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ot (floot)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多层次直销解约
时间Thu Aug 10 00:49:15 2017
你可以参考[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20条。
传销商得於犹豫期间内无条件解除或终止契约,即,自订约日起算三十日内,得以书面通知多层次传销事业,解除或终止契约,传销商不必负任何违约风险。
在解除或终止契约生效後三十日内,传销商要退还商品,而多层次传销事业也要返还传销商购买商品时的价金与其他给付多层次传销事业的款项。
但有关多层次传销事业的退款在前述法规的第20条第2项有详细规定,所以请看完第20条。
以上是我仅所知道的部分,建议还是打
电话到公平交易委员会询问,会是最
正确的答案。 如果那间公司太糟糕,也
可以向公平会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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