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547 (77)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小孩监护权提问
时间Wed Aug 9 23:40:38 2017
状况为:
小孩被爸妈弃养社会局介入
社会局联系到小孩外公 外公愿意收养
外公多年前曾有家暴纪录
这样是否还能成为小孩的监护人?
因爸妈失踪完全联系不上
如外公能成为监护人该做哪些动作?
外公已收养近十年,但因非监护人很多事都有限制
还是可找律师处理?
先谢谢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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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at547: 补充:家暴纪录是年轻时对外婆,非小孩! 08/10 00:05
2F:推 samallan: 弃养是儿少福利保障法第56条一项三款,依同法第71条 08/10 10:39
3F:推 samallan: 一项及家事事件审理细则第124条一项,主管机关或外公 08/10 10:42
4F:→ samallan: 都可以当改定监护人声请人 08/10 10:43
5F:→ samallan: 至於家暴纪录会否影响,要看法官如何判定 08/10 10:43
6F:→ samallan: 毕竟已经有近十年的收养纪录,若是这段期间没有相关行为 08/10 10:44
7F:→ samallan: 法官斟酌未成年人权益及实际状况,还是可能让外公担任 08/10 10:45
8F:→ samallan: 监护人的 08/10 10:45
9F:→ samallan: 这种法官心证问题除了实际面对,也只能掷茭了 08/10 10:45