大家好,小弟最近家人因为约5年以前借款给A,他以土地为担保
之後因为对方周转不灵而到了还款日以土地抵偿之,而近日也将土地变卖
当初5年前债权约300万,土地价值於还款日约290万不到,对方也过户到我们名下
近日卖出约800万
但问题是在当初签下借款契约时,另有附加民事契约,而近日也因此被提起民事诉讼
争论条文如下两条:
1.土地往後之处理,若有高於现有债权者需付给见证人B,C,
高於现有债权百分之五之利益,以及A之妻子一半之利益
2.届於还款日,若土地无法出售达高於债权之金额,则由债主(我家人)承继之以做债
务之抵偿
目前简易庭已经宣判我方胜诉,意思是若第二点的承继成立,则理应无第一点之分酬
但对方上诉,宣称第一点独立於第二点,意思是只要是我家人处理此土地,则应该
要给予他们800-300万x5%的佣金,以及800-300万x0.5给A之妻子
告我们的是见证人B以及A之妻子,目前法官要求B举证当时契约订立时意思是如他所讲那样
而我家人目前失智,无法表达意见
目前我们是根据原判那样的脉络去防御,但是小弟想请问对於这样的民事契约
是否有过往案例或可以引用的法条来加强我们的合理性呢?
谢谢大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50.116.162.2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04176889.A.BD5.html
1F:→ yesohya: 我想不会有人是完全自愿签对方那意思的约 08/31 18:56
2F:→ yesohya: 去算算这样年利有没有超过20% 去告重利对方就会缩了 08/31 18:57
3F:→ ChikanDesu: y大,不好意思,放贷的是我方,而对方是用土地偿还,这样 08/31 19:01
4F:→ ChikanDesu: 也能告重利吗? 08/31 19:01
5F:→ ChikanDesu: 而且我们主张的意思是,当时已经抵偿,事後再用此契约 08/31 19:02
6F:→ ChikanDesu: 不合理 08/31 19:02
7F:→ yesohya: 不好意思 看反了 @@ 08/31 19:15
8F:→ yesohya: 当我没说话 XD 08/31 19:16
9F:→ a9301040: 可以约定流抵约款,重点在於「流抵时」之市价 08/31 20:11
10F:→ taoist9999: 流抵条款的纠纷及问题很多,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样子以不 08/31 21:31
11F:→ taoist9999: 动产来抵债的意思。 08/31 21:31
12F:→ taoist9999: 而是以流抵时的市价卖给债权人。 08/31 21:33
13F:→ taoist9999: 借钱就借钱,别搞那麽复杂。 08/31 21:34
14F:→ taoist9999: 民间借款中,明明债权人是处於优势,干嘛还屈就债务人 08/31 21:34
15F:→ taoist9999: ,除非是另有隐情。 08/3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