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闪云)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劳动契约与工作规则
时间Thu Aug 10 10:30:06 2017
※ 引述《JuliaY ( 失 )》之铭言:
: 各位好
: 公司106年前任用员工,病假检附证明不需扣薪。
: 今年公司认为一例一休的关系在在新进员工劳动契约载明请病假需扣半薪。
: 工作规则的请假规则则为旧版,就是不用扣薪,公司想改,但通过不了劳资会议
: 。公司认为新进同仁已经同意劳动契约,所以坚持扣薪。
: 但同仁认为他是依据公司工作规则请假,不需扣薪。
: 请问各位前辈,工作规则的位阶有高於劳动契约吗?
: 公司扣薪究竟合不合规定呢?
: 谢谢大家
贵公司有企业工会吗?
如果有,工会成员仍可适用旧版工作规则
如果没有,则依个别劳工签订的劳动契约
工作规则虽是公司内部自行订定的准则
但依阁下叙事脉络
该工作规则应是由公司资方与工会代表共同议定
那麽这个工作规则就是团体协约法第2条所称
资方与劳方之间的团体协约
依同法第10条第一项,要由主管机关备查
新进人员虽然个别签订附带新版请假规则之劳动契约
但依工会法第七条规定,受雇後即必须加入企业工会
也就是成为团体协约中的劳方一员
那麽此时
该同仁就可以主张团体协约法第16条及第19条
要求适用旧版工作规则
如果贵公司没有企业工会
那麽就没有团体协约法的适用
工作规则仅能视为是对内部员工的概括约束
个别权益仍须回到各自签订的劳动契约检视
该同仁便不能主张适用工作规则
以上,一点见解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这是是非非
原是万事万物缘起缘灭起的头
却又丝丝缕缕纷纷扰扰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兴创作-醉世梦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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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9560406: 借问(跪谢 08/10 13:07
2F:→ ac9560406: 这是不是需要看工作规则的定性是不是采法规范说或契约 08/10 13:07
3F:→ ac9560406: 说的差别啊? 08/10 13:07
应该说,一开始会争执这个请病假是否扣薪的部份
就是双方对工作规则定性不同产生的纠纷
采契约说就会认为新契约、个别契约优先於旧契约、定型化契约
采法规范说会认为群体规范优先於个人约定
至於我个人是偏向契约说
4F:推 banana321: 请问如果没签契约的呢,公司说一切看工作规则,不过工 08/10 14:07
5F:→ banana321: 作规则虽然有送主管机关备查,但好像又没约束主管机关 08/10 14:07
6F:→ banana321: 逐条审阅,有时似乎会出现违反劳基法部分,这时该如何 08/10 14:07
7F:→ banana321: 处理,谢谢 08/10 14:07
理论上工作规则要
「核备」,就是要
「审核+备查」
但是要核的部份也就是劳基法第70条订的那几款而已
那几款又几乎都是劳基法有规定的劳动条件
所以会有怠惰的心态认为
「敢送来应该都不敢违法吧吧吧」
但没想到惯老板跟不法人士多到炸掉这样
这种时候如果是主管机关发现
应该要退回限期要求补正(就违法部分要求重订)
如果是一般人发现,则向主管机关检举
公司自己(含员工)发现
就自行更正後提出修正版本与修正理由
※ 编辑: samallan (122.254.26.112), 08/10/2017 14:58:26
8F:推 ac9560406: 感恩赞叹大大 08/10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