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22 (R.H.)
看板LAW
标题分配表异议起诉後对方才取得执行名义
时间Sun Aug 13 23:25:19 2017
甲因继承父亲债务问题被乙强制执行拍卖不动产
经拍卖程序拍定後,丙因为抵押权人受通知分配
但该抵押权已超过20年
且丙所提出的债权文件均为本票,皆逾3年时效
乙因此提起分配表异议之诉,主张丙的抵押权不存在
後来丙在乙提出起诉後才马上对甲(即原债务人之继承人)发支付命令,且因对方无异议而
确定
想请问各位前辈道长,丙的债权能否继续在本次分配中受偿?
还是本次分配可将丙的债权剔除只能下次执行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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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y22 (123.192.180.121), 08/13/2017 23:31:24
1F:→ kery1120: 後取得的执行名义可以参与分配,但不能在第一群团受偿, 08/13 23:56
2F:→ kery1120: 前提是你分配表异议之诉要赢,时效消灭不等於无债权 08/13 23:56
3F:推 louisetorny: 同k大。 08/14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